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真千金和養女(2 / 2)

被逼著念了警院後,也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從來都沒認真學習過。

這個案子雖然是瑄禾在幫忙,但她心裡也莫名生出些成就感,好像漸漸理解,為何父親明知做警員危險,還毅然決然地重啟了爺爺的警號。

嚴姿由衷道:“瑄禾,幸好你進去了,你真厲害。”

林瑄禾卻沒有半分高興的樣子,“這個案子,沒什麼預謀,屬於臨時起意。杜麗娟更是偶然撞到殺人現場,未經思考做出來的事情漏洞很多,警員稍微細查就能查出真相。”

她隻不過是讓破案的速度稍微加快了一些而已。

在案子上耽擱這麼久,林瑄禾自然不能再去嚴姿家,她與嚴姿道彆後,沒立刻回家,而是先找到沒人的小胡同,進了係統。

“叮咚,恭喜宿主,五積分已到賬,宿主可自由兌換獎勵。”

林瑄禾操作著係統,看了看自己能換什麼。

在商城裡,錢是最不值錢的,五積分能換五百塊錢,卻換不來一件像樣的武器。

林瑄禾仔細看了看,發現商城裡還有DNA鑒定係統。

九十年代DNA鑒定技術還未普及,隻有極少數的地方才能做檢測,這個係統還是很重要的。隻不過做一次就要十積分,簡直是在搶錢。

林瑄禾先兌換了一百塊錢,去百貨大樓給自己置辦一身行頭。

原主是在村裡長大的,目光多多少少有些受限製,家裡的幾件衣服都離不開大花。

除了衣裳,林瑄禾還給自己買了平時會用到的雪花膏、頭繩以及鋼筆。

原主總是用鉛筆寫字,林瑄禾已經不習慣用鉛筆了。

一百塊在九十年代仍然不算很少,林瑄禾很快就提著大包小包回家了。

林家在新市地段最好的弄堂裡。

在幾十年後,這裡的房價將達到六七萬一平方。

踩在青石板小路上,聞著潮濕的氣息,林瑄禾終於有了來到九十年代的真實感。

她憑借原主的記憶七拐八拐,終於來到林家門前——是一幢三層高的小樓。

林家大門都比鄰居們要奢華。

林瑄禾掏出鑰匙,開門走進去。

一進門,她就撞見了穿著真絲睡衣的趙淑佳。

四目相對,林瑄禾神色淡然,趙淑佳卻有些尷尬。

她不自在地扯了下衣服,僵硬地笑道:“回來了。”

林瑄禾掃了趙淑佳一眼,不動聲色地斂起目光。

趙淑佳拿原主當外人,所以在她麵前隻穿睡衣,自然會不自在。

但原主卻是她的親女兒。

原主本名溪瑄禾,她剛出生便在醫院被人偷了,後來被溪家撫養長大。林家丟了女兒,找了許久也沒找到,為了緩解思念之情,又領養了一個女孩。

命運卻很可笑,在原主二十一歲這年,意外與林家相遇。

林家家底豐厚,便把原主接回來撫養,可他們發現,這個親生女兒的行為卻是粗鄙不看的。

他們不由自主地拿原主和養女對比,越看越覺得養女好,似乎都不太待見原主。

慢慢的,原主就成了林家的邊緣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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