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0 章(2 / 2)

【怪不得被告們嚇成這樣……原來是在現場見到了魏盼盼……】

【好家夥,不愧是陰間律師葉塵】

“魏盼盼於十一月十三號被父母魏軍、李桂蘭從學校強行帶回家中,逼迫她退學,並撕掉燒毀她的所有書籍、筆記本,剪掉她的頭發,將其關在家中反省,要她願意退學去相親才可以離開臥室。”葉同塵平靜的陳訴:“魏盼盼在被關三天後,與魏軍、李桂蘭爆發激烈的爭吵,跳樓自殺。”

“魏盼盼自殺後,我收到來自她大學同學康靜寄來的魏盼盼遺囑,遺囑中委托我代理她處理相關後事。”葉同塵把魏盼盼的遺囑遞過去,“遺囑中要求她死後,遺體送入抱一火葬場火葬,由抱一道觀承辦全部後事,可魏盼盼的父母在其死後就將遺體販賣給王興國,收取兩萬塊,為王興國兒子配陰婚。警方趕到後,魏軍等人仍然惡劣抵抗,將魏盼盼遺體下葬。”

“後經過警方調查,被告方李立也收取販賣遺體的五千紅包。”葉同塵看向李立:“李立承認他是魏盼盼親生父親,在魏盼盼出生後將魏盼盼遺棄、送養給了魏軍、李桂蘭夫婦。”

葉同塵又遞上一份證據:“魏軍、李桂蘭夫婦當年付給李立一千元整。”

幾個人向抬頭反駁,卻又不敢抬頭,隻有李立低著頭趕緊說:“那、那是給我老婆,妻子的滿月禮錢,不是賣孩子。”

審判長讓他肅靜。

葉同塵沒有理會他,繼續說了她的訴求:“魏軍、李桂蘭夫婦買賣兒童,販賣遺體。而李立參與販賣遺體分贓,遺棄、販賣親生女兒。”

她的陳訴並不長,但審判長翻看著證據沉默了好一會兒,才讓被告發言。

李桂蘭也不知是怕還是著急,低著頭嚇哭了。

他們的律師替他們發言說:“魏軍、李桂蘭夫婦當年付給李立的一千元整,是參加滿月酒時給的禮金,不能作為買賣兒童的證據。”也遞交了魏軍的朋友提供的證詞,證明當初是辦滿月酒給的禮金。

然後另外拿出幾份魏軍夫妻鄰居提供的證詞,又說:“審判長,結陰親的風俗在當地屢見不鮮,我的當事人收取的兩萬元,是陰親風俗中的彩禮錢,並非買賣遺體,這些鄰居可以證明。”

直播彈幕裡看不下去了——

【……是風俗就合理了嗎?就可以買賣遺體了嗎?】

【好家夥,我算是見識到了什麼叫一女多吃,剛出生被賣掉,死了之後遺體還

能賺一波,生女兒可真是穩賺不賠。】

【給我聽麻了,葉塵的案情陳訴簡直是恐怖電影的大綱,電影名就叫《生而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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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盼盼,是盼什麼?盼兒子嗎?既然抱養了她為什麼不好好對待呢?逼退學、燒書本、剪頭發……好窒息啊。】

手術刀屠龍手:【這不就是王有福女兒的未來嗎?如果他的女兒沒有被好心人撿走,是不是也這樣被一千塊賣掉,被逼自殺後,再兩萬塊賣掉?賺啊,真賺啊。】

【這兩個案子還在同一天開庭,全部通過了直播……這就是一場恐怖電影的上下半場吧。比起魏盼盼在現場,案情陳訴更恐怖。】

【如果這都不能判刑,就太絕望了】

【所以偷麵包車的車上拉的就是魏盼盼的遺體?】

“審判長,我這裡也有一份證明。”葉同塵拿出另一份證據:“李立夫妻沒到法定結婚年紀就生了孩子,沒有婚禮,也沒有辦滿月酒,這是魏盼盼生母親口所說。”

李立吃驚的抬頭看向葉同塵。

葉同塵申請證人到現場,審判長準許。

一個穿著黑色羽絨服的婦女被帶上了庭。

連魏盼盼自己都不知道,原來葉律師去找到了她的生母,並且爭取到了她生母出庭作證……

她看著站在證人席上的女人,原來這就是她的親生母親,看起來年紀並不多,像是隻有四十歲,瘦瘦高高的,頭發燙了羊羔卷發,眉毛和眼線是紋的。

是和李桂蘭完全不同的女人,李桂蘭從不化妝,更不會燙頭紋眉,整日裡操勞奔波要給兒子蓋房娶媳婦,很少跟魏盼盼說話,更不會抱魏盼盼,她還記得自己第一次來月經嚇的偷偷哭,是學校的女老師給了她第一塊衛生巾。

“劉娟。”女人報上了她的名字。

原來她的親生母親叫劉娟。

魏盼盼看著這個完全不同的女人,忽然在想:如果她沒有被送人,如果她的親生母親是愛她的,這樣的母親是不是會在她來月經時笑話她居然會被嚇哭?是不是會帶她一起去燙頭發?抱著她說很多母女之間的私房話?

劉娟緊張的交握著手說:“我19歲生下孩子,就是魏盼盼,那時候沒領證,李立父母說生個女兒沒什麼好辦滿月酒的,就沒辦酒,隻有幾個親戚朋友來家裡送了些雞蛋和營養品,沒有什麼滿月酒禮金。”

“你知道什麼!你那時候生下孩子就回娘家了!”李立狗急跳牆了一樣著急辯解:“我爸媽在家裡給孩子辦的滿月酒!”

