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2章 明月清風(228)三更(2 / 2)

沒你就不行 林木兒 6307 字 7個月前

太子沒如何,隻是在大朝上問刑部:依照這些的罪責,該如何?

這不用懷疑,叛國是死刑,十惡不赦。

於是,大雪飛揚裡,好久不用的刑場,被押上去二十八個人,一聲令下,二十八顆人頭滾滾落下。

鮮血染紅了雪,血水染紅了半條街。

朝廷準其家人收屍安葬,可這樣的罪責,一時之間沒人敢去收屍安葬。

隻殺了這二十八個就行了嗎?他們的所有關係網,都得排查一遍。他們的所有家屬,都暫時圈起來,得說明情況。按照他們的罪責,他們終其一生,都得在當地府衙的監管之下。剝奪其子女一切進身之途,這便是下場。

而靖海侯府,因著是張百儒的嶽家,且來往異常親密,所以也在被排查的範圍。

不過一切按照程序走,沒有牽扯,那就沒有牽扯,哪怕是看他們不順眼,但卻也未曾因此難為他們。

可那話是怎麼說的?有些人是不能給好臉的。啟明隻是照章辦事,結果,靖海侯府覺得這是太子網開一麵,到底還是念著情分的。於是,先是把林雨薈從家譜上抹去了,證明家裡從此跟此人毫無瓜葛。緊跟著,又上林家來,跟林四相商議,“……太子要大婚了,這太子妃……”

林四相當時沒言語,隻說要想想。可第二天,林寶文就上朝,參了靖海侯一本。

這一本厲害了,哪裡疼戳哪裡。從靖海侯來京城之前,收受商家的利銀開始,一樁樁一件件。事都不是大事,但積攢在一起,你試試。

像是,仗著是侯府,跟皇後有些瓜葛,無本卻收利,此為盤剝商家,損毀皇後太子名譽,算不算有罪?

肯定算呀!若不是有皇後和太子,誰認你們是誰。

可這種事,商家也沒吃虧,屬於互利!好些當官的還收一點這個銀子呢,商家隻是相求不被誰所欺而已。

這種事就是不攤開沒事,但攤開了,他就是事。

而後說侯府逾製,比如家裡的建築浮雕,什麼府邸用什麼規格,可你們去侯府查查看,看看他們後來添置的東西,是否都符合規定?

當時賜下侯府的時候肯定是合規矩的,禮部過手後才賜下去的。像是這樣的府邸,你要改,那得請禮部的官員審核了才能動。真不是你的私宅,你想怎麼著就怎麼著的。這些年,你家弄到銀子了,好家夥,恨不能姑娘身上掛東珠,合乎規矩嗎?

像是生活奢靡啊,包養戲班子呀,這些都是小事,更要命的是,前不久的時候,靖海侯的一位嬸娘沒了,那家子在南邊呢,而京城裡的侯府,敢問,你們守孝了嗎?要是沒記錯的話,你們連著辦宴席,還請了我們家。我家的人當時便離席了,可你的宴席照辦不誤,這是什麼性質呢?

這是孝道有虧呀!按照規矩,嬸娘沒了,嫡親的嬸娘,你至少得守三個月的孝吧?可你們沒守!

林寶文說的這些,沒一件是大事,但誰都沒法說這個不要緊。這一項一項的算下來,靖海侯府非得扒拉乾淨不可。

有那揣摩上意的就心說,要是這麼辦了靖海侯,會不會顯得皇上對功臣太過於苛刻了呢?他就說,“靖海侯到底是有些功勞的,而今所犯並非大事,不若赦免其罪,叫其改過從新……”

誰知道話還沒說完,太子直接給攔了,“此話孤不認同。隻要犯罪,不管是不是在十惡之內,任何人都不可赦免其罪!”之前皇太極剛因為得了兒子,把除了十惡之外的所有的犯人都赦免了,太子卻說,新明沒有寬赦這一條,哪怕君王也不行,“放縱犯罪的惡,這是最大的不仁慈!”他轉身啟奏,“父皇,承恩侯所參奏的靖海侯的不法之事,兒子以為該交由刑部依法辦理。”

準奏!

滿朝的人都不由的對著林寶文側目:這位等閒不說話,一說話就往狠的咬。林家一門雙侯府不好嗎?愣是咬了本家一口,可怕不可怕?

說起來,靖海侯府才是李贄的族親呢!可結果呢,一點情麵也沒留。

下朝之後,林寶文冷哼一聲,“縱的他們越發沒個樣子,老實的呆著誰也不會閒著跟他們過不去!可這樣的人,總是給不了幾個好臉,很沒有分寸!找到機會就想試探一下深淺,竟是想在太子妃的事情上摻和,他想死,我就送他一程好了。”

林雨桐微微皺眉,說崔映月,“下口諭給刑部,查一查,靖海侯府還收了誰的銀子。”

林寶文一愣,“什麼意思?這不是他自己的意思?”

“還是有江南的一些商家摻和在其中,拿銀子敲開了靖海侯的門,銀子多了,靖海侯才會辦事!這是典型的商人思維。”

是啊!有這個可能。林寶文嚇了一跳,“我還以為……還以為又跟大清有關呢!”

如今對這個都挺敏感的。

林雨桐沒言語,但是她心裡卻犯嘀咕,這些商家桀驁啊,隻要給的利益足夠,他們未必叛國,但卻也不會拒絕跟對方做生意。

還得往深的挖才行!她是真覺得這個皇太極很不好對付。

而皇太極呢,也是極其生氣:我添了個兒子,我大赦天下,乾你們何時?你們愛赦不赦,跟我也不相乾!咱們各自安好,不好嗎?說什麼放縱犯罪的惡,就是最大的不仁慈!

這是內涵誰呢?那個孫子皇帝氣人,結果這個太子更是氣人。轉眼看見豪格,真就覺得,我這樣的人,兒孫怎麼可能是豪格這樣的呢?而朱常洛那樣的人,生的兒孫又怎麼可能是那樣的呢?

這很沒有道理!

作者有話要說:  明天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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