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4章 我惡毒我驕傲(六)(1 / 2)

原主撞了人,連下來查看都沒有,稍稍停頓後,一腳油門就跑了。

回了家,父母在征詢了律師的建議後,在事發兩個小時後,原主去自首。

雖然造成了嚴重的後果,但原主沒有喝酒等重大違規,隻是沒有在十字路口減速。

而傷者呢,因為拖拽了沉重的物品,行走速度不快,紅燈亮起了,她人還在斑馬線的路中央。原主家律師的努力爭取,官方等還是建議讓雙方私下和解。

官方做出這樣的建議,也考慮到了傷者的家庭條件。

單親,一個媽媽帶著兩個孩子。

哥哥讀大學,妹妹讀高中,都需要錢。

媽媽還因為車禍而昏迷不醒,有極大可能成為植物人。

躺在ICU裡,每天都是錢。

如果能夠私下和解,就能最快速度的走賠款程序。

傷者一家的經濟困境,也能最短時間內解決。

原主知道情況對自己有利後,居然開始拿喬——

想要和解,可以。

她給錢,以後不許傷者一家再糾纏。

其實吧,和解的本意,就是徹底解決這件事。

原主的訴求呢,也不能算過分。

可事情壞就壞在原主太恃強淩弱、太趾高氣昂。

最重要的一點,事發後,原主自始至終,都沒有一句道歉。

傷者的兒子今年二十歲,正是年輕氣盛、非黑即白的年紀。

原主一家的仗勢欺人,徹底激怒了他——

「不和解!我不要她的臭錢,我就要告她。」

整個交通事故,就算自己媽媽這邊有些錯,可也不是主觀上的有意犯錯。

可原主這個肇事者,卻有著至少七成以上的過錯。

且,她當時是有逃逸行為的。

雖然事後自首,但如果鬨到法庭上,再讓媒體曝光一下——

豪門太子女飆車闖紅燈,撞人後,肇事逃逸!

類似的標題一出,瞬間就能引爆網絡。

原主一家,想到這種可能,隻覺得傷者一家麻煩。

高高在上的久了,就很容易習慣以勢壓人。

恰在這個時候,傷者的兒子,為了短時間內賺到更多的錢,跑去酒吧打工。

還好死不死的遇到了心情不好跑來消遣的大小姐……

新仇舊恨啊。

傷者的兒子都要當場黑化了。..

就在這個時候,執行人穿來了。

執行人非常慶幸,自己穿來的節點,雖然不夠早,可也沒有晚到不可挽回。

補救唄!

洗白唄!

執行人的洗白也簡單。

那就是有錯就要承認,挨打就要立正。

她果斷勸說父母不要再「一錯再錯」,雖然還沒有達成和解,但撞了人,就該負責相應的費用。

她火速為傷者繳了一大筆住院費,並積極聯係全國有名的大夫,為傷者進行會診。

再然後,她找到傷者的兒子,也就是謝明堂,誠摯道歉,表示,願意補償他們。

還承諾:「隻要有麻煩,都可以來找我!」

方法沒錯,執行人的態度更是端正的一匹。

可現實卻是,不是所有的對不起,都能換回一句沒關係。

站在謝明堂的角度,他不願輕易原諒傷害媽媽、傷害自己的罪魁禍首,這也很正常。

憑什麼你傷害了我們,隻需要一句輕飄飄的抱歉,就能將一切都揭過去?

不說我自己受到的羞辱、

逼迫,單單是我的媽媽,至今還在昏迷。

你說對不起,我說沒關係,然後我媽媽就能醒過來?

如果媽媽能醒來,那我就當一切沒有發生。

我就原諒你。

執行人:……理解!理解!

如果換成是她,她可能比謝明堂更加的激進、更加的堅持。

執行人是真的代入了謝明堂的身份,完完全全的為了他而考慮。

讓植物人清醒,執行人是可以做到的,她有係統嘛。

但,這種事兒需要循序漸進,需要一個不能有任何漏洞的契機或是原因。

而在她等到方法之前,她不想就這麼等著。

執行人真的很能代入底層弱者的無奈與悲哀。

她知道,似謝明堂這樣的人,有的時候,需要的就是一個態度。

一句「對不起」沒用,那一百句、一千句呢。

除了口頭上的抱歉,她也用實際行動來證明自己的愧疚,用實際行動來補償、彌補受害人一家!

執行人將姿態擺得非常低,完全就是以罪人的身份,努力的表現,爭取獲得審判者的原諒。

謝明堂作為被重點補償的對象,其實他的本性不是個錙銖必較、睚眥必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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