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1 章(2 / 2)

院怕被報警抓回孤兒院,不敢進去,想把小孩兒放在醫院門口,但太晚了,沒有醫生和護士出來,冬天有怕她沒一會兒真凍死了,所以我就把她帶去了小診所裡。”

“哪家診所?”葉同塵問。

“同仁堂診所。”麥子答:“診所的老板是個很好的人,之前我生病他免費給我治好了,我就帶小孩兒去了,給她輸液吃藥……後來好了,老板也沒收我錢。”

葉同塵和審判長說,請了同仁堂診所的老板來做證人。

審判長準許證人上庭。

同仁堂老板被帶上來,是個已經六七十歲的大爺,如實的說了當時麥子把撿來的小孩兒帶來的狀況,小孩兒應該三歲左右,但營養不良很小很瘦,而且是個聾啞人,不會說話,也聽不見。

高燒很厲害,輸液吃藥好幾天才好,照顧了半個月小孩兒才能正常吃東西,仔細檢查了發現不是全聾,大聲說話能聽見一點兒。

當時他和麥子想把小孩兒送回家,但一說送回去小孩兒就哭,就求他們不要送走她,說她爸爸打她,把她扔了不要了。

他要把小孩兒送警察局去,小孩兒害怕就躲進桌子下不出來。

麥子就說,他來養活她,養大一點再送去警察局。

“麥子,你為什麼當時不把女童送去警察局?要養大一點再送去?”葉同塵問麥子。

麥子低著頭,鼻頭發紅說:“送去警察局,警察會把她送回家,她爸爸不好,打她不給她飯吃。她好小好瘦,想養大一點她回家挨打了可以跑。”

葉同塵問話的聲音頓了一下。

庭審現場很安靜,她頓了一下才說:“警察了解情況之後,或許會把她送去福利院,你當時不知道這些嗎?”

麥子搖搖頭:“我沒讀過書上過學,不知道這些,就知道沒爸媽才送去孤兒院。”他說:“我就是送去孤兒院的,孤兒院也不好,會被欺負,要乾活,不乾就挨打罰跪,不想她像我一樣受苦。”

“你當時多大?”葉同塵問。

“十六,十六多一點。”麥子說。

葉同塵沒有再繼續問麥子,而是對審判長說:“一個16歲的未成年都知道,在冬天的深夜,把一個高燒的女童放在醫院門口會導致她的死亡,身為父親的王有福卻不知道嗎?”

審判長看向了被告席上穿的破破爛爛的王有福,五六十歲的老年人,坐在那裡就好像這件事跟他沒有關係一樣。

“王有福,你有證據證明你把女兒放在垃圾桶上,而不是垃圾桶內嗎?”審判長問他。

王有福的律師,法律援助派來的律師提醒王有福回答。

王有福這次看向審判長說:“我不知道,我撿破爛的不懂這些。”

“你難道不知道把一個發高燒的三歲女童丟在冬天的街上會導致她死亡嗎?”審判長皺眉再問他。

王有福依舊擺出老實巴交的樣子搖頭:“農村的,不識字撿破爛過活,孩子跟著我活不了才放在醫院門口……我不懂這些

。”

彈幕裡氣壞了——

【這不就是活癩子嗎!這根本不是老實人!】

【啊啊啊氣死我了!審判長能不能打他一頓!農村的也不是他這樣!】

【那個麥子不也是撿瓶子撿紙箱嗎?人家怎麼能養活你女兒啊!】

【什麼不懂!我看他穿著軍大衣,他這不是也知道大冬天穿得薄會凍死嗎!】

【他不懂讓他脫光了去醫院門口躺一晚上……】

“你不識字?”葉同塵提出反對,拿出了一份低保證明,“這是王有福辦低保的時候簽的名,填寫的表格,他不識字怎麼申請的低保?”

葉同塵又遞交了幾份複印件:“這是王有福當初申請國家貧困補助時寫的信,他上過小學。”

王有福不說話了。

“你很清楚那種極端狀況下遺棄女兒會導致她死亡,但你依然選擇了把她遺棄在垃圾桶裡。”葉同塵看著王有福,又拿出了結婚證明和一份女童母親趙小女的病例。

“你也很清楚,女童的母親趙小女是嚴重的智力障礙患者,她連自己的名字也不會寫,不認識人,聽不懂話,但你依然和她發生性關係,迫使一個沒有自理能力的女性生下孩子。”葉同塵說:“在明知對方智力有障礙的情況下依然和她發生性|關係,構成強|奸|罪。”

王有福這會兒不裝聾作啞了,立刻說:“我們領了結婚證,是夫妻,是合法的夫妻。”

“你不是很清楚什麼合法什麼不合法嗎?”葉同塵譏諷的問他。

彈幕裡——

【就是!!】

【哈哈哈不要跟葉律師裝瘋賣傻!】

【他清楚的很!】

【孩子的母親還是弱智啊?人渣啊,讓弱智懷孕生孩子!】

【這樣的人就該葉律師直接放雷劈死】

但王有福一下子又“耳背”了,隻重複他們有結婚證。

他的律師反對葉同塵這樣誘導式提問。

審判長點點頭,問王有福:“你知道趙小女有智力問題?”

