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或不是,線索都指向了一個人。
四王子,亞瑟!
“若不是肖恩紳士主動發出邀請,咱們肯定不知道他的身份。”馬維說:“他把咱們叫來韋克斯福德城,一定有什麼重要的事情。”
“唔....”
萊文緩緩點頭,深以為然道:“八成,他也是受了亞瑟四王子的指示,可亞瑟四王子究竟想乾什麼?”
“莫非...”
“他就在這座彆墅中,想給咱們一個驚喜?”
驚喜...
我看是驚嚇吧。
馬維無奈的笑了笑:“肖恩紳士費儘心思,讓咱們離開新羅斯的舉動,不難猜想是為了避開其他教會,換而言之,接下來他要跟我們商討的事情,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彆愣著了,趕緊讓星期五它們開始抓老鼠吧。”
撇撇嘴,萊文動用藏在懷中的海妖之淚,把貓貓人重新變成了貓貓。
彆墅很大,除鼠工作不是一時半會兒能結束的,在此期間,萊文還想繼續剛才的話題:“就算咱們推斷出肖恩紳士是四王子亞瑟的手下,可這跟騎士沒有任何聯係啊!”
“裡克曼家族曆代都是騎士,這是一種傳統。待客廳壁爐上方的劍與盾牌、角落裡的盔甲,都是最好的證明。”
馬維麵色平靜的說:“今年是1859年,街上流行的是弗瑞克外套、燕尾服和羊毛大衣,袋型常服的前身,拉翁基·茄克西裝剛剛有了雛形,尚未大規模普及,可即便如此,肖恩紳士依然穿著過時的夫拉克禮服,這種衣服在上個世紀到本世紀初很流行,現在卻變成了隻有在上流階級宴會上才能偶爾看到的古典服飾。”
“就連宴會上也很少有人會穿夫拉克禮服了。”萊文聳聳肩,拍了拍身上的燕尾服說:“現在最流行的其實是我穿的燕尾服,像夫拉克禮服什麼的,恐怕隻有波龐王國那群自命清高的蠢貨還在穿吧。”
“沒錯,肖恩紳士穿的夫拉克禮服太正式,太古板了,一個追尋時髦的紳士,絕不可能穿落後時代審美的衣服出現。”馬維頷首說道:“肖恩紳士並不在乎他人的眼光,也不在乎時尚,他大概率是一個循規守舊的人。”
“在咱們剛剛進入待客廳時,他起身時一板一眼的動作,和見麵時的禮儀,都是非常古老的,現在的年輕人誰還用老一輩的禮儀打招呼?”
“而且最重要的是,我注意到他的掌心和幾個關節處有一層厚厚的繭子,是常年累月形成的,除此之外,他的食指和右手虎口處,也有繭子,不過很薄。”
“繭子?繭子跟騎士有什麼關係?”
“你摸那些貴族小姐的手掌時,有什麼感覺?”
“滑膩膩的,很纖細。”
“這就對了,養尊處優,不用勞作的人,手上哪裡有會繭子呢?”馬維輕聲說道:“隻有那些常年摩擦,不停鍛煉的人,手上才會磨出繭子,如果我沒猜錯的話,肖恩紳士用的是長劍,騎士佩戴的長劍。”
“握劍能摩擦到虎口處嗎?”
萊文舞動手中的帶鉤鐵棍,很用力,但...
跟虎口沒什麼關係。
就算把手磨爛了,虎口也不可能出現繭子。
“跟長劍無關,那是轉輪手槍留下的痕跡...”馬維咧嘴一笑:“時代變了,騎士們也該用新的武器了。”
“你剛才還說他是一個循規守舊的人。”
“...循規守舊不代表腦子有病,拿一把長劍去跟人家轉輪手槍硬剛,現在就連貴族都開始用手槍決鬥了,冷兵器...落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