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2章 明月清風(98)二更(2 / 2)

沒你就不行 林木兒 8093 字 8個月前

沒有!都沒有!

跟這件事比起來,皇後為什麼訓斥閣老,閣老又是為什麼被訓斥的暈倒的,還重要嗎?

不重要了!

王百戶帶著人張貼這個,一個富貴打扮的公子擠在人群裡,各種議論聲紛紛,王百戶就聽到這個公子說,“……叫我說,皇上真是聖明!這律法是修給天下人,約束的是天下人!若是隻叫讀書人來修律法,這就像是叫狼給羊定規矩!羊不許吃狼,這就是狼給羊定的規矩。自來,人都是維護自己的利益的!讀書人當然想的是先維護自己的利益!皇上倒是想維護更多人的利益呢,可朝臣都是讀書人呀!他們要是不樂意,皇上都沒法子。”

這話說的及其大膽!但是聽的人都是小老百姓,此人把道理說的淺顯易懂,大家一琢磨,就發現確實是這麼個道理!

就有那茶館的老板笑道:“那照這麼說,我也能去!”

當然!能的!

有一賬房先生打扮的人就笑道:“那在下怕是也成。”

肯定呀!凡滿十八周歲的大明百姓,都可報名。

那也要不要這麼多人呀?

王百戶就道:“先報名,用到大家的地方很多。先是得商議製定,製定之後得重新換一撥人一審,一審之後還得換第二撥人複審。審完之後,確定沒問題,正式確定!確定之後,凡是這次報名的,對律法有些了解的,都有權監督律法的執行情況。皇上說了,律法是需要不斷完善的。每三年,會做一次訂正或是補充!這一點,宮裡隨後就下旨意的。”

哎喲!趕緊的吧,在京城在直隸之地的,比彆處的占便宜多了!其他的怕是這次都未必輪的上。

皇宮門口的廣場上,支起來那麼多的帳篷,裡麵放著一排排的桌子。桌子上筆墨紙硯放好了,每個桌子後麵都有個包裹的嚴嚴實實的太監。誰報名,排隊趕緊去吧!

王百戶盯著那個富家公子,看此人是誰,這怕是皇上和皇後想要的那種人吧。

結果一留意才的發現,此人姓耿,叫耿淑明。

姓耿?

王百戶低聲問說,“是林家的姑爺嗎?”

應該是的!

他這邊正嘀咕呢,就聽到身後有人喊了一聲,“王大哥。”

王百戶趕緊回頭,“紅娘姑娘?今兒怎麼出來了?大冷天的。”

紅娘就笑,“聽到個信兒,出來打聽打聽,剛好碰到這一出。”她指了指告示,“這是……又開始忙了。”

可不!什麼人都要參與的話,那可不就是治安很愁人嗎?

王百戶朝宮裡指了指,“今兒還要進宮嗎?”

今兒算了,怕是娘娘也不得空。

說著閒話,紅娘子把告示上的事看清楚了,回去就找高桂英商量去了,“……娘娘的心思,那些大人們是懂不了的!皇上那旨意上,也沒說隻能男人報名!”

“那咱就去!”高桂英順手就抓了大氅,“走!百十號姐妹呢,咱都去!”

而林家這會子能怎麼辦呢?林瑜打發崔衝,“你去報名。”

我去?

崔衝頭搖的跟撥浪鼓似得,“我不滿十八。”

“那崔伯去!”

崔伯搖頭,“我可不敢!”

老爺子就說,“沒事,去吧!咱家不能拆台!”

皇上的意思已經擺在了明處了,這奴仆也是大明的百姓,律法是約束人的,但也是保護人的。奴仆占了這麼大比重,當然要兼顧他們的利益。

得叫他們知道,主家之上,還有皇上,還有大明朝。

所以,老爺子就說,“去吧!一定要去!”說著叫人拿五兩銀子來,“去吧!這是皇上的意思。”

於是,崔伯隻能一步三回頭的出門,然後不得不排隊,抖著手,歪七扭八的寫下他的名字。

王百戶瞧見崔伯了,而後便懂了,打發人回去,把他家的奴仆都放出來了,去吧!報名去吧!

緊跟著像是劉僑這些人,家裡但凡有奴仆的,都一樣,都把人攆了去。

有了這個例子,總也有些投機派,想跟皇上的步調一致,也就放了家裡的下人和佃戶,都去吧!

於是,整個京城喧喧嚷嚷,好不熱鬨。

葉閣老睡了一覺起來,聽說了這個事,當時腮幫子就腫起來了,“皇上這是想乾什麼?”

書房裡不少的人,議論的可不就是這個事,“販夫走卒,什麼也不懂,這不是亂彈琴嗎?”

葉閣老咳嗽,“遞牌子,老夫得求見皇上。”

四爺把牌子收了,“明早來吧!”

葉閣老還真就早早起來了,第一時間進的宮。跪下就不起來,“皇上,您不能一意孤行。”

四爺沒叫起,“閣老,律法,說到底是為了約束百姓的。怎麼能約束呢?得叫百姓知道,什麼是犯法的,什麼是不犯法的!知法,這一點很要緊!不能因為百姓什麼都不懂,就覺得他們可以不懂!您弄反了!他們不懂,我們要做的就是,想法子叫他們懂!怎麼能叫他們懂呢?其一,參與!他們中有人參與進來了,百姓們都在談法!其二,修訂的時候,我們是不是可以考慮,律法行文,白話一些呢!不用讀多少書,隻要認字,大差不差的,都能讀懂這些律法。其三,我們的父母官,我們的書院,我們的讀書人,能不能沉下去,一點一點的去把律法掰開了揉碎了,講給百姓聽呢?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讀書高,不是高高在上,淩駕於他們的,而是站在高處,能幫扶更多弱小。若心無這一絲悲憫,那又讀的什麼書呢?閣老,你是天下人的閣老,不隻是讀書人的閣老。若心裡隻有士,這半邊閣老,不要也罷!”

葉向高愕然抬頭,皇上說了從來沒說過的重話!

作者有話要說:  明天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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