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任沐歌,父母健全,還有個比她大兩歲的哥哥,從小就是父母及兄長眼中的掌中寶,是全家心中的小公主。
四歲生日時她提出想去遊樂園。
就在那天,就在那個遊樂園,她的哥哥任思宇走丟了。
無論是廣播,或是報警,都沒有找到人,任母當場崩潰,然後譴責僅有四歲的任沐歌。
可四歲的孩子懂什麼呢?就連想去遊樂園玩的生日願望,都是哥哥私下教她那麼說的。
明明是因為哥哥自己亂跑,因為父母看管不力,才導致孩子丟失。明明任沐歌什麼錯都沒有,卻承擔了父母二人全部的怒火。
畢竟任思宇丟了這件事總要有個過錯方,這個過錯方不能是傷心過度幾近昏厥的任母,也不能是作為家中頂梁柱的任父。
那就隻能是想去遊樂場過生日的任沐歌。
誰讓她非要去遊樂場,若是不去遊樂場,兒子就不會丟,他們仍然還是最幸福的一家人。
於是從那天起,原身任沐歌就成了任思宇丟失的原罪,成了這個家的罪人。
任母就像個瘋子一般,時而對她非打即罵,打完便抱頭痛哭,述說自己丟了孩子後的絕望與無助。
那個說最愛她的任父,則完全無視了她的存在。
任母的暴力,任父的冷暴力,伴隨著任沐歌的整個童年。
任母去世那年,任沐歌十五歲。
母親的死亡帶給她的沒有傷心痛苦,隻有輕鬆與解脫。
她和任父就像兩條不相交的平行線,哪怕在一個屋簷下,彼此都難得說上一句話。
這樣的原生家庭導致原身自卑、怯懦,嚴苛地要求自己必須獨立自主。
對世界充滿敵意,認為沒有人會善待她,更不會有人愛她。
所以恐懼向彆人提出請求,恐懼表達善意,也恐懼接受善意。
直到20歲那年遇見張文哲,一個陽光開朗的大男孩。
就像一束光照射進原身昏暗的世界中。
他讓原身體會到何為被愛,他帶原身走出不幸的、悲慘的生活。
他手把手地教會原身如何依賴他,如何愛他,如何表達自己的感受。
原身做到了。
她以為她已經得到了幸福,她以為這份幸福會永遠維持下去。
可現實卻給了她狠狠的一巴掌。
張文哲的包容和寵愛隻維持了兩年。
“你知不知道你這樣真的很煩!怪不得連你爸媽都不喜歡你!”
最了解她的那個人,最知道她的軟肋在哪裡。
這句話牽動了任沐歌心底的某個神經,將伴隨她成長的傷疤生生撕扯開。
鮮血淋漓,痛徹心扉!
也讓她徹底沒有了活下去的希望。
“原身心願:知道哥哥過得好不好,離開張文哲,幫助被拐賣的人。”
“沒了?”
“沒了。”
“就三個願望?”
“是的,建議宿主可以花費十積分,看一下原身的心願錄像。”
這是033第二次讓沐歌看心願錄像,十積分而已,看看也無妨。
“我提什麼要求都可以嗎?以前文哲也與我這麼說過,隻不過他後悔了。”
她勉強擠出一抹笑容,“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