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3章 明月清風(169)三更(2 / 2)

沒你就不行 林木兒 6338 字 9個月前

啟明無奈的看王承恩,“先生說你很有靈性,你書也讀的極好。身邊伺候的不缺人,你不用總圍著我,該念書就念書吧……”王承恩是他在宮外撿來的,他是自小被家裡淨身,那時候爹爹才登基,民間還有那種擅自閹割了的,以圖進宮求前程的。可誰知道宮裡的太監都往出打發了,等閒也不要人了,他父母無利可圖,便將他給丟棄了。這些年一直在京城裡,以乞討為生。偶爾要不到東西,也去惠民所要一碗飯吃。天冷了,也在惠民所裡躲避。惠民所的人都認識他。三年前,他滿十歲了,覺得不該乞食為生了,就想著自己開荒。結果被毒蛇給咬了一口,被自己給救了。查了幾次,爹娘才叫自己帶著他。於是,自己的身邊就多了一個叫王承恩的。

承恩的名字,是周寶給取的。

啟明扔了一本書過去,“背會吧!彆杵著這裡,擋光。”

王承恩便站在一邊背書去了,啟明這才慢慢的自己磨墨,心裡思量著娘的意圖。

徇私這個事,看怎麼講了!

法這個東西,道理上,安南必須遵守大明的律法。但其實,大明無法對安南全權管製,治民之事還在安南貴族手裡,那就是說,安南有自己的律法和約定俗成的一些東西,不是幾年,甚至十幾年,幾十年能打破的。

那就是個大明律法不能完備的地方!在那個地方,實際上該遵守的是安南的律法,安南貴族沒上折子來,就證明此事,在安南那邊看來,李闖沒錯。

可這事一旦拿回來,針尖大小的事,就會瞬間鼓吹成大事。因律法而爭了這麼些年的人,瞬間就會聚過來,咬不死李闖都不算完。

有些人的死,不是該死,而是情勢所迫,不得不死。

若是李闖因此而死,冤不冤?

此為保李闖的第一個原因。

第二個原因嘛,自然是李闖身在安南。若是娘不釋放出明顯的信號,表示她要保他。那麼接下來會怎麼著呢?萬一他知道回來情況不妙,乾脆不回來了。他在那邊直接參與治理了七年,自立了也就是了!到那個時候,朝廷豈不尷尬?娘能不尷尬?

所以,得保!得叫李闖知道,他跟皇家的情分在,他是功臣,皇上和皇後必保你。

第三個原因,才是情分。李闖若是真該殺,他的罪到了那個份上了,誰也不能與法抗!但他是功臣,不能不具體問題具體考量,不能不考慮現在朝廷的風向和外麵的輿論氛圍,不能叫這樣的人死的窩窩囊囊,若真是如此,娘心裡也過不去。

想明白了,他放下筆,想去看看娘。

他一動,王承恩就要跟著。

“不許跟著,你念書去。”啟明指著他,“伴伴都能做一省巡撫……你怎麼就那麼沒出息呢?不缺伺候衣食住行的人,你能讀出來就給我好好的去讀……”

確定王承恩不再跟著了,他才轉身往出走。

林雨桐正在看折子,啟明就回來了,“雪太大了,放先生先回去了!老先生那老寒腿,好容易好了,可彆再叫犯了。”

做的好!

她放下折子,拉了兒子的手塞在衣服下麵暖著,“那這兩日就鬆散鬆散,不著急。”

啟明坐在邊上的榻沿上,低聲道:“娘,我聽說李闖的事了。”

嗯!有想不明白的?

“不是。”啟明就歎氣,“突然覺得很不容易……事起突然,有時候往往不會給人了解和思考的時間,哪怕稍微晚那麼一下,也容易叫人多想。要做決斷,隻在一瞬之間。這一瞬之間,得把方方麵麵的考量到了!情理法,缺了哪個,都不成!可要在情理法裡找一個平衡點,又太難了。”

對!坐在上麵難就難在這裡了,每天你一睜眼,壓根就不知道將來麵對的是什麼。有時候一句話,一個表情,一個不恰當的措辭,都可能引來大亂子。

啟明點頭,“所以,有些皇帝發現他不具備這樣的能力的時候,不上朝,不見朝臣,事情永遠慢一步去處置,是不是也算是一種處事辦法?”

林雨桐沒法回答這個問題,也不知道那些帝王到底是怎麼想的。但是,慢一步這樣的方式方法不行,“有些事需急,有些事需緩……以如今這速度,消息送到宮裡,就已經滯後了,你再緩著辦,那就跟不辦是一樣的。”

說著,就把手裡的折子遞過去,“你看看這份折子……”

折子上說了一個叫丁楚奎的知州,帶著全部身家兩百多萬兩銀子,以及家眷親族,投了大清國去了。

啟明都愕然了,“為什麼呀?”

“禦史下去巡查,不知道查了什麼,結果禦史還沒回到京城呢,他先跑了。折子是八百裡加急從來的,走的不是驛站,而是宮裡的其他信息渠道,所以,比禦史還早一步到了宮裡。”

“抓嗎?”

“晚了!”他走水路一入海,上哪抓去?消息傳到宮裡,隻怕人家已經在關外了,“你說這件事怎麼辦?要你來處理這件事,你怎麼處置?”

啟明嘴角勾了一下,“我會借費揚果身邊的人用用……”

費揚果身邊的人,不全是忠心費揚果的,他們帶著眼睛,時而會給大清送些消息。隻是這些消息傳送渠道被娘在暗地裡卡住了。既然如此,那就借著他們的手,送他們個假消息去就是了。

林雨桐笑了笑,“那你去辦吧。”

於是,半月後,就傳來消息說:丁楚奎的銀子被收繳了,本人也以細作罪被處以極刑!

作者有話要說:  明天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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