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演出門票賣出去五萬三千張,刨去籌備演唱會的成本,方菲這邊賺了將近五十萬。
但是,按照Linda的估算,於童到手的收益,應該會在50-60萬之間。
她的個人所得甚至比方菲這個主角還高!
要知道,方菲的收入可是要跟公司分成的。
而於童的收入,交了稅以後,全歸她自己!
隻是如此想想,Linda就羨慕得眼睛都綠了!
她給方菲當了好幾年的經紀人,至今沒能賺到這麼多的傭金!
所以,當方菲說,以後在內地會有大量演出,可以請於小姐當她在內地的經紀人,負責安排內地演出事宜時,Linda想也沒想就拒絕了。
*
演唱會結束了,又不用像以前那樣每天去歌舞團打卡上班,於童突然就提前過上了退休生活。
暫時沒有新業務上門,演唱會也不是天天舉辦的,一年能辦兩場就算不錯了。
所以,留下月薪五百的杜金金在辦公室裡守著電話,於童開始滿世界亂轉。
賬戶裡躺著幾十萬,她又沒什麼投資,完全不知道這筆錢應該怎麼花。
於是,當管歧珍打電話來約她去新開的美容院時,她一口就答應了。
因著有了第一筆讚助費的交情,於童最近跟管歧珍走得比較近,她倆家庭背景近似,脾氣秉性也比較相合,彼此之間又沒什麼利益上的牽扯,很自然便能成為朋友。
不過,她比管歧珍年輕近十歲,這個美容做完以後,似乎沒什麼效果。
至少狄思科是說不出她哪裡產生了變化的。
所以於童從來不自己主動去美容院浪費錢,隻有管歧珍打電話約她時,她才去做一次,主要是為了跟對方聊天。
美容院引不起她的興趣,有錢有閒的於總就開始大肆買買買了。
給自己買不算,還得把身邊人都挨個照顧到。
爺爺奶奶和老於那裡就不說了,連狄思科的衣櫃裡都多了好幾套西裝和他叫不出牌子的運動服。
郭美鳳幫他把晾好的衣服收進衣櫃時,就發現了他那半櫃子的新衣服,也因此更加堅定了老五在吃軟飯的想法。
沒想到啊,家裡最出息的孩子,竟然吃
上軟飯了!
而當事人狄思科卻絲毫不覺得自己在吃軟飯,他這段時間簡直太快樂啦!
以前都是他往於童的單位跑,如今於童有了時間,就換成對方來找他了。
這天於童再次開著她的小土豆來接人時,突然問:“你不是要競選團乾嘛?選上了嗎?怎麼一直沒聽你提起?”
“選上了啊,”狄思科歎氣說,“我這點小進步,在於總的大生意麵前不值一提,我都沒好意思跟你講!”
“當團乾不是可以工資升半級嗎?你管這叫小進步啊?”於童驚異道,“你們這個團乾很好選嗎?”
“當然不好選了,我有十來個競爭對手,而且還得演講呢!”狄思科得意道,“咱這人緣可真不是吹的,民主投票的時候,我排第一名呢,除了支部書記,就是我啦!”
他最近每天回家都要研究那台286,一萬多塊不能白花,他解答了好多同事的問題。
為了回報自己的耐心講解,大家也得把票投給他呀!
“我們團委最近要舉辦金手指大賽,”狄思科躍躍欲試道,“一等獎是一台進口照相機!你是不是還沒有照相機呢?”
“沒有!”
於童之前想在深圳買來著,但是忙著忙著就忘了。
目前用的還是從她哥那裡借來的。
“那你等我在金手指大賽上一鳴驚人,給你贏一台照相機回來!”狄思科計劃道,“反正你最近休息,找個周末咱倆爬香山賞紅葉去,正好能用上這台照相機!”
