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江家人吃了一頓美美的午餐。
雞肉一半加土豆等炒了一大鍋,還有一部分燉了雞湯。
兩種都很好吃。
江啟吃的小肚皮溜圓,都不想動彈了,江家其他人也吃的飽飽的,俱是心滿意足。
曬著暖暖的陽光,江啟被他爹抱著,又學了會兒字,這次學的要更多一些了,江啟自己加的難度。當記憶太好的時候,他得給自己多找些事做才行,書看兩遍就能記住,但其中含義他爹也不是全都知道的,他想琢磨的更深一點都沒辦法。
偏偏他們家的條件,還不適合讓他去讀書,所以江啟就選擇了另外的。
“爹,我想學習練字。”他說道:“認字好像應該和練字一起學,大壯哥當初就是這樣。”
他人小,一天沒什麼事做,書的內容能一下記得,再重複盯著看,做無用功也沒意思,但不看的話,花在學習上的時間就太少了,江啟覺得這樣不行。
但練字的話,就剛好了。
他不會毛筆字,這具身體太小,手上沒力氣,想要寫出一筆好字,毫無疑問,是需要長期練習的。
在沒法進入學堂讀書之前,這是個消磨時間的好辦法。
江兆恒一想,還真是這樣,但書可以借大壯的,紙筆就算了,和讀書沾邊的東西都貴,大壯也沒有多少。而且小六才剛學認字就去借,怕是大嫂要多想了。
“等明天去鎮上,爹給你把東西買回來。”
他自己手裡還存著一些銀錢,夠用。
在江家,掙的銀錢基本都要交公,但像是各房媳婦私下自己做繡活賣錢等等,隻要彆耽誤家裡乾活時間,老太太都不會有意見,賣的銀子能自己收起來。而江家三兄弟每年外出做工,這些銀子就得上交。
但他們偷摸著不全交,隻要不過分,老太太也不管。
整個江家,大家都各自心裡有數,否則江家老大昨日也沒法掏銀子單獨給自個兒子買肉包子了。
江兆恒以前是走鏢的,他交給公中的銀子在三兄弟中最多,但也留了一部分在自己手裡。如今正好給兒子用上。
江啟聞言眼睛一亮,拽著他爹的胳膊:“爹,明天能帶我一起去鎮上嗎?我也想去鎮上看看。”
他的記憶裡,還沒有關於鎮上的。
他想去鎮上觀察一下情況,而且也想找個辦法,看能不能讓江家發家致富起來,那麼了解當前的環境,就是很有必要的了。四歲的小孩子,本身知道的太少了。
江兆恒猶豫了一下:“鎮上可是很遠的,你走得動嗎?”
若是他腿沒瘸之前,抱著兒子去鎮上那是輕而易舉的事情,但現在他自己走路都一拐一拐的,江兆恒不想兒子跟著自己接受彆人異樣的目光。
江啟哪想得到這些,他一心想去鎮上,“沒關係,我保證不哭不鬨,自己走,到時候咱們走慢一點,路上歇歇也就是了。”正好他爹腿不好,不能走的太快。
兒子都說的這麼好了,江兆恒就隻能答應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