王有福說:“他爸想給她找個人照顧……”

“你回答知道或不知道。”審判長打斷了他,眉頭皺的很深。

王有福這才老老實實回答:“知道,但我們領了證,合法夫妻。”

“審判長。”葉同塵遞交幾份證詞:“這是趙小女的鄰居提供的證據,證明趙小女連人都不認識,甚至聽不懂一句簡單的話,比如吃飯了嗎?這種智力狀況下,就算結婚登記時王有福或者其他人念給她聽,結婚登記時要填寫的信息,她根本沒辦法聽不懂,更不可能簽名。”

她也把警察調查的結果遞上:“警察調查當地的結婚登記,說是由趙小女的監護人替她簽的名,我認為婚姻關係無效。”

她說:“法律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時,雙方應當清晰表達結婚的意願,自願結婚。在這種狀況下,因其他原因不能填寫結婚登記申請等內容的,可由其監護人或本人指

定的其他關係人代為填寫。但顯然趙小女無法清晰表達自願結婚的意願。”

王有福就是強|奸。

審判長一張張證詞仔細看過,村子裡這麼多人為趙小女作證,還證明了王有福喝酒家暴,虐待趙小女和女兒。

葉同塵繼續反駁,王有福律師提出的:王有福遺棄女兒屬於特殊情況,因為他本人屬於老弱窮苦的特殊群體,沒有能力撫養女兒。

她問麥子:“你十六歲撿到女童,你未成人不能工作是怎麼養活她的?”

麥子有些猶豫,下意識看了看直播鏡頭,他擔心苗苗在看直播,就說了一句:“她不花什麼錢。”

他不想苗苗覺得自己很辛苦賺錢養活她,苗苗很乖很乖,怕花錢從來不主動要東西,買新衣服也總是問貴不貴?

但葉律師在幫他,他不能坐牢,更不能讓苗苗回到這個父親身邊。

所以他很小聲的回答,用苗苗可能聽不見的音量回答:“一開始撿廢品賣廢品,幫人去地裡采棉花種稻子,什麼活都乾一點,後來就去考駕照,幫人開車拉貨,賺的可以多一點。”

葉同塵故意問他:“乾過違法的事情嗎?”

麥子搖頭又不知道該不該點頭:“隻有那一次,盜用了李立老板的麵包車,想賺兩百塊錢……”他眼眶紅了,喉嚨也啞了:“想攢夠了錢就能早點給妹妹換耳蝸,她不是聾啞人,她是聽力受損,換了耳蝸就能聽見,學說話了。”

他不喜歡苗苗被叫聾啞人,苗苗隻是聽力不好,她很聰明,學會了很多話。

【王有福太該死了……16歲的孩子能撿垃圾、拉貨賺錢給小女孩換耳蝸學說話,50歲的王有福不能給女兒一頓飽飯……】

【一個孤兒在垃圾桶裡撿到另一個孤兒,對王有福來說是累贅,但是對麥子來說那是妹妹。】

【王有福有手有腳為什麼不能去工作?他甚至還上過學!麥子一個孤兒沒錢讀書,還能自己學著去考駕照,王有福卻好吃懶做吃國家低保!憑什麼啊!】

【5555他偷用麵包車隻是為了賺兩百塊錢給妹妹早點換耳蝸,他是被拘留了嗎?李立告了他嗎?】

【該死!王有福比李立和魏軍還可惡啊!】

【麥子會坐牢嗎?他做牢了妹妹可怎麼辦?】

直播間的聲音很大,霞嬸看的眼淚汪汪看苗苗。

小小的女孩兒偷偷在掉眼淚,卻不敢哭,像是怕給人添麻煩。

霞嬸忍不住輕輕把她摟進了懷裡,苗苗挨著她,仰頭看霞嬸含著眼淚問她:“我聽不清……哥哥會坐牢嗎?”

她說不清楚,比劃著問:我可以去求法官,哥哥是好人,哥哥沒有打過我,欺負我,哥哥的錢都給我了,要坐牢我就替他做行嗎?

霞嬸不知道怎麼安慰她,替她擦眼淚說:“苗苗不擔心,你要相信葉律師和曉律師,他們很厲害,一定能讓哥哥早點回來。”

戴也看著直播間裡的葉同塵,她站在那裡像棵樹,像做山,對審判長說:“王有福強行與弱智女性發生關係,使其生下孩子之後被虐待致死。之後又明知將高燒的女兒遺棄丟進垃圾桶會有生命危險的情況下,將女兒遺棄。如果可以因為王有福是老弱窮苦幫扶對象就輕判,那這兩條生命的價值就太微賤了。”

生命有高低貴賤之分嗎?

他坐牢的時候覺得有,覺得他和妹妹的命對於王峻那樣有錢有勢的人來說,卑賤不值一提。

但後來他遇到了葉律師和曉律師,他明白這個世界上是有人堅定的認為:生命平等。

每個人的權益,他們都在努力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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