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9章 明月清風(235)三合一(2 / 2)

沒你就不行 林木兒 18033 字 7個月前

郭東籬急匆匆的回去,交差之後,還是在思量這個事!不懂就問呀,她先記下來,打算明兒上課完了就問先生。

可今兒的差事還沒結束呢,秦將軍的隨從就進來了,“郭姑娘,外麵有人找。”

啊?誰能找這裡來?

結果一看,來的是楊寶蓮。

你不在女官那邊忙,跑來乾嘛?

楊寶蓮拉了郭東籬去遠一些的遊廊處,“出事了!”

怎麼了?

“你記得問政院那個叫冒辟疆的嗎?”

記得!咱們跟他之間,沒有交集呀!

“這人在鬨和離,他妻子從老家趕來了,帶著他母親和他的兒女,都不同意他和離。他堅持要離,他妻子堅持不肯離……結果,他將和離這個事,鬨到了衙門,要衙門來判決和離。”

郭東籬一下子就愣住了,這樣的案子還從來沒有過!但律法上確實有強迫婚姻是為有罪的規定。

這案子確實是棘手,可能跟納妾這些東西有衝突。但這也跟咱們乾係不大呀!

楊寶蓮低聲道,“冒辟疆見過董白,說是一見傾心……”

這話是誰說的?

“方以慧說的!她聽他哥方以智說的,方以智和冒辟疆是多年好友。”

郭東籬皺眉,“這話不能再說了,馬上著人把董白叫回來,她最近還是彆出去了!”為這個要是鬨著和離,影響得多壞,“你去安排,我去求見先生。”

楊寶蓮拉住郭東籬,“這事董白很冤枉,她並沒有彆的心思,鬨不好壓根就沒跟那個冒辟疆說過話!”

知道了!趕緊去吧。

於是,林雨桐就見到了郭東籬,然後聽她說:男方休不了妻,卻要衙門判決和離。

自古以來,不是說夫妻非能從頭過的尾,但自古以來,這婚姻結束的形式都無非是那麼幾種。

第一,七出。

七出包括:不孝順父母;生不出兒子,這個生不出兒子指的是,妻子年過五十,自己生不出兒子來,還不叫丈夫納妾生子,這就是犯了七出,可直接休棄;而後是與人通奸;心生妒忌,不準政府納妾或是虐待丈夫妾室等等;有傳染病的,也在七出之列;挑撥夫家關係;不經丈夫公婆允許就動用家中銀錢。這都在七出之中!

現在的律法給改的,不孝順父母不行,但沒那麼嚴苛。生不出兒子就休棄,這也不行。不準丈夫納妾可以,但虐待人不可以。有傳染病若是婚前隱瞞,這是可以不用負責的。但是婚後得病了就要休棄,這是不可以的。挑撥家族關係,日子過不下去,確實覺得女方人品堪憂,可以上衙門去告,申請衙門調查,而後確實都屬實,不管女方願意不願意,衙門都能判決離婚。至於說關於動用家中錢財就被休棄,這是不可以的!妻子有一定的財產支配權。

這些年因為女方的品性和惡習,衙門接到過男方遞過去的狀子,有的是誣陷妻子,有的是屬實。誣陷妻子的,衙門會勸,說你要離嗎?這種和離,有對方誣陷的前提,你能得到經濟上的補償。你要知道,不惜用這種法子跟你和離,真要是過下去,真說不好等著你的是什麼。至於說屬實的,那就直接判離了。這種事也不會鬨的很大,女方考慮到之後再嫁的事,人品堪憂,誰娶呢?

因此,最多就是案件在當地有人討論,其他的還沒見什麼動靜。

總之,律法是在不停的調整的。

對原本的七出改了之後,但也有沒怎麼改動的,比如,一直在婚姻中奉行的‘三不去’。這三不去,指的是:妻子若是無娘家可回,不能被休棄;妻子為公婆守孝服喪三年,不能被休棄;娶妻子時貧賤,後來富貴之後不許休棄,這就是糟糠之妻不下堂了。

但是,三不去的情況在有惡疾或是有通奸行為的時候,就不起作用了,該休還是得休。

律法基本沒動三不去,不過是給惡疾分了情況,婚後染病的,不可休棄。

第二種呢,就是雙方自願和離。

若夫妻不相安,可和離。唐律中就有這樣的規定,後來一直保留了。就是兩口子過不到一塊,也不是你有問題,或是我有問題,反正就是不想過,過不到一處去!彼此都同意和離,那寫個和離書,或是男子寫個放妻書,去衙門報備,這就完事了。

這種在唐宋的時候還很常見的,倒是到了明朝之後,這不是說貞潔呢嘛,所以,很少有女子主動和離的。真要是被和離了,一條繩子吊死了事。

因著考慮到這一點對女性的傷害,律法上對此有規定的,女方若是不同意和離,不許任何人強迫。若是幾方協商,夫妻扔不能相安,可求衙門決斷。

衙門判決,這也是自古就有!不過那是義絕和斷離。不過這種特彆的少,且是事情特殊的情況下官府才會判決。

義絕呢,是一方罵了,打了或是殺了另一方的長輩,屬於矛盾不可調和的,那你們義絕吧!不管你們夫妻感情如何,官府直接判離。

斷離呢,其實保護的還是女性。比如,男方逼迫女方為娼、丈夫把妻子典當給彆人、再就是女方在男方家裡,被男方家中的其他男性強迫發生了不可發生的事,那衙門會管的,先斷離了,再問罪其他。