審判長皺眉讓他坐下,不到發言的時候不能發言,問證人李立說的對不對?

劉娟眼眶紅紅,抬起頭瞪了一眼李立說:“我是回了娘家,但那是滿月前,我坐月子的時候沒人照顧我,我隻能回娘家做月子,他父母本來答應孩子生下來就給我們辦婚禮,但後來又改口說得生了孫子才辦婚禮!我剛生完孩子他們家就給我臉色,和我吵,說我不爭氣……我氣不過才回的娘家,但我滿月之前就回來了,回來後他們家就

領了魏軍和李桂蘭來看孩子。”

劉娟現在提起來還滿腹委屈:“我當時不知道怎麼回事,就知道魏軍和李桂蘭給了李立一千塊,沒過兩天李立的父母就來說孩子先抱給魏軍他們夫妻養一段時間,他們夫妻一直沒孩子,我們那裡有個說法是有個孩子養一養就容易懷孕……”

審判長聽到眉頭擰到一塊,“你當時同意了?”

“我當時是被騙了,不知道是李立把孩子賣給了魏軍就同意了。”劉娟低頭,不知道是愧疚還是後悔眼淚往下掉:“後來李立喝酒打了我,我就跟他離了,怕他纏著我,回娘家後就去城裡打工了,沒想到他們一家人把女兒賣了……”

劉娟又哭又恨,問魏軍夫妻:“你們既然把女兒抱走了為什麼不好好對她?她都死了你們居然還要在她身上撈錢!你們是人嗎?”

審判長讓她冷靜一點,又問李立和魏軍夫妻。

魏盼盼坐在那裡看著陌生的劉娟,有些難過,又有些釋然了,至少她的親生母親沒有存心把她賣掉?對不對?她那時也才19歲。

雖然劉娟也很可恨,她對自己的人生都那麼不負責,十九歲懷孕生孩子。

但她至少來作證了。

葉同塵聽見魏盼盼的心聲,輕輕歎氣,盼盼那麼容易原諒一個人,但凡生活再多給她一點希望,她或許都不會走到死這一步。

“審判長。”她站起來拿出自己整理的一些,不是證據的資料:“這是我查到的一些結陰親的案子、新聞,在今年半年內杭市就有26起為販賣遺體結陰親的案子,有挖了未婚女孩墳墓的,有離婚夫妻為了爭奪女兒遺體大打出手的,還有拍賣女兒遺體的……風俗不是犯罪的遮羞布,他們真的不知道自己在犯法嗎?真的不清楚自己在販賣遺體嗎?不是的,審判長。”

葉同塵遞交了最後一份證據,是來自麥子的錄音證據。

“這是盜用了李立麵包車運送魏盼盼遺體的那個人提供的證詞。”葉同塵說。

錄音播放,傳出葉同塵的聲音:“去魏軍家運送魏盼盼遺體時,你知道那是魏盼盼的遺體嗎?他們當時怎麼跟你說的?”

麥子回答說:“知道,知道是遺體。魏軍老板說他女兒沒結婚,按照老家的習俗不能埋進祖墳裡,所以要我送去興山的墳地下葬。”

“他們要你送過去的時間是半夜對嗎?”葉同塵又問。

“對,魏軍老板說半夜十點過去送。”麥子說:“還囑咐我一個人送,避開交警彆被查到。”

“為什麼要避開交警?”葉同塵再問。

麥子說:“他們說,魏軍老板說這事兒查出來不好,具體怎麼不好我也不知道,問多了魏軍老板不耐煩這活就不給我做了。”

葉同塵讓他重複一下當時魏軍和他說的原話。

麥子想了想說:“魏軍老板就說:彆問那麼多,能乾就乾,兩百塊錢拉到興山彆被警察查到。”

錄音結束。

葉同塵看著魏軍夫婦問:“如果你們真認為自己不是在犯法,認為沒有在販賣遺體,為什麼要一再強調半夜送去興山,不要被警察查到?”

魏軍夫妻臉色慘白慘白的坐在那裡發抖。

“這不是風俗,是犯罪。”葉同塵麵向審判長說:“魏軍夫妻很清楚自己在用女兒的遺體牟利,也很清楚自己在犯法,隻是認為自己不會被抓到。”

“審判長,如果可以用風俗來掩蓋犯罪,那以後買賣遺體、侮辱遺體、偷盜遺體的犯罪隻會越多越多。就如同身為父母就可以隨意遺棄、販賣自己的孩子,那隻會有更多的人口販賣。”

這是葉同塵最後的陳詞。

【這不是風俗是犯罪!】

【氣死了氣死了這對夫妻很顯然知道賣掉女兒遺體是犯法的!什麼禮金什麼風俗,他們的動機就是用女兒是遺體賺錢!】

【審判長大人你要明鑒啊!】

【直播的意義不就是給那些狗屁結陰親的潛在犯們敲響警鐘嗎!】

審判長心裡很清楚,他和法院裡的同仁批準這場直播的意義是什麼,他問被告方:“證人證詞說的是否屬實?”

他們低著頭瑟瑟發抖的沉默著,再審判長再一次高聲詢問之後才點頭。

審判長最後問他們:“你們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到現在還沒有悔過之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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