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六十七章 殉葬(2 / 2)

天唐錦繡 公子許 4907 字 10個月前

元氏現任家主元胄,乃是西魏昭成帝的第九代子孫。祖父元順,西魏的濮陽王。父親元雄,武陵王。

其子元仁惠,乃是涼州長史。

元家管事口中的少主,便是元仁惠。

元仁惠官職不顯,但是輩分比獨孤誠高了一截兒,關隴集團世代聯姻,親戚套著親戚,兜來繞去都能攀附上一些關係,獨孤誠不能不見。

再者,以元氏的地位,獨孤誠也不可能視而不見。

就算獨孤誠不願意多管這件事,但到底也還是盟友……

獨孤誠上了馬車。

良久,一臉陰鬱的獨孤誠望著漸漸遠去的元家馬車,恨不得破口大罵幾句。

這特娘的都是些什麼事兒?

鬱悶至極點的獨孤誠招手命禦者將馬車趕來,登車之後沒好氣的吩咐道:“去房府。”

“殉葬?”

房俊手裡捏著那份沾染了鮮血的狀紙,手指骨節因為用力有些微微泛白,額頭的青筋都有些微微凸起。怒火燎原之勢在心中蔓延,恨不得刺客就率領兵卒衝入元家,將這一家子冷漠無情人性泯滅的畜生斬殺殆儘!

人家含辛茹苦養大的閨女連個屍首都見不到,就被元家一句“身染惡疾,藥石無效”打發了,哪怕隻是一條貓狗死掉了也會挖個坑埋起來吧?

結果呢?

就是因為元家那個少年夭折的死鬼尚未成親,便要一眾侍女婢女陪葬……

那可是活生生的花季年華的少女,都是爹生娘養的,怎麼就能狠得下心將其活生生的殺死買入墳墓給一個死人陪葬?

更彆人家還隻是典入元家為奴,尚是自由之身並非是元家的奴仆,怎麼就這般視人命如草芥?將人家的閨女陪葬之後還能理直氣壯的告訴人家“身染惡疾,藥石無效”?

簡直就是畜生!

獨孤誠一臉無奈,心翼翼道:“府尹,元仁惠親自來找下官細緣由,此事他亦承認是元家做得過分了一些,不過元家願意賠償事主的損失。依下官之見,這種事情雖然有傷和,但是屢禁不止,不若睜一眼閉一眼,若是事主不追究,咱們京兆府便輕輕放下吧。”

他這番話的還真是出自一片公心。

自古以來殉葬之事雖然早有禁令,但依舊不絕於史,屢屢見諸於史書之上。

墨子節葬下中“子殺殉,眾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眾者數十,寡者數人。輿馬女樂皆具。……此為輟民之事,靡民之財,不可勝計也。“

意思是,君王殺人殉葬,多則幾百,少則數十;將軍和大人殺人殉葬,多則幾十,少則幾個,並且是車馬、歌伎、舞女俱備,極其殘忍。這種殘酷的做法,害得人民無法做事,浪費民財更是無法計算。

就連主張厚葬理論的荀況也極力反對殺人殉葬,他在荀子禮論篇中“刻死而附生謂之墨,刻生而附死謂之惑,殺生而送死謂之賊“

意思是,削減死饒隨葬品而增加活饒花費叫做“墨子之道“,減少活饒花費而增加死饒隨葬品叫做糊塗,而殺死活人為死人陪葬叫做凶殘

然則自古以來都將殉葬視作一種等級的象征,殉葬的規模更是成為一個貴族身份勢力的代表特征,從來都沒有哪一個朝代能夠完全禁止。

若是房俊一意孤行想要以此來硬撼元氏,逼迫元氏伏法認罪,那就是同下所有的貴族階級為敵!

甚至包括皇家在內!

這哪裡可能會有勝算?

不若由元氏賠償丁氏老嫗一筆錢財,大家各取所需相安無事,豈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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