律法改動的時候,義絕這裡改了,罵人打人殺人,該是什麼罪就是什麼罪,至於這之後人家兩口子能不能過,人家說了算。而斷離呢,這個沒有改動,這確實是在保護女性,衙門強製性的斷離了,是恰當的。

可冒辟疆突然提出的和離,其實不屬於上麵的任何一種。他這應該算是夫妻不能相安,所以要和離。但這種和離,得是你先說服女方,女方同意了,你們簽了和離書了,衙門留檔就完了。

可你現在是,女方堅持不離,也孝順公婆,也給你生養了子女,婆婆也不願意叫兒媳婦離開,但是,冒辟疆就要求合理。人既然有締結婚姻的自由,那我也有結束婚姻的自由。

哪裡錯了嗎?

可這事影響壞就壞在,會有人去質疑,說是真的不叫納妾,就是好的嗎?很多女人會惶恐,會害怕,原來不犯錯,男人隻要想和離,這也能離呀!那我還不如叫妾室進門呢,好歹不能撼動我的地位。

不叫納妾,本來是為了大家都好的,結果這些人先反對了,將會如何?

這是一個不小心,就會叫社會風氣回到以前的事。

況且,冒辟疆看上董白,這事隱秘嗎?他自己瞧上了,然後他的朋友都知道,他們之間以此來調侃,知道的人不會少!

這個時候,無緣無故的,你找府衙給你判和離的官司,要跟無過錯的妻子和離,這是想乾什麼?

林雨桐特彆生氣,她說郭東籬,“你跑一趟,去衙門調了這個案子過來,這個和離案,宮裡給判。”

先生!

“去吧!”林雨桐的表情難得的冷肅起來,“等雨停了,我要公開判這個案。”

是!

冒著雨,郭東籬急匆匆的去了。林雨桐卻在屋裡轉圈圈,在士子中間自來有一股子風氣——風流!且以風流自傲。

看看被朝廷禁的書,那都寫的啥玩意?有些東西大行其道,或是偷偷的大行其道,必是有根由的!之前把風月場所給禁了,這股風氣當時扼殺住了,但是呢,人性這個東西就是這個樣子的,不往這個方向使勁,就往那個方向使勁。

林雨桐手邊的折子,是太醫院送來的。是每年各種藥的賣出去數額的彙總,這兩年,有一種治療性|病的藥,銷量呈增長趨勢。這說明什麼?說明背後的勾當一點也沒少。

而文人把這種染上的梅|毒,稱為‘情寄之慯’。很多老舊文人不能出仕,他們不得誌但也不離開新明,說是寄情山水隱居鄉野,可其實呢?壞的是風氣!

民間的壞風氣抬頭了,官場上若是再不整治,這股子流毒貽害無窮!

關鍵是自大明走了衰敗期之後,這種風氣就太盛了。風氣盛,就代表著有些東西大家習以為常。習以為常之後,大家理所當然的覺得這是合理的。就像是寶慶公主那個駙馬趙輝,若不是風氣使然,他憑什麼養著那麼些姬妾還能掌管皇室宗人府?咋不一巴掌打死他算了。

哪怕是公主死了,你這也不合適呀!可是沒有!人家一直受到重用。

這可不是好事情呀!

林雨桐覺得律法還得改,女子通奸就能休棄,那男子呢?不懲處嗎?女子有惡疾,這是自然疾病,不可休棄!但是男子若是因與人為奸染上臟病,女子也該有權利要求合理。

等天晴了,林雨桐說辦就辦,不是要和離嗎?

好啊!咱今兒就給你斷一斷這個官司。

林雨桐要出門的時候,董白急匆匆的來,“先生,這事因我而起!”

你可有給對方什麼暗示?

“怎敢?學生不曾單獨見過他,更不曾跟他說過話。怎麼會有什麼暗示?”

那你何錯之有?女子長的好看,就有罪?叫他看見了,也有罪?沒這樣的道理!

往出走呢,周寶過來了,“娘娘,皇上說請您稍微等等,他同您一道兒去。”

好!

