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1章 俗世浮華(15)二合一(2 / 2)

沒你就不行 林木兒 11161 字 7個月前

這個手術沒在當地做,是在香江做的!費用沒具體的查出來,但小二十年前這樣的手術費用,隻要問問,就知道了。

這麼大一筆錢,鄭紅當年隻是一個年輕的剛能接生的大夫,她從哪來的錢呢?

審問鄭紅呢,鄭紅還是沒說林琳:“……女人要有錢還不容易,變壞就有錢了!哄上幾個老頭,錢就到手了。您彆問我哪個老頭,當時都病的要死不活的,如今早死了,問了他們的子女也不會承認。錢就是這麼來的!不用查賬戶,我隻收現金。彆問老頭們的現金是怎麼來的,有些不能見光的錢,都不敢存銀行的!都是現金藏在不能叫人知道的地方。也就兩百萬左右,這錢一個大的行李箱都能塞下。”

林雨桐在心裡算了一下,是的!一個中號的行李箱,是能塞下兩百萬的。

還有那個B超結果,那個叫周容容的醫生還在醫院,已經是科室主任了。她一看就道,“你們看我做過的任何一個報告,凡是我確認簽字的,都沒出過差錯。這個不是我,是不是有人違規用過B超,我就不知道了!當年我就是個小醫生,而且,我有記工作筆記的習慣……”人家還能找到那一年的筆記,上麵記載著,她那天肚子不舒服,請假了。

真假無從得知!是不是是她察覺到不妥當,故意避開了?還是她知道了不敢說,隻是聰明的躲禍了?這都不好說的!也就無法確定此人是否無辜!隻能說,這人在職場上很警惕。

回頭再審鄭紅,鄭紅就道,“時間久了,哪裡還記得住那些細節,反正就有了這麼個報告單,我弄錯了,就這點事。”

還是沒提林琳,不承認為了她丈夫治病的,收了林琳的錢。

拿出她給彆的產婦開出來的催產針,她也隻搖頭,“真不記得了!既然開了,那肯定是需要開呀!早多少年前的事了,誰記得呢!”

反正問來問去,不提林琳。

直到把那一個生產組的人都請來調查,才有人承認,當年是收了鄭紅的兩萬塊錢,給她的一個親戚做了催產而已。

至於為什麼要催產,當時鄭紅給的解釋是,“跟彆人懷上的,丈夫不知道,想瞞著丈夫,又怕生產的日期對不上,這才想做催產的!”

真的!當時真是那麼覺得的,隻是生完了,產婦好似隻以為是引產,幾個人才傻了,一人拿了鄭紅十萬的封口費,他們就辭職了。

有這些口供,至少能說明鄭紅不是醫療事故,而是故意的!

平白的無故的害人?“鄭紅,你覺得這合理嗎?”

鄭紅沉默了,死活不開口了!不開口,就無法定林琳的罪呀!

但人家警察沒有一個是吃素了,徐家峻又被請去了,人家隻問:“你了解你太太嗎?”

這怎麼說呢?以前覺得挺了解的,現在卻覺得不了解了。

這位王局就道,“鄭紅不交代,那隻有一種可能,把林琳要是交代了,她的罪過更大!”

您懷疑什麼?

王局就道,“鄭紅的丈夫,是在香江做的移植手術……那時候,咱們的移植技術不發達,很多大的醫院才開始創立科室,明白嗎?雖然從七十年代就開始推了,但真的開始是在九十年代。手術不如外麵成熟!而今時間過了這麼些年了,又發現手術是在沒回歸之前的香江做的,這就不好查了。但我想,想找一個合適的腎—源,在當年絕非易事。”

徐家峻的汗毛都豎起來了,這是在懷疑什麼?

他忙道,“我太太是有許多不妥當的地方,比如,她跟外麵的人一起合夥,在開始是攢家電。最開始是電飯鍋,當時農村這個市場極大,山寨品幾十塊錢就能買到,正品價格自來也不便宜。但是從電器的安全性能上來說,山寨是沒有保障的。電路走火,這是常見的。可是,依舊走的很火爆!而後她山寨的東西就越來越多了,在下麵的縣裡,也有獨立的企業了,生產雜牌的家電。她私下做一個投資,我心裡也有數!隻是沒想到,她跟鄭紅最開始的結緣是那麼開始的。”

這叫王局就不解了,“您的太太瞞著您,做山寨,您不攔著?”

