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4章 流金歲月(85)二更(1 / 2)

沒你就不行 林木兒 5159 字 7個月前

流金歲月(85)

這件事對林雙朝的打擊還挺大的!人說走就走了, 啥感覺呢?

吳秀珍就說,“你晚上早睡一個小時,莫要再熬夜了。”

可是事就在那裡擺著你, 肩上千斤重,又焉能惜自身!想乾的事太多,偏給的時間有限。

這件事對四爺有影響嗎?工作上也有些影響, 畢竟很多工作需要馬均田主持,他是全程參與者, 可而今, 馬均田有家事要處理。

先是得叫他休息休息, 緩一緩,從人出事就給他打電話, 他跑前跑後, 也是幾天都沒怎麼睡。而後就是……前丈母娘和前妻怎麼安排。

馬均田把謝榮約到外麵, 問謝榮的打算, “你這個攝影,怎麼說呢?當做個愛好是可以的。文化單位……很多也將要推入市場的。彆說是雜誌, 是出版社, 便是報紙……也得看每個員工每年能不能完成任務,推銷出去多少。我覺得你的性格去做這樣的事,是做不來的。以前呢,你上班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人家也是看你能找到門路出入很多難進出的場合, 所以才這麼縱著你。可你心裡得清除,人情這東西,用一分薄一分,對吧?你不能再隨心所欲了。所以, 你在單位的價值在逐漸降低。那就不如,換個工作。組織會考慮這一點的,你看,你要麼去做老乾工作,這個做的到或是不到的,住在裡麵的老人看在謝叔的麵上,也不會為難你,你的工作好做。再要麼,你就去……婦L,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這兩個方向,你考慮哪一個?”

謝榮抬頭看馬均田,轉著茶杯子,“你覺得哪個合適?”

“老乾工作。”馬均田就道:“回頭,你跟阿姨先搬過去住。”

謝榮愕然:“你是說搬家?”

馬均田歎氣,“我才跟你說了,人情這東西,你不能肆意揮霍了。阿姨在一天,你們住一天,當然沒人會攆你們。但是,又何必多給彆人添麻煩呢?這邊空了職位,很快人家就會上任,做這個後勤保障工作的,你就說難不難?不敢上門提,那人家就得想辦法再安排。這又何必呢?那麼大的房子,隻你們住,空蕩蕩的,沒有一點熱乎氣,住那裡做什麼呢?”

他耐著性子解釋這個事,“很多人退休了之後,都住老乾小區,各種設施條件都是最好的。阿姨住過去不寂寞,環境也不比這邊差!你這主動一退,人家給阿姨安排房子,不會低於一百平。你陪著住過去,回頭你又做老乾工作,那邊有單位自建房,省裡後勤會給相關的領導溝通,在住房上也會單獨給你一些關照。有個一百二十平的房子,便是將來沒有阿姨了,你也有自己的房子。這個房子需要自費一部分錢,錢的事不用你管,我來處理。這麼算下來,就是兩百多平。這住的多安心,方方麵麵的都顧忌到了。你方便了大家,而你也得到了實惠,有什麼不好呢?住在大院裡,那裡的房子不會屬於個人的。都是過客,何必執著?”

他說著就給謝榮添了茶水,“你現在要考慮的是沒了謝叔之後,現實的生活問題。阿姨有撫恤金,每月有這一部分錢,生活是無憂的。便是因為年紀大了,需要人照顧,這個組織都會考慮。我主要說的是你!咱們結婚之後,跟我爸我媽住了幾年,那個時候,因為我爸的關係,家裡有人做家務,你幾乎不插手。後來呢,我去地方任職,小地方大小是個領導,生活各方麵,也有人照顧,且照顧的很到位。離婚後,你又回來了,家裡也有人照顧生活……而之後,你得在沒人照顧的情況下生活,還得照顧阿姨……你得多考慮這些問題了。再不能糾結在虛妄的東西上,這對你的人生沒有絲毫的意義。”

見謝榮還是不說話,他歎了一聲就又道:“你彆嫌棄我囉嗦,該交代的我總是要交代清楚的。你的性格……不是說不好,一個人一個性格,隻有處得來處不來,對吧?但人嘛,誰也不能隨心所欲,對不對?在我麵前,任性一點沒關係。但是,跟朋友相處,不能再跟以前一樣了。之前,我數次說過你,你總也不聽。這次,我希望你能聽的進去。不管是沈楠還是小桐,都堪為良友。之後跟她們還是平等相交……朋友能包容你的任性,可你要是一直得叫人家包容你的話,這也成不了朋友了。不要事事麻煩人家,明白嗎?”

謝榮雙手捧著杯子,良久才道:“……也就是你,現在還肯為我操心,很不能事無巨細的,都替我想到了。”

馬均田看她,“說這些話作甚!”

謝榮苦笑,又是沉默,“我知道你的意思了!我媽不太好說服,你要是去說,她必是要反對,甚至哭鬨起來折騰的很難看。這事隻能我去說!”

對!就是這個意思。

謝榮心裡也知道,把自己的以後安排的明明白白,這也是他的一個態度,那便是自家媽一直提的複婚的事,他是拒絕的。

其實他一直都是拒絕的,不是因為沒了爸爸他才拒絕的。兩人夫妻十多年了,他就是這樣的性格。要是下了決定的事,就絕對不會反悔。

當時離婚之前,兩人鬨了很長時間。一直避而不談離婚的事,也是他!他當時就說,“你得冷靜,得控製你的情緒,離婚的事不是兒戲。等你想好了,真要是下定決心了,我隨你。你要是反悔了,咱還好好過。你知道我的性格,我不喜歡反複。”

謝榮就說,“那我有一個請求。”

嗯!你說。

“當時離婚的時候,定下的是,孩子一半時間跟你,一半時間跟我,共同撫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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