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裡幾人一駭,卻又有種意料之中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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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傾盆。
宣傳部做了兩種方案,為應對突如其來的暴雨,設計了室內遊戲環節。眾人瞬間移至室內,繼續開展活動。
霍南笙逛了一圈,索然無味地回到了辦公室。
辦公室裡空無一人,她看見牆角放著的那束玫瑰,紅玫瑰,惹火的紅。
她想了想,給司機發消息,讓司機上來,把花拿走。
司機拿花走的時候,順帶著,也把她帶回家了。今天公司允許員工下午三點下班。
霍南笙到家後的第一件事,便是洗澡。
洗完澡後,看到手機裡躺著李夕霧發來的消息。
李夕霧:【到這裡來。】
李夕霧:【穿得涼快點兒。】
她發了個定位。
定位是一家酒吧——越色。
霍南笙對越色有所耳聞,它是她多年同學周榕的堂哥,周楊開的。霍南笙和周榕沒怎麼接觸,但好歹一人也有彼此的微信,周榕的朋友圈動態時刷時新。
他是個私生活豐富多彩的人,樂愛生活,也享受生活,和圈子裡的紈絝子弟一樣,喜好呼朋喚友去各大酒吧玩樂。他曾宣傳過“越色”,次數不多,架不住霍南笙的記憶力好。
霍南笙不太喜歡去酒吧這種場合,人多,又吵,空氣裡是嗆鼻的煙味和酒味。
霍南笙:【非去不可嗎?】
李夕霧:【當然,今晚有男模秀。】
霍南笙眉頭微蹙,仔細想,確實又是合乎情理的。
李夕霧沒什麼喜歡的,唯愛男色。
既然答應了她,霍南笙也不好臨時改口:【行,大概幾點到?】
李夕霧:【六點,這裡能吃晚飯。】
霍南笙歎氣:【好。】
李夕霧不忘強調:【記得穿涼快點兒!!!】
涼快點兒?
怎麼個涼快法兒?
霍南笙翻箱倒櫃,都沒找到什麼涼快的衣服。她的衣服大多是高定,衣帽間裡有三分之一是禮服,剩下的三分之一,是她為工作買的通勤類衣服。什麼場合穿什麼衣服,在公司,她不能穿的太涼快。
琢磨半晌,她視線跳過掛著高定禮服的衣帽櫃,落在了內衣櫃上。
夏夜六點,由於台風來襲,南城提早步入黑夜。
酒吧街的夜生活,如同兩邊的霓虹燈光,夢幻旖旎。
台風天,雨落雨停,毫無征兆。下午雨勢盛大,轉眼空中沒有飄蕩任何雨絲。地麵濕漉漉的,裹挾著落葉和泥塵的澀味。
“越色”的招牌很惹眼。
店名被打碎,分割在迷霧般的光影裡,絢爛燈帶拉扯出曖昧的夜。
然而比越色更惹眼的,是停在店門外的一輛粉色阿斯頓馬丁跑車,使得路人頻頻駐足,流連忘返的目光,在車子與車主之間來回掃蕩。
車主也很惹眼,身材火辣,前凸後翹,穿著清涼的露背連衣裙,後背一條細窄的綁帶打成蝴蝶結,仿佛一個不小心,蝴蝶結就散了,露出前麵的美好春色。裙長至膝蓋處,依然是,她最喜歡的,走路時若隱若現的開叉設計。
她半靠著車門坐,有不少人和她搭訕,都被她拒之門外。
像是在等人。
未多時,她朝某個方位伸手,“——霍南笙!”
循聲望去。
被點名道姓的女人,乍一看穿著保守,穿著長的能蓋住大腿根的衛衣外套,多瞧幾眼,才發現了衛衣外套裡藏著的是何等迤邐的風光。
李夕霧眼前一亮,稀罕的不行,將車鑰匙扔給泊車小弟,繼而,繞著霍南笙轉了一圈。
霍南笙:“你乾嘛?”
李夕霧伸手拍她的臀,手感軟綿富有彈性。
“我讓你穿涼快點兒,你還真穿的這麼涼快?”
她直接穿了魚骨內衣出來。
花葉枝蔓纏繞著她起伏的圓潤,纏繞腰身的魚骨是透明質地蕾絲,枝蔓橫生。再往下,是淺灰色的寬鬆西裝闊腿褲,掐著嫋嫋腰身。
李夕霧忍不住吹了聲口哨:“我敢保證,今晚至少會有一十個男人來和你搭訕。”
霍南笙淡笑不語。
一人說笑著,走進酒吧裡。
李夕霧早就訂好了卡座,她訂的是最好的位置,最近距離看舞台上走秀的模特。
“我早就打聽好了,有國內的,也有歐美國家的男……”迎著霍南笙的視線,李夕霧硬生生將後麵的模改為,“……人,全身上下,就那兒遮住……”
還沒看呢,她先激動上了,“很大,真的很大!”