四爺過來的時候急匆匆的,“彆急,也彆氣。”

不是急,也說不上是氣,就是單純的,怕咱們辛苦走了一圈之後,因為一點突發事件,前功儘棄。

四爺牽著桐桐一邊往外走,一邊低聲道,“不管這件事裡,有多少不道德,但是它開了一個頭。”

就跟民國時候,那位才子跟原配似得,事本身叫人頗為不齒,但從社會的角度看,總是在某一方麵有了進步的。隻要處置恰當,引導下去,結果未必是壞的。

這樣的案子特彆容易引發關注度,人多到四爺和桐桐壓根沒有想到。而且,很多的女子走出了大門,雖然還帶著圍帽,但還是走出來,來關注這個事件了。

站在最前麵的,永遠都是那些讀書人。他們的想法總是叫人捉摸不定,他們的決定也總是那麼叫人猝不及防。

台子上兩把椅子,四爺和桐桐一人一把。對麵站著,一邊是冒辟疆,一邊是冒辟疆的母親、妻子、兒女。

下麵山呼萬歲千歲,免了禮之後,四爺才問冒辟疆,“你要和離?”

是!臣要和離。

四爺問他,“你妻子可有過失?”

“不曾!徐氏自來賢惠,進門之後,侍奉母親,從無違逆。先後生了兩子一女,悉心照顧教養,操持家務。可自臣入京求學以來,我們夫妻分離整整三年了。臣與她,整日裡無一言可說。說是夫妻,可卻與陌路人無異。臣不要家產,家產悉數給徐氏,留作她以後生活之用,然則,臣著實無法與她以夫妻之名度餘生。”

林雨桐心裡歎氣,大概才子真的有才子的脾性吧!此人在曆史上留名,一是他的才情,二是他多方逃難之後,不肯侍滿清。三嘛,就是與董小宛的愛情。

當然,不獨獨與董小宛的愛情,他與十多位女子都發生過感情。

他的一位知己評價他,說是他平生無三事,其一,頭上頂戴父母;其二,眼中隻見朋友;其三,疾病妻子無所恤。

才子是真才子,風流是真風流,然而作為丈夫和父親,他整個就一混蛋。

之所以跟董小宛的愛情值得回憶,那是董小宛最有名。這麼一個女子,跟他相愛,追隨一生,難道不值得稱道?可這值得稱道的愛情背後,是另一個女子一生的悲劇。

林雨桐就看向消瘦蠟黃麵色浮腫的徐氏,“你不願意和離?”

“是……妾身還有……還有孩子要照管,妾身不能離了孩子……”她的手緊緊的攥著孩子的胳膊,孩子依偎在娘懷裡。

林雨桐就說,“他這般要跟你和離,若是不和離,他可能會惱怒於你,你的日子隻怕不好過!”

“妾身知道……可孩子……”

“若是孩子跟你呢?”

可孩子誰教養呢?

林雨桐:“……”就跟你不和離,他就會留在家裡教養孩子似得。她就說,“孩子長到這麼大,跟父親是陌生的!這種情況下,孩子可判給母親。”

冒母忙道:“不可,娘娘!孩子姓冒!”

林雨桐擺手,“孩子姓冒,歸他們母親撫養。孩子的父親有教養之責,該給的撫養之資,一文都不能少。且事關孩子的事務,他有責任照管。況且,孩子要進學的,進學之後有先生。不和離,他未必會管孩子。和離了,事關孩子的事,他若不管,你可去告他,衙門給你做主。”

這話一出,下麵嗡的一聲,就都私語起來了!女子竟然能帶孩子離開,這對大家的衝擊極大。

林雨桐見徐氏沒說話,顯見是心裡掙紮,這是鬆動了。她回頭問冒辟疆,“你呢?你可否願意讓妻子帶走孩子?這是她和離的第一個條件。要不然,誰也不能將她和孩子分開。”

冒辟疆不顧冒母不停的擺手,還是點頭,“臣答應了。”

徐氏抱著孩子的手緊了緊,在他心裡這便是連孩子也舍棄了。

林雨桐眼神幽暗,“徐氏要撫養照看孩子,你除了要給予撫養子女之資之外,還得給徐氏贍養費。徐氏一日不再婚,你就得給一日贍養費,這個,你可應承?”

徐氏的頭一下子抬起來了,目光灼灼的看皇後。下麵的嗡嗡聲更大了,若是男方主動提出和離,而女方無過錯,男方得分出幾乎全部的家產、得放棄孩子、還得給女方贍養費的話,那和離呀!

和離才輕鬆了呢!不用伺候公婆看人臉色,不用擺弄家裡的瑣碎關係,不用每日裡戰戰兢兢。我獨自過活,有錢有閒,孩子有事處理不要,他還必須得管。

若是這麼著和離,真的難以接受嗎?

跟婚內的日子比一比,好似和離之後的日子,才是世外桃源吧?!

要嫌棄條件苛刻,彆和離。和離了,就得付出代價!

林雨桐看冒辟疆,“你可應承?”

可冒辟疆還是點頭,“我終是對不住徐氏,原也應該。”

成!四爺當即就給判了,冒辟疆的所有財產歸徐氏所有。冒辟疆每月須得拿出俸祿的三分之二,給徐氏和孩子。

左嫻雅低聲跟郭東籬道,“娘娘這是給律法的修訂指了方向……”

是的!娘娘不能一人而定律,但這案子斷的,律法非得朝這個方向靠不可。

不過,男人們怕是又該抵製娘娘了!

作者有話要說:  明天見!稍後捉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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