飯後,淩誌還是搶著去洗刷,宋紅果把下午做的衣服給縫完,在前世,除了高級定製,已經很少有人再做衣服穿,但在這裡,女人要是不會縫縫補補,那是要被人嫌棄的。
宋紅果慶幸自己會,她是在孤兒院時,無聊跟著院長奶奶學的,彆說,看著手裡的衣服,她覺得自己在裁剪縫製上還挺有天分的。
她做的上衣類似前世的工裝外套,比現在的上衣褂子可要洋氣多了,但又不會太出格,她用的布料是從百貨大樓裡買的處理布,把有瑕疵的地方剪去,又用空間裡鮮亮的布拚接一下,黑色為主,紅灰藍格子稍加點綴,既不沉悶,又不過分活潑,怎麼看怎麼帥氣。
宋紅果迫不及待的讓淩遠穿上,欣賞了一番,又對隱隱羨慕的淩誌道,“明天我再給你做。”
淩誌難得扭捏道,“我不急,我有衣服穿……”
男孩子雖然沒有小女孩那麼愛美,但他看著弟弟穿上新衣服,襯的越發精神,他也忍不住想要了,因為真的很好看啊。
宋紅果不是不想馬上給他做,而是眼下更急的是棉襖棉褲,她在空間裡選了一床十斤的厚被子,灰棉布的,拆開後,正好做棉衣的布和棉花都有了,還綽綽有餘。
她早上拿回來的那兩個麻袋裡,也有兩床被子,是原主和她養父的,原主的那床還行,摸著挺軟和,另一床就有些硬,裡麵的棉花還不知道的多少年了,她就沒用,除此外,還有墊的褥子和枕頭,一件男士的棉衣和毛衣,其他的衣服,在原主養父去世後都燒了,這兩件之所以留著,自然是因為比較貴。
那棉衣是養父的廠裡發的,穿的很愛惜,好幾年了還很板正,樣式跟她穿的軍大衣差不多,隻是個短款,藏藍色的帶著毛領子,毛衣也很新,至少得用了一斤半線,純羊毛的,摸著就暖和。
宋紅果做棉衣的時候,就讓倆小家夥把毛衣給拆了。
“拆了?”
“嗯,拆了後再洗毛線,不但更乾淨,主要是蒸一蒸,曬乾後就能跟新毛線一樣了,織出來的毛衣也平整。”
見倆小家夥還是不解的看著她,宋紅果無奈的笑著道,“不拆了,媽媽怎麼給你們織毛衣啊?這會兒天冷得穿棉衣,再過些天,就得換毛衣了。”
“給我們?”
“不然呢?”
兄弟倆見她一副理所當然的表情,又一次深深感動了。
“宿主,我覺得你把收攏人心的這些手段用在帥哥身上就好了。”係統冒出來,語氣蠱惑,“便宜兒子和親親老公,你說哪個更香?”
“當然是兒子!”
“……兒子遲早都是彆的女人的,你掏心掏肺用十幾年養大他,可彆的女人隻需要一個眼神就能勾走他。”
“也不是啊,你嘴裡的帥哥不就勾不走嗎?”宋紅果哼笑,“我把他倆都培養成霍明樓不就好了?”
“霍明樓僅此一個!”
“你倒是維護他。”說到這裡,宋紅果又陰謀論了,“你到底為什麼非要攛掇我去撩霍明樓?你除了經營糧油店,難道還有隱形任務?比如……撮合我和霍明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