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橘引著路,將馬維三人帶到了樓上的一個房間。
寬大的實木書桌、填滿書籍的櫃子,牆上同樣掛著皮革盾牌與交叉長劍...怎麼看,這裡都像是一間書房。
而在書桌後方的椅子中,仰躺著一具屍體。
“安托瓦爵士....”
屍體的皮膚並未潰爛,不難辨認相貌,再加上大廳裡的半身肖像畫,馬維認出了對方的身份。
“我在跟蹤老鼠時,偶然發現了他。”胖橘說。
“嗯...”
馬維彎下腰,撿起屍體旁邊的一塊染血手帕。
手帕上殘留的血漬很奇怪,並非大片大片浸染,而是隻有小部分的摩擦痕跡,就像有個人,用它來擦拭了什麼東西一樣。
“Boss!”
萊文叫了起來,指著屍體胸前發黑的血跡說:“他是被人捅死的!”
雖然屍體已經開始腐臭發黑,但馬維還是上前檢查了一番,他用桌上的鋼筆挑開屍體胸前的衣服,果然看到了一條三角形的傷口。
傷口直通深處,角度刁鑽精準,割開了安托瓦爵士的心臟動脈。
可心臟被捅,並不意味著安托瓦爵士沒有還手的機會,作為曾經上過戰場的貴族,他也是經曆過生死搏殺的,怎麼可能毫無反抗的就被殺死了?
如果致死傷是槍械造成的,那還能理解,畢竟子彈一旦擊中心臟,不僅會穿透過去,裹挾的動力還能摧毀附近的臟器,令受傷者瞬間喪失行動能力。
刀不一樣,它雖然鋒利,但直捅的方式,造成的傷害範圍沒法跟槍械相提並論,正常人在被捅了一刀後,通常還能活動一段時間。
疑惑中,馬維看向屍體的其他部位,發現除了胸口的刀傷以外,安托瓦爵士的指甲、脖頸間,都殘留了一些細小的痕跡。
安托瓦爵士的脖頸處有幾條紅色的指印,從方向上看,應該是左手留下的,而指甲裡有一些沾了血跡的皮屑...
眼睛徐徐眯起,馬維繞到屍體背後,似乎明白了什麼。
“他是被人從背後掐住脖子,刀尖插入心臟死亡的,對方是個老手,動作非常熟練,安托瓦爵士根本沒法做出有效反抗。”
說著,馬維還原了一下案發經過,他讓萊文配合自己,左手掐住萊文的脖子,以鋼筆代替尖刀,在從背後閃電般刺下,迫近胸口時停住。
“心臟破裂,脖頸又被掐住的安托瓦爵士,發不出任何聲音,很快便死在了椅子上。”
馬維鬆開萊文,抽出胸前的手帕,擦拭了幾下鋼筆,隨手一丟。
“凶手是個非常愛乾淨、自信的人,為了不讓血液沾到自己身上,他選擇從後方攻擊安托瓦爵士的心臟而不是更加脆弱的脖頸,比起裸露在外的脖子,心臟前有胸骨保護,如果不熟練的話,刀子很可能卡住。戰場上,因武器卡在敵人身體拔不出來導致死亡的例子比比皆是。”馬維說:“所以,我們一般使用劈砍的方式殺死敵人,即便要刺,大多也會選擇骨頭較少的腹部,針對脾腎下手。”
萊文聽愣住了,馬維對殺人方式的理解,遠超他的想象。
“對方是個頂尖的暗殺者,不止一次乾這種事了。”
放下鋼筆,馬維沉吟道:“奇怪的是,凶手為什麼要殺死安托瓦爵士?”
向來低調的安托瓦爵士,性格謙和,在新羅斯城生活的三年來,從來沒聽到過關於他與彆人發生爭執的流言,不僅如此,他對領地內的農民、家中的仆從非常大方,不僅免費提供麵包爐給農民使用,還經常減免租金,口碑一直不錯。
向他這樣的貴族,絕對稱得上‘紳士’二字了,爵士也是大家對他的敬稱。
救人不需要理由,殺人卻需要。
凶手大費周章的來到安托瓦村,殺死安托瓦爵士,如果不是因為私人恩怨的話,大概率是想奪走什麼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