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瑄禾輕聲道:“小霖,姐姐去找人,把你們一起救出來,好不好?”
小霖卻猶豫起來,“可是爸爸知道的話,會打死我們的。”
一人正說著,一輛警車在胡同口停了下來,小李幾人拎著箱子匆匆走下來。
隊裡的人大多穿便衣,隻有秦征帶來的一個小警員是被臨時帶過來的,穿著製服。
小霖看到警員的製服,眼中的光又重新燃了起來,他怯怯地拽著林瑄禾的衣擺,問:“姐姐,這都是你的朋友嗎?”
“是我的同事,”林瑄禾說,“所以你相信我們,好嗎?”
對現場的勘察很快有了結果。
現場隻留下了兩種腳印,一人的鞋碼差不多,但鞋印差距很大。
其中一個鞋印上甚至還有窟窿,此鞋印上落了灰塵,時間更久一些。
更新鮮的痕跡屬於另一人,鞋印是完好的。
劉法醫也對屍體進行了初步的檢測,“他的喉嚨處插著一把五公分長的匕首,是致命傷,匕首是夾點刀片,這種刀片尖端附近有一部分被削切,更便於掌控。從刀片的形狀來看,凶手剖開死者腹部所使用的,也是這把匕首。”
林瑄禾立刻意識到,這證明凶手是將死者的腹部活生生剖開的。
林瑄禾問:“他腹部的傷口有生活反應?”
劉法醫神色凝重,“是的,死者生前遭受過毆打,除了被剖開的腹部,身上還有十餘處刀傷,他是先被凶手製伏,又被剖開肚子,然後被拽出五臟六腑,此時死者幾乎已經斃命,不過還有一息尚存,致命傷仍是喉嚨那處。”
林瑄禾點點頭,“死者的身份……”
“按照你的意思,我對比過宋署的照片,是他,而且手上也的確有痣。”
頂著乞丐的身份,死在此處的是宋署。
林瑄禾聽完結果,正巧秦征拉著小霖的手走進來。
他怕自己留在這裡林瑄禾會不自在,便負責起救出小霖的任務。
林瑄禾走到小霖身邊,笑著問道:“秦叔叔帶你去哪兒了?”
小霖歡喜道:“秦叔叔請我吃了糖果!瑄禾姐姐,糖果是甜的,好好吃哦!”
小霖是第一次吃到糖果。
秦征遞給他棒棒糖時,他隻覺得新奇,這種東西,他隻看彆人家的小朋友吃過。
從記事起,小霖就跟在現在的“爸爸”身邊。
但他的爸爸,和其他小朋友的爸爸不太一樣。
爸爸很凶,對他幾乎沒有笑臉,隻會催促他去街上乞討。
他一開始不懂乞討的意思,也不敢主動攔住行人,總是討不到多少錢。
看到他空空的碗,爸爸會勃然大怒,
然後抽出皮帶,將他痛揍一頓。
等小霖學會死皮賴臉的去要錢,要到的錢多了些,才少挨了幾頓揍。
在他的記憶裡,爸爸和幾個叔叔一樣,都是沒工作的。
他們偶爾會忙,但小霖從不知他們在忙什麼,他和其他幾個孩子住的房間裡,總是有人看守著。
他的生活很簡單,每天早早醒過來,要和其他幾個兄弟姐妹一起收拾屋子,然後去做早餐。
早餐還算豐盛,但這些不是他們能吃的,是爸爸和叔叔阿姨們吃的,他們隻能帶些雜糧饅頭去旁邊的小方桌,就著水喝。
偶爾爸爸高興了,會給他們一些小鹹菜,拉嗓子的饅頭就沒那麼難以下咽了。
接下來一整天的時間,他們都要出去乞討。
必須全力以赴,否則爸爸會不高興,還會打他們。
他們一天隻吃兩頓飯,早餐是饅頭,晚餐是大人們吃剩的菜。
不是當天剩的,基本是都是一兩天前,他們吃不下去或是不想再吃的。
菜湯拌米飯,就是小霖吃過最好吃的晚餐了。
棒棒糖對他來說,實在奢侈。
林瑄禾大體能猜到小霖以往過的生活。
她柔聲道:“你想吃什麼,就告訴姐姐,姐姐會幫你買的,還有就是……”
林瑄禾問:“你認識的孫叔叔,手上有痣嗎?”
聞言,小霖倒是顯得很興奮,“孫叔叔有的!孫叔叔可厲害了,他的痣一下子就變大了!我讓他教我,他不肯呢!”
宋署果然偽裝成了乞丐。
乞丐頭發淩亂,幾乎不以真麵目示人,平時又不喜歡與人來往,十分孤僻,宋署若偽裝成他,被人發現的概率極低。
從他欠的金額來看,即便他這一輩子都勤勤懇懇,恐怕也無法還上,他是要借一個人的身份逃避這些債務。
隻是他為何不以乞丐的身份離開此處,反而真的做起了乞丐,還需要再調查。
而且林瑄禾一直認為宋署是殺害方春華和武月的真凶,如今他倒在了血泊之中,又是為何?
就在林瑄禾思緒混亂時,屋後傳來小李激動的聲音,“找到了新的腳印!”
小霖的案子交給秦征,林瑄禾與其他警員一起回到隊裡開會。
案子發展到現在,有些複雜。
林瑄禾將目前出現的全部人物都寫在黑板上,然後寫明雙方的關係。
“現在已知的情況,宋署與方春華之間有恩怨,方春華失蹤,武月失蹤、發現武月的屍體、發現方春華的屍體。另外,宋署假死,殺害乞丐後偽裝成乞丐,一直活躍在學校附近,直到昨日見到我們來學校附近查案後離開,此後遇害。”
“補充一點,賀翔應該曾在宋署麵前抱怨過武月,而武月與賀翔的關係,和宋署與方春華之間的關係,是有相似指出的。”
嚴姿的筆頭都快咬爛了,“這麼看來,宋署的嫌疑的確很大,可是真的好奇怪,宋署才是凶手啊,他怎麼會死的?會不會是有人同時盯上了他和乞丐?”
林瑄禾搖搖頭,“我更傾向於認為,還有另一個凶手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