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章 拜相的誘惑(1 / 2)

第426章 拜相的誘惑

“朝廷現在有正倉、常平倉等。”

“正倉,存儲的是百姓正租,收來的租用於支付官員俸祿、維持朝廷日常用度。”

“常平倉也是古以有之,和糴糧食,穩定市場價格。”

“前朝開皇年間,下詔各縣置社倉,各州縣置義倉,諸州百姓及軍人勸課當社,共立義倉,收獲之日,隨其所得,勸課出粟和麥,於當社造倉儲存,若時有不熟,當社有饑荒,以此穀賑濟。”

隋朝的社倉製度,曾經搞的很不錯,開始是在鄉裡結社,每社區的百姓,糧食收獲之後,大家自願捐一些糧入倉,派人管理,等到饑荒的時候開倉賑濟。

後來又發展到按戶征納義倉糧,從五石到五鬥,對沒田地者和商賈,也按等征收,下下戶不收,後來又發展為按畝征收,王公以下,畝納二升。

大唐建國十年,也曾建義倉,但經曆戰亂,以前的義倉體係早沒了,這些年也沒真正完備起來。

武懷玉現在提出,應當全麵恢複義倉。

溫彥博說現在恢複義倉也不易,主要是許多百姓都還沒恢複過來,正租之外還要交這義倉糧,這等於又增添了百姓負擔。

“我建議按畝征收,每畝納二升,一畝地兩升糧,相對來說不算很高,如果地少的,也交的少。地多的,更沒多大負擔。”

溫彥博則說現在朝廷還沒有完全掌握天下田畝數量,沒有實際的田畝數,就無法有效按畝征收。

“田畝數可以慢慢統計,按畝征收,各依土地產出交麥、稻、粟等,畝納兩升地子。無田的商人、工匠等,則按戶等征收。”

武懷玉堅持要按畝征收,其實就是把這當成了一個新的稅源,朝廷正稅是租庸調製,正租就是每丁每年納租兩石粟。

理想的情況下,一丁能分到一百畝地,其中少部份需種桑、槐、棗,其餘的都種糧食為主,所以兩石粟也就相當於一兩畝地的產量,正租稅率也就五十分之一左右。

不過實際上嘛,一丁能分到一百畝足額田地的,那是少之又少,尤其是京畿之地,現在開國之初還好點,基本上都享受到了第一波分田紅利,但慢慢的就越來越難分到地了,所以實際稅率是越來越高的。

按戶等征義倉糧,跟正租按丁沒啥區彆,如果分地不足,那實際負擔很重。

所以直接按畝征收,就比較直接也公平一些。

如果按戶征,除最下等戶,其它的最少要征五鬥,相當於二十五畝地,但現在多數八等戶,是沒有二十五畝地的。

按畝征,影響最大的就是最窮的和最有錢的地主。

一個地主良田萬畝,按戶也才交五石,可如果畝征二升,那就得交兩百石。

偏偏這田地實際大多數就是在這些貴族豪強地主們的手裡集中著,所以按戶征,那基本上得少征九成以上。

現在朝廷財政這麼困難,武懷玉可是早盯上義倉了。

義倉糧可不僅僅隻充做備災備荒糧的,他是把這當成了一項正稅,發展成地稅。

這義倉糧收上來後,當然不可能就放在倉庫裡躺著等災荒,可以拿出部份來出借給常平倉,常平艙再拿來做本錢,放青苗貸。

這樣倉中的糧食也能及時的輪換更新,也能發揮更好作用幫助百姓等,也能為朝廷賺點錢補貼。

一畝收兩升糧,一億畝那就是兩百萬石糧,大唐耕地好幾億畝,不敢說全盛時期的七八億畝,現在核心區三四億畝是有的,所以如果真能都征上來,那這個義倉糧一年就有六七百萬石,甚至能達到上千萬石。

哪怕一年就五百萬石,也是很驚人的一筆了,對於眼下窮的不得了的貞觀之初,這可是好大一筆。

如果一年再拿出兩三百萬石糧借給常平倉放貸,按年息四分來算,這一年能有一百多萬石的收益。

要是一年義倉糧有一千萬石,拿五百萬石給常平倉做本錢,一年就能有起碼兩百萬石糧收益。

賬是這麼算的。

武懷玉簡單的寫下這一個個數字。

李世民呼吸都急促了幾分。

魏征和王珪也不淡定了。

甚至魏征還想到,要是朝廷一年能拿出幾百萬上千萬石糧食,低息借貸給下幾等戶的百姓,那每年就會有大量百姓不用再找寺院、貴族、豪強們借高利貸,百姓負擔會減輕很多,會有許多人不用最後債台高築,被逼的賣兒賣女典妻賣地破產了。

“會不會太高了,畝納二升,一丁授田百畝,正租兩石,現在義倉糧還要納兩石?”

王珪問。

“王相公,實際能足額授田的不多,如果一丁真有百畝地,那他收入起碼有近百石,納四石正租和義倉地子,也在可承受之內。”

“況且義倉糧取之於民,仍用之於民,”

“義倉本來是備災救荒之用,如今拿出放貸,這與本意不符。”

“王相公,義倉糧收的糧食,得合理利用,我們隻是拿出一部份出借給常平倉,常平倉以此放貸給貧困百姓救濟,或是用做本錢和買,穩定物價,都是利國利民的良策,我們並沒有跟前朝大業時隋煬帝一樣,直接把義倉糧挪做它用。”

一番爭論。

李世民最後還是迫於現實,處處缺錢,十分無奈,好不容易看到個活水源頭,也顧不得太多其它了。

最終還是決定按畝征收義倉糧,每畝兩升,不論官紳貴族一體征收。

各州縣義倉,由支度司派人管理,州縣和地方鄉老監管,一半義倉糧借給常平倉做本錢和買與放青苗貸。

支度司下有了三大倉儲係統,正倉儲國家正租糧賦,義倉儲義倉地子,常平倉以朝廷收繳的公廨錢和戶稅錢、借支義倉糧做本,和買糧食貨物、借給常平社為本錢放青苗貸。

常平社是常平倉下屬單位,相當於是大唐第一家官方銀行,主要負責放貸,以後也會開展諸如有息存款,貴重物品保管、金銀兌換、異地彙兌、貴重物品押運等業務。

現在唐朝沒有有息存儲的這種業務,你要存錢到彆人那,還得交費,所以開點利息,吸攬一些百姓手裡的零散閒錢,再拿來放貸收息,這裡麵能賺個差價。

這種東西武懷玉覺得再正常不過了,也是很好賺錢的買賣。

但魏征卻總憂心忡忡的,他也說不上到底哪裡有問題,但就覺得這樣搞好像打開了一扇地獄之門,十分可怕。

總覺得這以後會出問題。

就跟債券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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