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看在你的份兒上,我不計較了!”
顧傾城又做出一副“我這是照顧你的顏麵”的模樣,引得禍水感動不已:嗚嗚,我就知道,我家天後陛下最好了。
為了我,素來錙銖必較的人,都變得“寬容”起來。
禍水趕忙啟動程序,開始進行搜尋。
不多時,它就找到了譚琳琅的蹤跡——
“天後陛下,我找到她了,天哪,她怎麼能這麼做?”
禍水一邊操作,一邊叫嚷,“昨天她剛殺了‘顧卿’,今天她就跑去顧卿父母給她買的那套彆墅!”
“啊啊啊!她還把沿途的超市、貨倉等等物資都收了起來。”
“她是末世降臨前一個月穿來的,穿來後,奪回了自己的空間項鏈,就開始收集物資。”
“她的隨身空間很大,就像一個完整的小世界。裡麵堆滿了她花光了所有積蓄,透支了所有信用卡買來的物資。”
那麼多的東西,已經足夠譚琳琅一個人生活幾十年。
結果呢,她還是把自己能夠看到的物資,全都收走了,一點兒都不給其他的幸存者留!
這種明顯過於自私的做法,自然讓三觀正的禍水十分看不過眼。
“彆墅?”
顧傾城並沒有在意禍水的瞎逼逼。
譚琳琅能夠毫不猶豫的殺掉一個跟她並沒有利益糾葛的人,就足以表明,這人根本就沒有什麼三觀。
或者,譚琳琅穿來後,並沒有把這個世界當成真正的世界。
在她看來,什麼女主顧卿,不過是一個紙片人。
她直接把中的人物當成了NPC。
她連殺人都敢做,更遑論隻是收走所有的物資這種小事兒?
顧傾城在意的,還是譚琳琅的落腳點——顧家的彆墅!
前文說過了,原主是個白富美。
她家雖然算不得什麼首富、豪門,卻也有著上億的資產。
原主是異地求學,父母為了她能生活便利,便直接在本地買了一棟彆墅。
原主不想這麼招搖,且彆墅區嘛,大多都不在市中心。
原主的大學卻在主城區,周圍都是老舊小區或是新建的公寓。
父母經過商量,主要是聽從了原主的要求,在距離大學隻有幾百米的地方,又買了一套小而精的公寓。
不過,彆墅買都買了,也不能浪費。
每個周末,或是節假日,原主會跟室友們去彆墅住兩天。
譚琳琅是原主的大學室友,過去的三年裡,跟著原主去過好多次,自然十分熟悉。
當然,也不排除,那套彆墅在原劇情中有著重要的作用。
在那裡,有著推動劇情的重要人物。
或者有著什麼“機緣”!
就算沒有重要人物或是機緣,顧家彆墅裡也有非常豐富的庫存。
畢竟原主每個周末都要去,去了就是好幾個人吃吃喝喝。
原主還會去福利院、養老院做義工,每次去的時候,還會帶上許多東西。
而這些,也會被放在彆墅的地下室裡。
顧傾城從原主殘存的記憶中搜尋到了些許記錄:顧家彆墅裡,地下第三層裡,堆滿了米、麵、油等生活物資。
“譚琳琅特意跑去顧家彆墅,應該也是不想錯過這些物資!”
這人還真是貪婪,雁過拔毛啊。
顧傾城可以不管譚琳琅收走那些超市、庫房物資的行為,末世了,那些東西也就成了“無主”的,可以人人取用。
這種近乎“公用”的物資,就是叢林裡的獵物,有能力者得之!
但,顧家彆墅的東西,卻不一樣!
那是顧卿的!
顧傾城穿成了原主,就要承擔起這份“因果”!
“她現在到哪兒了?抵達彆墅了嗎?”
顧傾城心中已經有了計劃,她開始收拾簡單的行李。
一邊將公寓裡能夠找到的水、零食等塞進雙肩包,她一邊詢問禍水。
“還沒有!顧家的彆墅在城西的濕地公園。”
禍水像個優秀的萬能監控,緊密追蹤著譚琳琅的蹤跡。
原主的大學則在東邊的主城區。
譚琳琅穿越後,在學校附近租了一套房子。
昨天末世正式降臨,趁著混亂,譚琳琅跑來秒了原主。
做完這件事,譚琳琅就又回到了租住的房子。
今天一大早,她才開始離開出租屋,朝著顧家彆墅而去。
從東向西,幾乎要跨越大半個城市。
換做平常,開車也要一個多小時。
如今,滿大街都是喪屍,還有因為各種原因而丟在馬路上的汽車。
這般混亂又擁堵的狀況,饒是譚琳琅有異能,她也不能快速穿過。
更不用說,這人貪著呢。
看到超市就往裡進,進去了,就要把所有有用的東西都收走。
而在趕路、收取物資的過程中,都會遇到喪屍,以及其他幸存者,甚至是異能者。
譚琳琅自詡“殺伐決斷”,整個人“傲”得不得了,而過於張揚的代價就是,她這一路上,“戰鬥”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