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隻是大概的距離,通常在沒有襲擾和阻擊的情況下,走四五十裡也不算太遠。
每天四十餘裡,這是袁宗第等人商議的結果。興山到夷陵大概是二百四五十裡路,計劃在六天進抵夷陵。
“原來行軍是不披甲的,這樣才能保持戰兵的體力,有敵情時,才會披甲執兵,準備投入戰鬥。”
“那所謂的無邊無沿、徹地連天,什麼旌旗招展、精甲耀日,就是藝術的誇張,胡說八道。”
黃立騎在馬上,邊走邊吐槽:真不是和影視中的過家家,軍隊每行五至十裡,都要停下來進行短暫的整頓,以保持隊列的整齊。
還有斥候偵騎的重要性,通常在軍隊前方至少五裡,便要放出。進入敵境後,甚至要遠探到十幾裡、幾十裡。
連將士們的解手也有嚴格的規定,不能隨便跑到路旁解決。不經報告和允許,擅自離開隊列,那可是要**的。
安營紮寨就更是個繁瑣的工作,絕不是黃立所想的那麼簡單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