於童聽說他要參加什麼金手指大賽,下意識地就想到了最近在美容院遇到的按摩技師。
不過,她也知道部委舉辦比賽,肯定跟按摩沒關係。
“比賽還沒開始呢,你就吹上了,”於童吐槽,“萬一沒能得到第一名,你是不是得自己偷偷買一台照相機送給我啊?”
狄思科笑道:“我想買,但也得有那個經濟實力啊。”
他之所以敢誇下海口,主要是這金手指大賽比的不是彆的,而是打字速度!
單位裡正在全麵推廣電算化,所以,為了響應上級號召,團委也適時舉辦了金手指大賽。
俗稱打字比賽。
這個打字比賽考驗的是對五筆字型輸入法的掌握,狄思科早就把字根背下來了,解碼規律和拆字原則也熟悉了。
之前他在紙上畫出鍵盤的位置,進行虛擬打字。
如今家裡有了正經的計算機,為了贏得那台照相機,他都要苦練到半夜呢!
狄思科自信地想,除了打字室的打字員,他的打字速度應該是全翻譯室最快的!
金手指大賽的獎品很豐富,但比賽過程比較潦草。
因著計算機數量太少,所以先在各處室內部舉辦初賽,選擇當天的《人民日報》某版某篇文章作為考試內容,一分鐘之內,打字最多的選手獲勝。
每人一分鐘,淘汰速度是相當快的。
有人自認打字速度不敵
彆人,便索性棄權了。
翻譯室的孫主任知道,自己處室打字速度最快的是英語組的小狄。
其實他們可以像其他部門一樣,派打字速度最快的人去參加比賽。
但單位舉辦這個活動的目的是讓大家都能提高對計算機使用的認識,所以孫組長要求每個人都必須參加比賽,而且她本人打頭陣,第一個上場。
孫主任年紀不小了,又是翻譯室的領導,能抽出時間鑽研其他技能屬實難得。
所以,當她交上每分鐘四十八個字,正確率百分百的答卷時,整個翻譯室的同誌們都獻上了掌聲。
好多年輕人都未必能有四十八個字的速度呢,而且正確率這麼高,說明人家已經把字根和規則都記熟了,隻是疏於練習而已。
有了孫主任的開門紅,等在後麵的年輕人都開始緊張了。
尤其是龐慶祖等幾個男同誌。
剛安裝計算機的時候,龐慶祖總是擺姿態,聲稱不想跟女同誌搶電腦用。
所以,那台電腦在翻譯室落戶以後,他就沒怎麼用過。
除了他,英語組的狄思科和方堃也不太去用那台電腦。
可是,狄思科自己買了電腦,每天回家偷偷練習,準備驚豔所有人。
而方堃所住的單身宿舍就在機關大院裡,下樓走個幾十米就能進入辦公室。
他一般會在其他人下班後,重新返回辦公室練習打字。
是以,三個人裡,真正不會用電腦的隻有龐慶祖。
其他同事都一個個上機打字了,龐慶祖不想丟人,就一直往後縮並攛掇其他人先上。
到最後就隻剩他跟狄思科兩個人了。
狄思科是被孫主任要求留在後麵的,孫主任見識過他的打字速度,要是讓小狄先上,容易影響其他同誌的信心。
然而,龐慶祖並不了解內情,聞言便推著他上前說:“你先上吧!”
狄思科被推坐在椅子上,便直接上手敲鍵盤了。
他已經練會了盲打,剛才等待的那段時間裡,也把新聞報道的前兩百字背熟了。
所以,上機以後,劈劈啪啪運指如飛,直接脫稿盲打了一百四十五個字,準確率百分百。
孫主任帶頭給小狄鼓了掌,笑著誇讚說:“這是今天的最高記錄了!年輕人的腦袋瓜就是聰明,大家都向小狄同誌學習啊!提高對計算機使用的重視!”
