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爆炸案中的屍體(八) 李代桃僵……(1 / 2)

李家失火的案子, 鄰市目前還沒有結案。

李家一家人,除了在外地打工的大哥之外,家裡一共是五口人, 有四口人都死於非命,僥幸逃出生天的李夢瑤,是有一定的嫌疑的。

因為, 她不在家裡的那段時間實在是太巧了。

而且,她去河邊洗東西的時間貌似也太長了。

這無疑又給她增加了幾分嫌疑。

據李夢瑤所說,那天他們家全家都睡得很早,她睡了一會之後,突然感覺不好,一看, 竟然是親戚來了,還把褲子和床單都給弄臟了。

她無奈, 便隻得換了褲子和床單,把臟了的抱去河邊洗。

大半夜的, 又是洗褲子, 又是洗床單, 鄰市的警方有些質疑這一點。

然而, 李夢瑤給出的解釋卻很合理,一來, 她有點小潔癖, 二來,血隔了夜便不容易洗了,還是趁早比較好,反正,她折騰了半天, 也不困了。

至於,為什麼大半夜的,要去河邊洗,李夢瑤給出的解釋是,他們村裡人都習慣了去河邊洗衣服,尤其是床單這種大件,在家裡舀水洗並不方便。

而且,那天晚上,月色很濃,去河邊洗衣服反而要比在自家院子裡洗更能看清呢!

鄰市的警方又問了李夢瑤為什麼在失火的當天晚上,全家都喝了酒,為什麼獨獨她沒有喝呢?

經法醫檢驗,她的父母和兩個弟弟在失火的當年晚上都喝了大量的酒,正是因為酒精的作用,導致他們睡得很沉,這才不幸葬身於火海。

李夢瑤給出的解釋是,那天,她早晨起來便覺得頭疼,一天都沒能緩解,因為難受便沒有喝酒,再者,她本身也並不喜歡喝酒,酒量也並不好,至於李家那天為什麼所有人都要喝酒呢?是因為,李夢瑤的兩個弟弟中的大弟在村裡找到了對象,家裡給他慶祝罷了!

鄰市的警方通過走訪證實了李夢瑤的口供,的確,李夢瑤的大弟剛在村裡處了對象。

接著,鄰市的警方又問了李夢瑤,失火的當天晚上,她去河邊洗西東都有誰看見了。

李家到河邊要經過七戶人家,李夢瑤大概是不到十點出的門,這個時間,村裡並不是每戶人家都睡了,一路上李夢瑤跟兩個人說過話,這兩個人都能證明李夢瑤在李家失火之前的確是去了河邊,等到李夢瑤聽說李家失火的消息時,她匆忙趕回來,褲子和床單便都因為著急而落在了河邊。

民警在河邊找到了李夢瑤的褲子和床單,證明了李夢瑤在李家失火的時候的確是在河邊的。

李家失火的具體時間,不詳,但一定是在李夢瑤離開之後,也就是晚上十點之後。

李家剛剛著火的時候,是沒有人發現的,當有人發現的時候,整個李家幾乎都已經著了起來。

火勢最大的地方是廚房和柴房,因此,火大概率是從廚房和柴房那邊燒起來的。

不過,由於李家的屋頂,瓦片上還鋪了稻草,房梁用的是榆木梁,這都是天然的引火之物。

風一吹,很快火勢便蔓延到了各處。

村民們發現李家著火了,便趕緊組織人救火。

之前看見李夢瑤要去河邊洗衣服,並且跟李夢瑤說過話的人,不知道李夢瑤現在有沒有洗完衣服,便跑著去河邊想要看一看。

並且心裡期待著,能在河邊看見李夢瑤,因為李夢瑤如果現在還沒有洗完衣服,那她就可以逃過一劫了。

因為,根據火勢來看,李家一家人應該是凶多吉少了。

有人發現李家著火的時候,時間大概是晚上十一點半之後。

李家距離河邊需要走一刻鐘左右,也就是說,李夢瑤大概在河邊洗了超過一個小時。

這個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也絕不算短,也合理,也不合理。

要說哪裡不合理的話,就是李夢瑤去的時間和洗的時長都太正好了,正好避開了大火,正好到讓人懷疑。

然而,她所有的解釋卻又都說得通。

鄰市的警方之所以覺得一切都說得通,是因為他們並不清楚楚依然的死,也並不清楚楚依然跟李家的關係,更不清楚楚依然被逼婚以及楚家那些亂七八糟的事,所以,他們才會覺得一切都說得通。

如果他們清楚這段時間浦江市發生的案子,他們可能就不會排除李夢瑤的嫌疑了。

哦,對了。

他們排除李夢瑤的嫌疑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根據,那就是他們還跟村裡人打聽了李家的情況,李家因為隻有李夢瑤這麼一個女兒,所以,對這個女兒還是很寵愛的,並沒有什麼重男輕女的情況發生,李夢瑤的大哥和兩個弟弟對她也都還不錯,因此,李夢瑤並沒有縱火燒死李家人的動機。

於是乎,調查結果顯示,李夢瑤一來沒有作案動機,二來沒有作案時間,所以,李夢瑤的嫌疑幾乎可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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