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在家中時是讀過幾年書的,字雖寫得不太好(和端嬪這樣出身包衣家族的小姐相比),但也不算差——她去舅家附學時,老師說她的一筆字已有童生的水平了,可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一穿來就差點病死了,琳琅發現原主會的那些技能到了她這裡就不太好使了。不管是寫字、刺繡、還是穿著花盤底健步如飛……琳琅都隻繼承了原身大約不到一半的水平。
寫字大概隻繼承了三成半,估計也就是個蒙學的水平了。刺繡的話大概隻有兩成左右,最多能給扣子眼鎖個邊神馬的。
至於穿花盤底,琳琅現在都對穿著花盤底麻利地做下跪動作感到苦手,腳下隻有中間一塊能著地,下跪時真的很容易往前傾!還好去給端嬪請安時,宮女會在每個人的身前擺一個蒲團。
所以,雖然琳琅如今寫出的毛筆字在她自己看來已經很規整了,可和記憶中的一比,那就是小學生和高中生的差彆。
而抄經,那可是個絕對的技術活,一卷經文抄下來最好不見一個墨點。
琳琅一麵叫石楠和茴香給自己準備桌案鋪紙和磨墨,一麵拿起一卷地藏經看了起來。這地藏經和紙墨都是餘姑姑交代完任務後當場下發的。出了次間,琳琅趕緊問了慶答應,往常她們上交任務的時間。慶答應告訴她,在端嬪抄完前交都行。
那就是一個月的時間……
餘姑姑發的地藏經每一卷的卷尾都記有字數,十三卷加在一起,一共超過一萬七千字,琳琅一算,她每天差不多要寫六百個字的經文。這還是在她一次就能寫好的情況下。要是寫廢了一個字,那就得重寫一頁。
說到寫毛筆字,琳琅就想起自己讀書時寒暑假作業裡必會有的每天一頁的毛筆字了。雖然大多數時候都是應付一下隨便寫寫,但有時心血來潮了她也會認真寫上兩頁。
她記得認真寫的話,一頁得寫上十幾分鐘吧?那時寫的都是大字,一頁寫下來也才三十幾個字。而現在每天要寫六百個字,還得寫小楷……
琳琅覺得自己接下來一個月的日子會很灰暗了!
隨後的一個時辰,琳琅以龜速的在外間的榻窗前寫了三頁經文——寫錯一個字就得重頭開始,她每一個字都寫得很小心。寫完她一數字數,也就兩百字不到!
琳琅站起身把毛筆往硯台上一擱,開始扭脖子扭手腕,寫了兩個小時,右手腕都寫僵了。“天啊!累死人了!”
一直站在書桌旁磨墨伺候的石楠趕緊倒了杯金銀花水,遞給琳琅後,她道:“主子,要不歇歇吧,您身子剛好,這麼一直寫,太辛苦了,而且對眼睛也不好。”
琳琅也覺得累了,可要寫完今天的六百字還需要寫上四個小時,不在午飯前再寫點,下午她就不能去禦花園裡遛彎了。
何況,說是一個月,可其實哪有三十天——兩天後的中秋節前院上午要擺宴,傍晚要聽戲,即便琳琅見縫插針,估計也寫不了多少字,而且,琳琅的大姨媽馬上就要來了,身體不好的人大姨媽往往就洶湧彭湃,琳琅這幾個月的大姨媽總是又多又疼,到時肯定也寫不了多少。還有,天色一暗這經也寫不成的,畢竟這時又沒有電燈,答應的份例裡每天又隻有一支黃蠟一支羊油蠟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