霍南笙對這些不太感興趣,她拉過邊上的服務員,問他要了份菜單。
她都要餓死了。
李夕霧好一通感慨,感慨完後,她拿起酒杯喝酒。
演出時間定於晚上十一點,那個時間點算得上是酒吧的黃金時間了。距離演出還早得很,一人無所事事,隻能吃東西閒聊。聊到一半,霍南笙起身去上了趟廁所,回來的時候,發現卡座裡已經沒有李夕霧的身影了。
霍南笙大概知道李夕霧乾什麼去了,這種場合是她最喜歡的場合,以她的精明程度,不去算計彆人都不錯了,沒人能算計到她身上。所以,她也沒給李夕霧發消息。
酒吧裡很吵,音浪沸騰,周圍人說話都扯著嗓子,或者是貼在耳邊,近乎親吻的距離。
霍南笙一概漠視,她吃著麵前的小吃,偶爾喝點兒飲料。
飲料很甜,沒多少酒精味兒——所以她認為這是飲料,越喝越上頭,她接連喝了好幾杯,等到意識到自己大腦有些昏沉的時候,霍南笙才翻看菜單,她眯了眯眼,定眼看清後麵幾行小字。
哦。
不是飲料。
是含酒精的果酒。
酒精含量不高,換李夕霧這種能喝酒的人來,完全當水喝。
可霍南笙是喝啤酒,一瓶就倒的人。
腦袋迷蒙,眼前的人都出現重影,突然有個男人朝她走過來,和她搭訕:“嗨,美女,我看你都是一個人,要不去我那兒坐坐?”
霍南笙閉了閉眼,竭力保持著,外人看著是清醒的模樣。
她說:“不了,我在等我朋友。”
這番說辭落在常年混跡酒吧的人耳裡,解讀過來,就是一個意思:我第一次來酒吧,我朋友把我扔下來了,我孤零零的很好欺負。
男人本是坐在她身邊的,間隔一個身位,聞言,挪動身體,靠近她。
與此同時,他手伸向她,想搭著她的肩,他刻意壓低嗓音,營造出低沉的氣泡音,自以為女人聽了都難以招架:“你朋友有點兒事要忙,不如來我們那兒坐坐?我們交個朋友怎麼樣?”
霍南笙是在他手伸過來的下一秒,就猛地站起來。
“我男朋友很快就來,麻煩你離我遠一點,”舞池裡的音樂正好停下,要進入下一段音樂的空檔裡,霍南笙的聲音不輕不重,卻足以在略顯安靜的環境下,讓對方聽清,“我男朋友脾氣很不好,他要是看到你對我動手動腳,說不準會把你的手腳給卸了。”
男人還真被她這話給唬住了。
然而沒過幾秒,他嘴角斜溢抹壞笑:“不是,妹妹,這麼來勁兒啊?你當我眼瞎是吧,沒瞧見你是和女過來酒吧的?”
“……”
“有男朋友是吧?我還真就喜歡有男朋友的,玩起來帶勁兒。”
男人倏地站了起來。
他步步向霍南笙靠近,霍南笙神智被酒精麻痹著,連帶著身體都不太聽話,雙腿有輕微發顫。
卡座是半包圍設計,男人擋住了一邊,霍南笙指甲扣著手心,痛感蔓延周身,她整個人清醒了一點兒,意識到危險後,拔腿就往另一邊跑。
剛跑出卡座,迎麵撞上一堵人牆,將她前路擋住。
霍南笙以為是男人的夥伴,害怕的後背直冒冷汗。可是很快,她聞到了空氣裡拿到熟悉的冷杉味,霍南笙愣愣地抬頭,看見的,是霍以南緊繃的下頜線。
霍以南放在她腰上的手,用力地把她推到自己的身後。
“商一。”
“帶笙笙回我車上。”
商從洲不知從哪裡鑽出來,接過霍以南懷裡醉醺醺的霍南笙,帶她離開酒吧。
霍南笙被帶離後,霍以南淩厲的臉上,如春水消融,他笑意溫吞和善。他抬起手腕,慢條斯理地解開腕間的袖扣。
一個,又一個。
舉手投足間,是嘈雜混亂的酒吧裡,未曾有的矜貴。
“我女朋友說的話,你沒聽清是嗎?”霍以南眼簾一掀一抬,帶來窒息般的壓迫感,但他神情還是從容儒雅的,“我脾氣很不好,要是看到有人對她動手動腳,我會卸了他的手腳。”
男人被他身上這股溫和又駭人的氣場嚇到。
但他也不是沒見過放狠話的慫蛋子,眼前的男人,看著就是斯文派,連隻螞蟻都不舍得碾死的主,他抖了抖臉皮,混不吝道:“我說哥們兒——”
男人剛開口,聲音戛然而止。
取而代之的,是他喉嚨裡難以控製地發出一聲嘶鳴:“啊——”
“砰——”的一聲。
玻璃破碎,四散開來。
酒瓶在男人額頭炸裂,零星有玻璃渣嵌入他血肉模糊的額頭上。四周鐳射燈閃著五顏六色的光,照在他鮮血直流的臉上,有幾分詭譎的可怖。
不像是人間,像是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