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第二十七章 調解糾紛(2 / 2)

石破天驚!

童稚的聲音捅破了一片沉寂。

這就是沈知瀾最有底氣的證據,在聽到沈斌狀告違律經商時,他就思考著該怎麼把這個炸,彈拋出來,現在總算找到機會了。

法無禁止,即為允許,況且沈潭這也算不上什麼正經經商。

梁長史第一反應就是觀察在場所有人員,還好還好,因為是調解宗室矛盾,他早早的讓侍衛退了出去,除了他,剩下的人全都姓沈。

而宗親長輩豁然站起,步跨到沈知瀾麵前,兩手鐵鉗一樣抓住沈知瀾的胳膊,“當真?”

沈知瀾忍住疼,“是我借書時看到的,現在書還在宗學的書庫裡....”

撒手,趕緊撒手,胳膊要斷啦!

看對方的小孩眼圈紅紅眼淚汪汪,那位長輩才訕訕鬆開手,掩飾性的說,“實在過於驚訝,一時驚訝。”

沈知瀾抽泣一聲,順著話頭說,“也有可能是我看錯了,或者看了彆字。”

“小孩子還沒進學,沒準是他學錯了。”沈齊趕緊打上補丁。

眾人都在說可能是沈知瀾看岔了字,沒有繼續聊這個,但事後是否去驗證,又是另外一樁秘聞了。

梁長史強行把話題轉了回來,“好了,沈斌狀告一事,我們已經聽清了前因後果,也有了判斷。此事並不提倡,但也不能算作是違例經商,沈潭日後不得再做此事,沈斌行事也該思而後行。”

“你們二人,既為父子,也是前世積攢的緣分,遇到問題應該互相溝通,解釋清楚,而不是貿貿然的跑到審理所來,讓長輩替你們調節矛盾。”

“就罰你們半年的祿米,以作警示。”其中一位宗親說道,“認罰麼?”

沈潭乾脆利落的說,“認!”

沈斌吞吞吐吐的道,“認。”

不認不行,這祿米還要從梁長史手裡過,縣官不如現管的道理,沈斌很清楚。隻是可惜這回偷雞不成蝕把米,本來想壓服兒子,結果反而丟了祿米,虧啊。

沈斌恨恨的瞪了沈齊一眼,這才邁步出了正屋。

沈潭獲得勝利,卻沒敢去看沈齊父子,抱著貓咪,悄無聲息的走了出去。

沈齊從被瞪的那一眼裡悟到什麼,看來這些日子他過的滋潤,也招來小人妒恨,想要把他拉下馬。

說來奇怪,人不會去妒忌那些離他很遠的大人物,哪怕那些大人物比他過的好千萬倍。但是他們肯定是會嫉妒身邊的鄰居比他們多吃半隻雞,多扯兩匹布,會去暗中使絆子。

財不可露白,真是亙古不變的真理。

沈齊沒有立刻離開,而是等到位宗親都走後,這才帶著沈知瀾靠近了梁長史,帶著歉意說,“大人,這次真是麻煩你了。”

沈斌雖然是誣告,但要是碰上主官心情不順,也少不了跟著吃掛落挨訓斥。

梁長史隻是搖頭,“小事一樁,我總不能讓無辜者跟著受難,讓誣告得逞,讓旁人膽戰心驚。”他摸了摸沈知瀾的肩膀,換了話題,“你適才說的《宗室律例》初版,是真的麼?”

沈知瀾看了他一眼,梁長史如果想看,隨時可以去書庫裡找,這才點點頭,“是真的,一字不差。”

他原先一直以為這條禁令就是不許科舉不許經商,直到跟梁長史混熟,獲得了進出宗學書庫借閱的機會,偶然從角落裡翻到了初版,這才發現了不同之處。

這麼明顯,他能不記下麼,又沒瞎。但是他誰也沒提,隻是今天涉及到自身,這才說出來。

梁長史注視著他,“知瀾,我明白你是個聰明孩子,記性也好,但今日這事茲事體大,涉及到許多人許多事,如果鬨了出來,不光是我,王爺也可能保不住你,所以,你能保守好這個秘密麼?”

“我發誓!今天的事情我一定不會告訴任何人,包括我娘跟我姐!”看梁長史這麼鄭重,沈知瀾舉起手指,信誓旦旦。

梁長史這才放心,讓沈齊帶著人先回去,後續問題他會處理。

沈齊再次道謝,領著沈知瀾走了。

沈知瀾非常清楚梁長史在擔心什麼,律例是律例,實操是實操。就算能找到初版,又能證明什麼呢?現在縣官判案,全看心情。

大焱律還明文規定,除去爵位官蔭承襲給嫡長子,剩下的財產諸子均分呢!可是茂王府的產業,起碼有九成都留給嫡長,剩下的那點殘渣,才被施舍著分給了其餘諸子,也沒見誰敢去鬨騰。

形勢比人強時,低頭也是一種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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