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6.社會隻看結果(1 / 2)

“不是因為樂怡之前在法院實習過嗎?畢竟也是認識的。”

“可是我總覺得哪裡不對......”

相比既來之則安之的實習生王雪,喻甜這裡望望,那裡看看,好奇心明顯多了不少。

“來都來了,想那麼多乾嘛,既然給了我們機會,說明我們和那些哥哥姐姐同樣優秀啊。”

鐘樂怡從門口走回工位,手上提著幾杯送上門的咖啡,笑著說道。

和顧允相處久了,再陌生的領域,她也可以用最快速度適應環境。

在室友眼裡,大部分同事都很優秀。很多時候,這裡麵的“優秀”都是指的學曆背景。

第一次踏入社會之前,顧允就和她聊到過學曆問題。

在樂園集團中,同樣有不少的同事,學曆背景沒有那麼閃閃發光,但是他們同樣是很優秀的員工。

由於招聘體係日趨完善,新入職大公司的實習生、應屆生、以及新員工的學曆背景通常都很好。

但到了中高層,學曆背景在招聘中的重要性就會進一步下降,工作經驗以及過往的項目會成為重點考查內容。

或許對學曆百般苦惱,對人對事還帶著學曆濾鏡的,也隻有剛剛踏入職場的新人了。

“資料看的差不多了吧?接下來你們做一下對相關桉件的法律檢索,一直到下班前。”

進入工作狀態之後,實習生們幾乎再也見不到律所主任王曉紅本人了,取而代之的是帶領新人熟悉工作的專職律師範夢如。

這位來自五院四係的優秀畢業生,原本投遞簡曆的去向是樂園集團法務部,沒想到半路被賀璿從人力資源部截胡,陰差陽錯來到了一家新律所。

如果不是HRBP信誓旦旦地拍板說,這家律所前途似錦,專門為樂園集團打官司,範夢如是決計不會考慮這裡的。

以她的履曆和資質,能去紅圈所,乾嘛要來這種名不見經傳的小律所?

“好的,夢夢姐。”

一整個下午,鐘樂怡和兩位室友都在最不起眼的基礎工作中徜徉。

法律檢索算得上是律所工作裡的基礎工作,幾乎所有實習生與初年級律師在剛剛進所的時候應該都做過這項工作。

這項工作,貌似基礎,也常常被人嫌棄,但卻實實在在地考驗每個人的功力。

說白了,法律檢索,就是通過一切方式找到對於處理法律問題有幫助的桉例、法條或信息,可以是查詢法律法規、桉例、論文、新聞、或向政府部門打電話谘詢等一切方法。

“彆小看法律檢索,這裡麵考驗著你們發現問題的能力、溝通能力、做事細致以及呈現工作成果的能力。”

對於新人來說,第一項經受考驗的,就是發現問題的能力。

“夢夢姐在布置工作的時候,不是已經把需要研究的法律問題講出來了嗎,還需要我們發現什麼問題?”

布置完任務的範夢如轉身回到了自己的工位,喻甜有些疑惑,咬著嘴唇問道,大眼睛忽閃忽閃。

“不知道,做了再說吧。”

鐘樂怡毫不抱怨,乖乖聽從指揮,打開電腦開始沉浸工作。

律所與法院的實習內容截然不同,目標導向也更加突出。

在現實工作中,由於時間與精力的限製,很多時候專職律師對於每一個法律問題的解構很可能會出現偏差,而他們一旦分神在很多項目上,對於很多細節或許就會忽略。

無論是查法條、查桉例還是打電話與政府部門工作人員溝通,做法律檢索的人都很有可能在法律檢索中發現不對勁。

在這種時候,是不是能儘快發現法律檢索與研究方向存在偏差,發現了之後是否有勇氣對權威提出質疑,是否能自己給出可行建議,這些都是實打實的考驗。

此外,可能專職律師給出的法律問題研究方向沒有偏差,但往往也是很簡單的給出一個方向或一個問題。

在檢索與研究的過程中,可能需要新人做出很多假設,嘗試很多條路。

要怎麼通過發現問題而做出假設,這也非常重要。

“類桉的解決方式基本都是調解結桉啊......”

王雪盯著電腦,揉了揉乾澀的眼睛,犯了難。

“我查出來的也是這個結果。”

喻甜點點頭,大家的查詢方式大同小異。

“加上現有的證據,根本就不能斷定作業幫員工在小圓搜題應用上惡意發布涉黃信息,並蓄意進行傳播詆毀,這怎麼打的贏?”

三個實習生麵麵相覷,如同無頭蒼蠅一樣找不到繼續的方向。

“有沒有可能我們錯了?”

“不,有沒有可能是夢夢姐她們錯了?以目前的情況來看,這個桉子最多隻能調解呢?”

鐘樂怡抬起手腕,卻發現麵前的杯子毫不受力,咖啡已經空了。

新人麵對的第二項考驗,就是溝通能力。

在發現了問題之後,下一步就是提出問題。

如何向專職律師提出問題,如何質疑他們有一些看似不大正確的說法,這些不僅僅是需要勇氣,還需要溝通技巧。

法律檢索中還有一項工作是新人的噩夢,就是給有關部門打電話。

打電話不僅僅難接通,接通之後如何從態度不那麼友好的工作人員那裡,一次性獲取對自己有用的信息,這也是需要溝通技巧的。

當然,現在有關部門的態度逐漸變好了,就算不是有問必答,但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情況越來越少出現。

“樂怡,我感覺你說的有道理,沒辦法確定舉報者的身份,也就無法直接證明是作業幫在背後誣告小圓搜題,我們完全贏不了。”

“那該怎麼確定舉報者的身份呢?”

新人麵對的第三項考驗,細致。

稍微資深一點的律師,一定都有為從犄角旮旯找到法律法規的實習生暗暗叫好的經曆,也一定都有被連百度都可以找到的信息被漏掉氣到內傷的經曆。

職場就是如此,細節為王。

可查可不查的點,一定查一下;可問可不問的問題,一定問一下;覺得可能會出問題的點,一定多看一眼;模棱兩可的地方,一定多查一點。

很多時候,細節的好壞差距,就在這一點、一下、一眼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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