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啊,秦阿姨彆想在省城的富豪圈子裡做事了。
興許還會有人落井下石、趁機報複呢。
秦阿姨,完了!
不過,方管家還是沒有忘記小卓總。
那就個腦子有泡的,可偏偏是鐵總唯一的兒子。
人家有底氣胡鬨,方管家這些人,內心無比唾棄,也要忍著、哄著。
「鐵總,小卓總那兒——」
方管家故意用為難的語氣,小心翼翼的試探著。
「不用管他,這個家姓鐵,不姓卓。」
「卓童若是回去鬨,那就讓他跟著秦阿姨一起走人!」
這樣的叉燒兒子,就算不能真的丟掉,也不能繼續慣著。
她要讓他明白,吃人家的飯、花人家的錢,就要受人家的管教。
想要自由?
想要人權、尊嚴?
可以啊,自力更生就可以!
方管家瞪大眼睛,整個人都是亢奮的。
心裡的小人更是瘋狂的歡呼:啊啊啊!鐵總威武!鐵總霸氣!
鐵總,早就該這麼做了!
「好的,鐵總!我知道了,我這就去辦!」
方管家自己都沒有察覺,他的語氣裡充滿歡快、雀躍。
「天下苦叉燒久矣!」
莫名的,鐵總的腦海裡竟冒出這麼一句話。
她搖搖頭,扯出一抹笑,整個人都是鬆弛的、愜意的。
仿佛終於卸下了一道枷鎖,她煥然新生。
「如果檢查表明,我的身體和大腦沒有問題,如此也挺好!」
而為她做到這一切的顧女士,便是她的恩人。
哦不,是神!……
三天的期限已經過去了。
吳思謙跟集團的法務經過反複商討,得到了一二三條應對策略。..
當年的協議,確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
但,打官司這種事兒,並不是有證據就能贏。
這裡麵,有著太多的因素。
除了法律,還有考慮道德方麵的因素。
就像是寫遺囑把財產留給小三,合法,但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吳思謙最大的優勢,就是他的好名聲,以及無比正麵的個人形象。
還是那句話,不是所有男人都能做到,在妻子變成植物人後還能十幾年不離不棄。
且,思卿集團的高速發展,是在顧卿昏迷之後。
對於集團的開拓,顧卿並沒有起到多少作用。
還有最要緊的一點,顧卿昏迷十七年,忽然醒來,是奇跡。
可包括醫生在內,所有人都不敢保證,她會不會再來個忽然昏迷。
一旦昏迷,顧卿就又成為無行為能力的人,彆說財產了,就是她自己都需要監護人。
思卿集團不是小作坊,而是有著一兩千職工的集團。
若是最大董事出了變故,影響非常大。方方麵麵的因素,法官即便偶有疏忽,思卿集團的律師團也會提醒。
「如果真的打官司,不一定會輸。」
還是可以努力一二。
但——
「如果可以,還是儘量協商吧。」
因為一旦鬨出官司,肯定會影響股價。
還有吳思謙完美的人設,也會徹底崩塌。
十幾年的努力啊,一朝毀滅,多可惜?
關鍵是,還會影響吳思謙後續的發展。
吳思謙:……
難道我不想協商?
問題是,顧家要的太多了。
現在的吳思謙,在「要錢」和「要臉」之間左右搖擺。
但凡顧家沒有那麼的獅子大開口,吳思謙都願意為了自己的臉麵、名聲等,舍出一部分的財產。
但,三分之二?
你們怎麼不去搶?
能夠分給三分之一,都是在割吳思謙的肉了。
顧家倒好,他們不是分肉,而是要命啊。
馮律師這邊,也在勸自己的老班主任:
「當初的協議,還是我幫忙擬定、並支持公正的,絕對具有法律效應。」
「隻是,老師,打官司這種事兒,除了證據,還要考慮許多其他的因素。」
在馮律師看來,顧家最大的依仗,不是這些證據,而是吳思謙的要臉程度。
一旦他豁出去了,不要臉了,官司就會陷入僵局。
他拚著兩敗俱傷、魚死網破,也要耍無賴,顧家也無可奈何。
最好的辦法,就是協商,而協商的基礎,就是彆把人逼到絕路。
顧國華:……誰逼他了!我們就是拿回屬於卿卿自己的財產,還不對了?
不過,馮律師的話,顧國華還是聽了進去。
等到再次見到吳思謙的時候,顧國華沒有了之前的咄咄逼人,反倒有了幾分「翁婿」的情誼。
談吧!
顧國華代表顧卿,坐到了前女婿的對麵,開始了你來我往的討價還價。
吳念卿經過兩三天的掙紮,終於下定決心。
她主動來到了療養院。
「那個,我、我能和你談談嗎?」
吳念卿有些彆扭的對顧傾城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