狄思科擺著手說不敢當,“這玩意兒隻要多練習就能提高速度。”
他花上萬塊買一台計算機,可不是為了給領導拍馬屁的,他是真的想掌握一門新技能。
既然上級已經反複鼓勵要在辦公時使用計算機了,這必然就是未來趨勢,你磨磨蹭蹭不肯響應號召,那不是思想有問題嘛。
“好了,老龐,該你了!”孫主任招呼最後一個選手。
龐慶祖想尿遁,但孫主任已經點名了。
他錯過了最佳逃跑時機,就隻能硬著頭皮坐到電腦
前。
用一指禪吭吭哧哧打了十一個字,其中還有兩個錯彆字。
好嘞,之前隻打出十八個字的男同事高興了。
來了一個比他速度更慢的。
最丟人的不是他了!
龐慶祖臉色脹紅,心裡直後悔,他還不如早點上呢,省得在狄思科後麵,被那一百四十五個字對比得更難看。
大家都是同事,當然沒人會當麵嘲笑他。
可是個人心裡,尤其是領導心裡會怎麼想,那就說不準了。
狄思科也沒想到龐慶祖會這麼不濟,連一十個字都沒打出來。
不過,這事可怪不到他頭上,他心安理得地去參加決賽了。
不同於處室內部比賽的潦草,決賽場地不但被用心布置過,還把前三名的獎品大方地擺在了最顯眼的位置。
狄思科被那台照相機勾的心癢癢,跟坐在他旁邊的徐處長說:“這回我可不能讓著您!哪怕您參加了40減30的活動,也不好使了!我已經跟我家小於拍了胸脯,保證給她贏一台照相機回去!”
“不用你讓,咱們各憑本事,”徐處長活動著手指,跟他打聽,“我現在一分鐘能打一百三十個字,你能打多少字了?”
“不許打探敵情!”狄思科笑眯眯道,“小心我給您舉手告狀!”
“……”徐處長瞪眼,“我都告訴你了。”
“那又不是我問的,是您主動說的!”狄思科“哎呀”一聲說,“團委的同誌已經在看咱們這裡了,不許說話了啊!”
徐處長:“……”
狄思科就是奔著那台照相機來的,當然不可能掉以輕心,領導也不好使啊!
有了照相機在不遠處激勵著,狄思科這次的打字速度比他在家練習時還快一點。
他不顧其他人羨慕嫉妒恨的白眼,樂嗬嗬地將進口照相機捧進了懷裡。
還呲著大白牙跟單位大boss合了影。
他太愛單位啦!
電視機和照相機都是單位發給他的!
滿滿的歸屬感!
*
狄思科成功將照相機送給了於經理。
讓自己的左右臉蛋各得一枚口紅印子。
於經理揣著這台照相機走遍了北京及周邊城市的各大景點,完全沒有要開工乾活的意思。
這種狀態一直持續了三個多月,直到進入新年,她才終於從方菲演唱會帶給她的壓力和疲憊感中解脫出來。
打算重新出發,乾點正事了。
狄思科在年底的時候陪領導去上海出差了半個月,第一次當了隨行翻譯。
回到北京休整兩天後,打算去於家給於暄補課。
他如今工作太忙,其實已經不怎麼給於暄補課了,安處長重新給他請了一個大學生家教。
不過,不知是對方授課方式有問題,還是於暄的問題,這幾個月於暄的成績一直下滑。
眼瞅著就要期末考試了,他的成績卻始終沒有起色。
昨天在食堂見麵時,安處長就邀請狄思科去家裡跟於暄聊聊,幫他找找問題。
狄思科周末沒事,又想跟於家拉近關係,當然不會拒絕這樣的邀請。
他打電話詢問於童,是否要一起去於家過周末,給於暄補完課以後,他倆還能出去約個會。
於童卻回道:“我爸說要幫我介紹生意上的朋友,讓我周末回家一趟。”
於是兩人結伴去了於家。
然而,進了於家大門,一路走進客廳。
看清裡麵的情形後,狄思科卻有點懵了。
裡麵或坐或站,擠了一屋子各有特色的年輕男性……
他扭頭望向身側的於童,幽幽地問:“你爸這是要給你介紹朋友,還是想給你選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