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3章 憋屈死的原配(十一)(2 / 2)

……她沒錯!

可、可親媽也沒錯啊。

她變成植物人不是自己願意的,更不是自己作出來的禍事。

隻是睡了一覺,再次醒來,就、就——

吳念卿莫名有種感覺,她就像是一個意外走丟、被人收養的孩子。

她對親媽沒有感情,隻親近、喜歡養母。

可她又覺得失去孩子的親媽可憐,畢竟親媽不是故意拋棄。

整件事中,親媽、她、其他人,都沒有錯。

一切都隻是命運的捉弄!

吳念卿的心情,矛盾又複雜。

所以,第一次見到「顧卿」,她根本不知道該如何反應。

撲上去叫媽?

她做不到。

從小到大,她都沒有叫過人媽媽呢。

就是自己喜歡的秋秋姐,跟親爸領證後,她也隻是玩笑般的喊了個「後媽姐」。

站著不動,就這麼看著?

似乎也不太妥?

畢竟那個女人是親媽啊。

自己若表現得太冷漠,會被人罵不孝女吧。

吳念卿糾結得恨不能當場去世,顧傾城又何嘗不是一副「活見鬼」的模樣。

「我不是!我沒有!我、我自己也才剛及笄不到兩年,還沒有出閣呢。」

在古代,女子十五及笄,及笄後就可以談婚論嫁。

但並不是說,女子十五歲就能真的嫁人。

尤其是在世家豪門,家裡重視女兒,絕不會輕易讓女兒早嫁。

十五歲可以談論婚事,但定下婚事需要三媒六聘的走流程。

世家重禮,而古代的禮

,十分繁複。

一套流程下來,最快也要一兩年。

等到正式出嫁的時候,基本上也都十七八歲。

就像顧傾城創造的那個身份——名門顧氏女,及笄後許給了琅琊王氏子。

定了親,卻並沒有立刻舉行昏禮。

女子甚至可以跟著父母親人等外出遊曆。

玩兒夠了,回到京城,才會討論昏禮等事宜。

男方乃至整個世家圈層,都沒有覺得這樣有什麼不對。

所以,就顧傾城的心態來說,她就是個未出閣的小女郎。

還沒結婚就喜當娘,女兒的年齡比「自己」還大——

這是什麼級彆的恐怖故事?

從小就出身高貴、備受寵愛的顧家小貴女,表示自己不能接受!

就算是顧傾城還記得現實中的身份,而按照她的記憶,她也隻是一個剛剛參加完高考的粉嫩少女。

連戀愛都沒有談,怎麼就結婚、生孩子了?

顧傾城的反應,甚至比吳念卿更大、更激烈!

吳念卿:……

自己跟親媽沒有感情是一回事兒,可親媽見到自己後如同活見鬼的反應則是另一回事兒。

顧傾城:……我懂!雙標嘛!

我可以不愛你,可你作為母親,怎麼能不愛自己的孩子?

就算沒有感情,也有作為母親的本能,以及道德上的束縛與要求啊。

比如,似蘇冉冉這樣的「過來人」,就有些不滿,並試圖訓誡顧傾城——

「卿卿,你怎麼能這麼說?」

「是!我知道,你昏迷了十七年,記憶也停留在了十九歲,可事實就是:念卿是你的女兒,是你懷胎十月,辛辛苦苦生下來的親骨肉!」

作為母親,你怎麼可以不愛女兒?

顧傾城還是一臉抗拒。

但,蘇冉冉的話,卻還是被顧傾城聽了進去。

她眼底閃過一抹亮光,「我的女兒?我對她有生育之恩?」

在古代,母親生育子女,那是有恩情的。

不像是在現代,已經開始有不少人試圖打破所謂的恩情一說。

父母生孩子,是因為自己想生,而不是孩子求著被生下來。

父母愛孩子是一種本能,更是一種責任。

孩子呢,不必從小就背負恩情的枷鎖。

孩子和父母都是獨立的個體,是擁有平等人權的人,而不是父母的所有物、私有品。

可在古代,父母就是可以決定孩子的一切,包括生死。

哪怕生而不養,哪怕百般傷害,做兒女的也不能對父母不敬不孝。

……所以,不管「顧卿」有沒有撫養、照顧吳念卿,吳念卿都要好好孝順「顧卿」。

吳念卿:……憑什麼?

蘇冉冉:……我、我不是這個意思啊!

這都是當媽的人了,怎麼還如此不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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