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不是丁誠從學校回家的必經之路啊!
似乎還離得挺遠呢!
羅昊恍然意識到,似乎他們排查時,隻關注丁誠從學校回家的必經之路,其實範圍還是小了。
一來,丁誠放學後,沒有第一時間回家呢,雖然他早晚會回家,但他被誘騙走的地方可就不一定在他回家的必經之路上了。
二來,就算丁誠第一時間就回家了,但他被誘騙走的這一瞬間,如果恰好沒有人看見呢,因為,不管是擺攤做生意的小商小販,還是形色匆匆的路人,誰會特彆注意一個其貌不揚的學生呢?
同理,他們麵向全市,通過電視和報刊尋找目擊者,也是這個道理,沒有人會特彆注意一個其貌不揚的路人。
能夠惹人注意的,要麼此人極為惹眼,要麼此人有過激的行為。
這也就是為什麼,當街搶劫的,持械行凶的,一般都會有目擊者,因為這種行為本身就容易吸引他人的目光,但凶手如果隻是不露痕跡地搭訕,然後丁誠便跟著凶手一起走了,兩人順利地融入茫茫人海,顯然便不會引起路人的注意了。
路人雖然不會注意,但全福是個乞丐啊,他倒是有條件能注意到呢!
羅昊想通此節,便繼續問道:“我們並沒有在團結路上張貼告示,這張告示你是在哪撕的?”
全福嘿嘿笑道:“在我回家的路上,其實我兩天前就看見告示了,當時我就覺得上麵的男生眼熟。”
羅昊皺眉,打斷道:“那兩天前你為什麼不說?”
全福訕訕地笑,撓頭道:“我......我不是不識字嘛,哪知道這是個懸賞告示呀,沒錢我跑來一趟乾什麼,不是耽誤我要錢嘛!”
全福的表情雖然挺不好意思的,但他說出來的話,卻著實不要臉,“要不是今天,我路過時,剛好碰見了一個兄弟正在看告示,我隨口問了一句,我豈不是就要錯過這筆錢了,嘿嘿!”
羅昊看著全福笑出來的大黃牙,一陣無語,這個人年紀不大,又全須全尾的,竟然跑去當乞丐,看來也不是沒有原因啊!
沒錢他連做一個熱心市民都不願意,還真是懶到隻能當乞丐呀!
不過,羅昊無語歸無語,但他也知道,這個世上,什麼人都有,熱心市民有之,這種無利不起早又一身懶蟲的人當然也有之。
“說說吧,具體時間、地點、你看到的人和事,說得越細越好。”
全福回憶了一下,才道:“我看見這個男生的那天是上周六的下午,具體時間,我就不知道了,我又沒有表,估摸大約兩三點吧!”
“地點就在團結路的新明百貨後身,那裡不是有座橋嘛,我當時就坐在橋頭,這個男生是跟一個女人一起走過來的,我當時剛好午睡醒了,正精神著呢,見到人,我就想趕緊要兩個錢,所以,我對這個男生的長相還是挺有印象的。”
羅昊問道:“隻對男生的長相有印象,那,那個女人呢?”
全福回答:“那個女人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季節怕過敏,竟然用紗巾裹住了頭臉,也看不見長相啊,不過我從紗巾的縫裡,看見了她的一縷頭發。”
“我覺得,這女人應該是挺時髦的,因為她燙了大卷,看起來就像電視上咱們省台的那個主持人,叫什麼麗來著,好像就是那種卷,還染成了棕色,我還看見她的眼睛也化了妝,眼睛挺大的,柳葉眉,雖然她穿的就是普通製服,不過我能感覺出來,她身材肯定很好。”
“她一定挺漂亮的,因為她路過我身邊的時候,我都能聞到她身上的香味,這麼香的女人,一定很漂亮。”
全福說著,臉上的表情竟然變得色眯眯的。
羅昊沉聲打斷了對方的遐想,“能看出來對方的大概年齡嗎?還有對方的身高大約多少,體重大約多少?”
“年齡?這可不好說呀,還真是不好說。”
“至於身高?我當時是坐著的,這我也感覺不出來啊,她大概到那個男生的眉毛吧!”
“體重嘛?呃,我也有點說不好,她的衣服有點肥,我感覺,她整體還是偏瘦吧!”
羅昊見他也說不出來什麼了,便繼續問道:“他們路過你身邊的時候,有沒有在說話,說了什麼?”
全福道:“他們在說話啊,不過說什麼我就有點記不清了,就隱約聽見他們說什麼夜總會,其他的嘛,哎,我是真記不清了。”
夜總會嗎?
羅昊瞳孔微縮,把丁誠誘騙走的人竟是個跟夜總會有關的女人嗎?
那這個女人是不是連環殺手呢?
還是說,這個女人隻是連環殺手的幫凶。
畢竟,在羅昊看來,一個身高隻到丁誠的眉毛,身材又偏瘦的女人,她能夠順利地殺人又拋屍嗎?
會不會她隻是負責引誘的人呢,真正的連環殺手另有其人?還是這個女人便能夠獨立完成這一切?
沒有答案。
然而,不管情況如果,這個女人,目前都成為了本案的重中之重。
想要破獲本案,就要找到這個女人。
跟夜總會有關的女人?是常客,還是女服務員,或是在夜總會坐台的三陪?
不管是哪種可能,羅昊決定,還是要先鎖定有可能的夜總會,於是他問道:“他們過橋之後,往東走了還是往西走了?”
全福抬手比了比,“嗯,橋,這邊,應該是西邊。”
“西邊?”羅昊喃喃了一句,在腦子裡想了想那附近的地形,又問道:“西邊應該走差不多兩百多米便是岔路吧,他們往哪條路走了,你看見了嗎?”
全福搖了搖頭,“太遠了,我就沒再繼續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