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雙屍案(四) 交換殺人(1 / 2)

羅昊派出去核實呂鵬飛等人不在場證明的人回來了。

“羅隊, 呂鵬飛沒有撒謊,他昨晚的確去他朋友家喝酒了,十點左右到的, 今天早晨才離開。”

羅昊問道:“他朋友家距離呂大誌的家有多遠?”

“騎車少說也要30至40分鐘。”

羅昊又問:“他們一直喝到了幾點?其間呂鵬飛有沒有離開過?他朋友有沒有睡著?”

秦簡明白羅昊的言外之意,就是呂鵬飛有沒有可能把他朋友灌醉, 自己騎車跑回來作案又再回去呢?

偵查員小劉馬上便告訴了羅昊答案:沒有可能

“他們一直喝到了淩晨一點多, 由於聊天喝得慢, 所以他們都沒有喝醉,淩晨一點多兩人便睡了。”

如此看來, 呂鵬飛本人是完全沒有作案時間的。

偵查員小王也回報了呂麗雲的情況。

“她昨天的確是夜班, 一直呆在廠裡,沒有離開過。”

羅昊問道:“她剛好昨天就是夜班嗎?還是跟彆人調得班?”

如果呂麗雲昨天本不是夜班,卻刻意跟彆人調了班, 那就有些刻意製造不在場證明的意思了。

偵查員小王答道:“昨天她剛好就是夜班, 並沒有跟人調過。”

偵查員小王離開後, 秦簡對羅昊說道:“師父,其實反過來想想,呂鵬飛升職, 他昨天應該是通知了所有兄弟姐妹,呂麗雲其實是可以跟同事調個班, 過來給呂鵬飛慶祝的, 同事之間偶爾有事調個班不是很正常嗎,她為什麼不調呢, 她的情況又不像呂鵬濤, 剛好趕上了丈母娘過生日走不開。”

高建業點頭道:“有道理,呂麗雲這個夜班上的確實耐人尋味。”

高建業感慨的功夫,又有偵查員回報了呂麗華和呂鵬飛的情況, 呂麗華的丈夫、兒子、婆婆都能證明呂麗華昨晚不到九點便回家了,之後便再也沒有出去過,至於呂鵬濤,昨天下班後他的確去了他丈母娘家,後來被他小舅子給灌醉了,後半夜才醒酒。

四人的不在場證明,進一步證實了,四人的確沒有親自作案的可能性,那麼,現場留下的那半枚陌生人的指紋,便進一步被證實人了,應該是凶手的。

凶手應該是得到了四人中某個人的授意,並且提前拿到了呂大誌家的鑰匙,半夜偷偷潛進去,先把偽造的遺囑放進呂大誌房間的抽屜裡,後把酒醉的呂大誌拖到石雕附近,行凶,然後把呂大誌放在地上。

凶手從偷偷潛進去到行凶結束這一過程中,應該是都帶著手套的,因此,沒有留下任何指紋,不過,他可能是行凶的時候,弄臟了手吧,比如血透過手套沾到了手上,他便去洗了洗,因此,便留下了那半枚指紋。

四人的嫌疑或大或小,但卻沒有一個人能被完全排除,他們隻能通過排查四人的社會關係,分析凶手的大致範圍,看看能不能利用那半枚指紋,鎖定凶手。

如果凶手鎖定了,便不難從凶手的嘴裡挖出四人中到底哪個是狼?

不過,凶手可能是誰呢?

誰會不惜犯罪去為了其他人而殺人呢?

為情?為義?

秦簡搖了搖頭,可能性不大。

如果說是為了利益,倒還說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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