山寨這東西,你不做還有彆人做。林琳做了,她也掙錢了!她掙的錢,會給彆人嗎?不還是孩子的嗎?以前以為她生了三個,還錢就是這三個的!為何隻給徐衍和徐征分那麼一點呢,因為他估計,林琳的錢不會少。

可卻真不知道這裡麵扯著彆的事呢!

“所以,你們出什麼產品,隨後就會有山寨,您什麼都心知肚明。”

是!

王局倒是不知道該說什麼了!商人的思維,錯了嗎?正品的市場他賺了,山寨的低一等市場,他老婆賺了。錢還是子女的,損失什麼了?反正那個市場一直存在,她老婆不賺,彆人也會把市場擠滿的。

這個邏輯,沒毛病!

徐家峻就道,“這種山寨,不需要多大的成本。我跟她發生了關係,被我第一任太太知道之後,我給過她一筆錢,後來我也一直以為,她做山寨起家的資金,是我給的那筆錢。”從沒想過還有彆的可能。

所以,林琳因為山寨貨,被扣著嗎?這觸犯什麼法律嗎?如果這個山寨廠子在當地手續齊全,照章納稅,也沒盜用誰的商標欺騙消費者,人家就是個小牌子,那麼這能追究的也就是個產品質量法了。你的生產銷售的產品影響人的健康,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行業標準,那你就受罰!但這得罰法人呀!罰款,吊銷執照,除非造成的危害很大,才會追究刑事責任。

情況就是這麼個情況,因為有吳姥姥打聽消息,這幾天吳雲又總往家裡跑,桐桐自然就知道了。知道的還很詳細,吳雲就道,“這查起來麻煩的很,鄭紅害怕了,是死活不會說的!這案子還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呢。”

林雨桐當時沒言語,等吳雲走了,她卻給徐家峻打了電話,請徐家峻來一趟。

徐家峻來了,很疲憊,“都知道了?”

林雨桐沒問多餘的,隻點了點桌上的紙,叫對方看。

徐家峻看那紙上就一句話:能把林琳保釋出來嗎?

什麼?

如果沒有更嚴重的指控,就扣不住林琳了,那就不如叫她出來。

叫她出來乾什麼?

林雨桐看他,卻沒言語。

徐家峻這一瞬就什麼都懂了:林琳出來就沒命了!

人家要滅口的!

徐家峻沉默的坐了半晌,然後起身離開了。第三天,林琳就出來了!

徐家她回不了,直接攔車走人了。結果第二天,她所入住的酒店有人報警了,有人死在了酒店,死者正是林琳。

看起來是自殺,但顯然不是!白警官找林雨桐,“我查她的背景,才查了一半,人就死了。”

那你繼續查吧,肯定是有用的!

白警官要問的是,“你爸怎麼會想著要把林琳弄出去?”

一日夫妻百日恩吧,我跟我爸也沒那麼熟,真不知道。

白警官的眼睛跟探照燈似得,上上下下的打量林雨桐,“真不知道?”

我怎麼會知道?!

“你爸彆是知情者吧!”

林雨桐就笑,“那你問他去。”

徐家峻認領了屍體,才給林雨桐打了電話,“我還沒去辦呢,她就出來了。”

意思是,有人花錢找人了!那人家警局巴不得呢,正好順藤摸瓜,往深了查!但這個事卻不能對外披露。

她知道徐家峻的意思,他是說:事情到了這裡,跟咱基本就沒關係了。事情就此揭過去,再不提了。

而對外的說辭,也隱瞞了警局不叫披露的事。隻說是林琳用早前徐家峻給她的分手費,賄賂了當時正需要錢的醫生鄭紅,欺騙了吳雲,弄走了孩子,哄騙徐家。

電視台的做了采訪和報道,不是什麼八卦消息,是放在法治欄目裡說的。

這就是百分百確定的事。

林雨桐看著電視上抑揚頓挫的聲音,抬手將電視給關了。她冷笑了一聲,要公道又何須多言,你死了,被你害的人活著,這就是公道!

作者有話要說:  稍後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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