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桐在廚房,左右看看,“把咱們自己做的粉條和粉皮都拿出來……”
今兒用這個做幾道菜!番薯這東西是皇上著重推廣的,可怎麼吃是個問題。百姓家有百姓家的吃法,但這種吃法這些阿哥爺未必吃的到,新上來的東西沒一個人敢給阿哥們吃的。
自家從去年就開始吃了,不作為主糧隻當做菜蔬的話,也是可以的。偶爾作為主糧隔三差五的吃吃,也能飽腹。
往常也吃粉絲粉條,但都是豆粉做的多。尤其是綠豆粉做的粉皮,吃的是最多的。
而今用番薯粉做出來叫這些阿哥們嘗嘗。
於是,今兒的菜色說不上來‘好看’。
色香味,這個‘色’在皇家特彆講究的,連擺盤都得專門的人去做。像是今兒這種,古古怪怪一桌子,什麼玩意?
嗣謁一瞧就知道了,這才道:“嘗嘗那個黑餑餑,口感不是特彆好,是番薯麵做的。”說著,拿了一個,掰了一半分給老四,“您嘗嘗!”
哦!是這個意思呀!
一人拿了一個,放嘴裡嚼了嚼,口感是不好,但還不到難以下咽的地步。
嗣謁這才說,“是裡麵加了精麵粉的緣故。但是百姓吃的話,口感隻比這個更差。”
十一咽下去,“還不如苞米餅子適口。”
是!這個有些黏。
老四就說:“可見這個做主糧,長期是不行的。倒是苞米可行!這個隻能作為補充,保證餓不死人。”
老九對粉皮有些興趣,顏色不好看的粉皮,他第一次接觸到,“這個也是番薯做的?”
“番薯洗粉之後做的。”
嗯?這個還可以!很勁道,也沒有怪味。
然後一盤子分著吃了,不好看是不好看,但吃起來味道還不錯。
老九就說十一:“嘗一口就得了,這東西你不能吃。”
老八歎氣:“凡是這種物,必難以克化。不能多吃!”
是!
嗣謁把一盤子拔絲番薯叫人端給十一:“嘗這個。”
好吃是好吃!可百姓家是吃不起糖的。
十三吃什麼都好,就是酒不好,“有些甜!”一杯一杯的,沒有酒那個勁兒。
嗣謁趕緊給攔了,“不能再喝了,這是去年用番薯釀的。喝起來沒那個烈勁,但後勁不小。”
番薯釀的酒?
老九自己給自己倒了一杯,抿進嘴裡細細的咂摸,“不算是上好的酒。”料不對,沒有成為好酒的潛質。
但至少這是一種番薯的用法。
今兒這一頓飯吃完什麼感覺呢?彆人怎麼想老八不知道,反正老八在書房呆了半晚上。他突然覺得,皇上更喜歡能乾實事的兒子。
自己的折子遞上去這麼長時間了,一直沒給批複。不由的人就有些著急。
可要具體的差事的話,又從哪裡著手呢?
士農工商四行,吃穿住行四樣,無非從這裡麵選方向。
桐桐在家裡也跟孩子說這個:“……曰士農,曰工商,此四民,國之良。在《管子》中,又有這樣的話,說‘士農工商四民者,國之石民也’。管仲說,士農工商四民,都是國家的柱石之民。這樣的話,又做何解呢?”
兩個孩子都不說話了,《論語》上說,學而優則仕。
於是,仕理所當然的淩駕於其他之上,因為學而優呀!
所以,士農工商,是將人分了高下嗎?
兩個孩子都一臉沉思,良久之後弘暉先開口道:“百姓自己可分高下,可為分高下而爭執,隻唯皇家不能給分高下。治下子民,皆為柱石子民。就如同人有兩隻手,有十根手指一般。不能因為右手好用常用,就鄙夷了左手。十根手指不一樣長短,可隻用長的手指,又能乾什麼呢?他們每一個都是珍貴的,都該被重視,隻是放的位置不同,所需乾的事不同而已。”
說著,他就起身,躬身再行禮:“娘,兒子明白了。”
嗣謁在外麵怔愣住了,麵色有些複雜。
蘇培盛緊跟在後麵,自家爺要回去了,叫自己跟過來接大阿哥,順便看看養在這裡的六阿哥。誰知道在外麵聽到這麼一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