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什麼想說的,你今天就都說出來,我正好聽聽你的心裡話。”
“其實和你住在一起挺好的,你做的飯也挺好吃,人也不壞,就是有點摳。
你若是以後也能買一些生活用品,共同承擔一下生活費用就好了,畢竟你家裡給的零花錢那麼多,你……”
“說啊!我聽著呢!”
“你生氣啦!”女孩的眼神上下飄忽,想看對方又不敢看的樣子,兩隻手相互攪動著,有些無措道,“你彆生氣,我的意思吧,就是你現在這樣光用我買的東西,讓我有些不舒服,我希望你也能……”
“既然不舒服,你就搬走吧!”
“你什麼意思?”
“你是不是忘了,這是我家!”女孩冷漠得就像麵對一個陌生人,“你說你沒地方住,求我收留你,當初你自己說的,我出房子,其他所有的生活用品都是你買,飯錢我們AA。但你搬過來半年了,一天三頓飯我收過你一分錢嗎?吃了你一袋水餃、一根雪糕你在這跟我算計。那你吃了我那麼多的肉、菜、飯,是不是也該把A的錢給我!”
“我……”當初確實是她主動提出買生活用品的,可是……“可房子是你的,你又不用花錢,你偶爾買點生活用品不行嗎?你又不缺錢!”
“我給你三天時間,你從我家搬走!”
“為什麼?你這人怎麼這樣!你明知道我沒地方住的!”
“閉嘴,我不想聽你說話,你再說我現在就把你攆出去!”
“你……你太過分了……我們都認識這麼多年了,你……”
她的話還沒有說完,就看到對方看過來的眼神,冰冷沒有溫度,還摻雜著一絲厭煩。
頓時委屈地低下頭,不再說話了。
沐歌整個人都麻了。
所以說,不要相信自己的眼睛,眼睛看到的也不一定是真的。
更不要相信片麵之詞,一臉委屈訴苦的人也不一定占理!
抽出剔骨刀看向坐在沙發上委屈抹淚的小姑娘,“哭什麼哭,婊裡婊氣的。”
說完揮刀便砍。
卻沒想到沙發上這個要被砍的女孩還沒有動作,另一個生氣要回屋的女孩竟然突然折返,向著她衝了過來。
沐歌怎麼也沒想到,明明和朋友鬨掰了,觸發她死亡規則的條件竟然是朋友的安危。
不知該說是傻還是真性情。
心中隻有小小的感歎,然後出手乾淨利落地將之解決。
剩下那個沐歌隻用了一刀。
一鼓作氣將兩鬼解決後,她開始了新一輪的搜查。
所有的裝飾、擺件她都摸了一遍,就連衣櫃裡的衣服她都沒有放過。
卻什麼反應都沒有。
還落下哪個沒有碰到?
沐歌的大腦飛速運轉,然後她再度進入衛生間。
伸手碰到角落裡插著的小夜燈時,終於有了反應。
【長明燈:它不僅可以照明,也可以照到肉眼看不到的……】
呃……不用電源就可以亮的燈嗎?
不得不說,用處不大,也可以說沒用,照明她有手電筒還有夜明珠,照鬼真的大可不必。
鬼有什麼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