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象征性的給咱們的技術員一部分物質上的補助,對吧?“啥也不投入,就想年年拿分紅,哪個企業
都不可能答應!
這話有道理!眾人點頭,李建的那個要求就是要把事情要壞的談。趙所就說,“我同意吳桐的意
見,咱們還是按照行業規矩來。“
會議室裡領導五位,連帶著列席的林雨桐,一共六個人。
林雨桐自然不用舉手表決,但剩下的五個人,四個人支持林雨桐的說法,李建沒舉手。@無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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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人緊跟著又道,“我知道馬總和吳桐的關係,那我得提議,跟馬總談合同,吳桐回避,她不得
參加表決。”
這是防著林雨桐以低價把東西賣給馬向南。在外人看來,林雨桐跟馬向南是一家人。低價買過
去,研究所隻能分這一部分錢,該賣一萬的東西賣一千,本來能從一萬裡分固定的份額,現在從一千
裡分固定的份額,這當然是研究所吃虧了。
所以,這個協議的簽訂,林雨桐不得參與。
這個是可以的!林雨桐點頭,算是應承。@無限好文,儘在晉江文學城
緊跟著李建又說,“研究所和研究員之間這個分成,從來就沒有什麼固定的模式。彆的研究所,
出現過二八分,個人拿兩成,研究所拿八成。咱們也彆二八分了,咱們四六分!。”
這就是現狀了!大部分其實都是這麼來的。四六分的占多數。個人占四,研究所拿六。反著四六
的,私人占六成,集體占四成的相當少見。也有極其個彆的,像是二八分的例子,也確實存在。
李建開出個四六分的條件,這是給自己留了討價還價的餘地了。等著自己開五五,自己和研究所
平分。
這怎麼說呢?林雨桐不想答應。如此下去,科研人員哪裡還有主動性?算一筆賬就知道這個錢能
落到手裡幾個了。比如說,掙了一萬塊錢,按照一般的分法,集體占六成,個人占四成,也就是說,
到林雨桐手裡的錢隻有四千。而這四千真就落到腰包裡也行呀,不是!還有一種稅,叫做科研成果轉
化稅,這個稅林雨桐還沒研究過,不過是聽誰提過一耳朵,有一檔能征收到百分之四十五。這四千再
一交稅,算算還有多少錢?個人給國家交稅,這是應該的,給單位創造效益,這也無可厚非。可單位
上拿了這個錢之後,使用的合理嗎?要是都合理,就不存在卡科研人員經費的問題了,對吧?
因此,她半晌沒說話,良久之後才道:“我覺得還是一九分合理,個人拿九成,單位拿一成。”
我這九成收入很高,哪怕這九成裡百分之四十五是納稅了,我樂意接受。這證明了我個人的價
值。但你單位拿的太多,對科研真的有好處嗎?大家有這個積極性嗎?她是覺得最重要的就是保證這
些人的利益。要保證這些人的利益,先得去爭取自己的利益。
李建當時就惱了,“你是單位的人,單位給你……做後盾,若不是如此,你又何必上研究所來。
這件事,不僅我不會同意,大家夥都不會同意。“
林雨桐好整以暇,“那就叫大家夥來嘛,一起議一議,看看這個事情到底行不行。“
李建才要反駁,快退休的張副所長直接就喊人:“通知一下,小禮堂集合,討論討論嘛!“
喬主任看了林雨桐一眼,就出去了。
人到的很快,都知道這邊有資金,也有人想叫林雨桐做中間人,看能不能爭取合作和科研資金
結果就被通知了開會。
喬主任就這個那個一說,幾個領導和林雨桐還沒出來了,就都議論開了。
於姐就說,“吳桐可太過分了啊!這把單位置於何地”@無限好文,儘在晉江文學城
話還沒落下呢,林雨桐就在外麵接話,“我的意思是,個人占五成,團隊的其他人平分四成,單
位拿一成…要是哪裡不合理,歡迎大家指正。“
這話一落下,邊上的李建就怒視林雨桐。她剛才可沒說給其他團隊成員分四成。要是她說了,自
己就會攔住集體討論這個事!
研究所,最主要的是研究員,也有職工,但一個研究小組,少的了職工嗎?像是庫房管理,算是
小團隊的一員嗎?算!像是采購,算是科研小組的一員嗎?算!內部分的時候哪怕是按照重要性分
配,但像是這些一直遊離在外的職工,也有了拿額外獎金機會了。那麼請問:這樣的分配方案誰會反
對?有能力研發的科研人員會支持,沒能力研發的助手一類的人員也會支持,那些職工類的人員,也
沒理由反對!
叫她這麼鬨,這會還開個P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