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到賣涼皮鞋的櫃台,林景南指著一雙白色帶紋樣的問她,“這雙怎麼樣?”
她要白色的裙子,他們也明白是為什麼。那就配白色的涼皮鞋吧。
程瀾還是有些猶豫,怕是要二三十塊呢。她以前在百貨商店看過價格。
“不貴,給你們算批發價,18塊拿走。”
程瀾心頭一動,比縣城和小鎮百貨公司的價格便宜兩三成了。這要是能弄回縣城,一雙能賺五塊吧。
林景南道:“去坐下試試,也就小叔十天的津貼。沒事的!”
他去南疆前是大頭兵,6塊錢一個月。如今可是鳥槍換炮了。
高煜看他兩眼,他記得林景南還沒拿到排級的第一筆津貼呢。
而且這家夥掙倆花仨的主。
不過,倒是挺有長輩樣的。
等程瀾被老板帶去那邊坐著試鞋了,林景南小聲道:“瀾瀾沒穿過皮鞋,但我上初一的時候我爹給我買過一雙。我天天穿,給穿廢了。她一心等著我的腳長了穿不了的時候撿去穿的,為此還給我擦皮鞋。結果還沒到那時候就被我穿廢了,補過又補,實在沒法再補了。我那會兒也不知道怎麼那麼費鞋。她那段時間看到我都氣鼓鼓的。”
皮鞋貴啊,兩個孩子一個讀中學,一個讀小學。他還要在學校吃一頓午飯。
爹在櫃台前看來看去,還是沒舍得再給瀾瀾買一雙。
鄉下孩子也確實沒幾個穿過皮鞋的。
至於說男式、女式,鄉下都是大的穿了小的穿,不講那麼多。
隻要不是裙子或者男裝的褲子這樣要分性彆的,一家子兄弟姊妹都能混著穿。
程瀾換了兩雙鞋,這才找到最合腳的。
老板還送了她一雙長長的、肉色的襪子,說是專門配裙子的。
林景南把錢付了,“走,咱們再到處看看。”
程瀾拎著鞋盒子跟他們一起逛。這會兒身上的土布褲子,她不舍得用涼皮鞋配。
“喲,小高,這是女朋友麼?”有個瞧著和高煜相熟的、將近30歲的解放軍笑嘻嘻的打趣。
高煜趕緊道:“馬胡子,彆瞎說。這林景南的侄女,人家才14歲。”
高煜是一連的連長,馬胡子是二連的。兩人算是競爭對手,從在軍營競爭到戰場。都是火線提拔的。
有時候一場戰役犧牲比較大,命大活下來的好些就都升官了。
馬胡子聽說小姑娘才14歲,還是高煜手下的侄女趕緊道:“哎呀,對不住、對不住。來來來,吃糖吃糖!”邊說邊從兜裡掏了一把糖果出來。
他就是納悶,全軍的女兵甚至一些領導的千金都瞄上了高煜,他冷不丁從哪冒出個女朋友來?
而且穿的還那麼鄉土。
程瀾麵對遞到麵前的一把糖果楞了下,“哦,謝謝叔叔。”她從馬胡子手心拿了一顆。
馬胡子道:“甭客氣,都拿著。怪叔叔看錯了,彆生氣啊!”
這仔細看還滿臉的稚氣呢。
他就是剛才咋眼一看有那麼高,而且高煜這麼高冷的主,文工團之花都不怎麼搭理的,今年陪著個姑娘逛起了批發市場。
下意識就以為是他女朋友來了。
高煜年紀不大、前途卻大好。聽說軍中有大佬十分的賞識他,認為他是這次戰役中冉冉升起的將星之一。
哦不隻,他爺爺也是軍中的一個大佬呢。而且這小子長得又高又好看的。
馬胡子旁邊是他來探親的、懷孕的妻子艾梅,長得十分的秀美。
馬胡子一心就想二胎再生個像她的乖女兒。不然也不會一掏就是一大把糖了。
這可是奶糖,還挺貴的。要是皮小子他可不舍得。
艾梅笑眯眯道:“小妹妹,都拿著吧。”
高煜和林景南趕緊招呼道:“嫂子好!”
軍嫂都不容易!
馬胡子有一次差點挨了黑槍。要是回不來,馬嫂子這肚子裡的可就是遺腹子了。
程瀾這才道過謝,都裝進了隨身背的軍用挎包裡。
兩邊合在一起逛,程瀾便扶著馬嬸嬸。
半個多小時後去拿裙子,女老板已經做得差不多了。她還找了幫手給她打下手。
分成了幾部分做,然後最後她用縫紉機拚接起來。
等她做好稍微熨燙了一下,就叫程瀾去換。
那三個男人出去一起抽煙了。馬嬸嬸坐這裡歇腳,順帶看程瀾換衣服。
程瀾進去把裙子、襪子、鞋子都換上才出來。
除了大翻領的領口,女老板還給她做了藍色的小領帶。
配著她的兩條魚骨辮,特彆的清純。
作者有話要說: 我寫的時候想起了《喜劇之王》的張柏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