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灼風華(36)
ana被嚇了一跳。
她看著從兜裡摸出來的棒棒糖, 然後左右的看。
跟蹤的人早已經不見了,她的兜裡卻多了一根棒棒糖。
人呢?人不僅沒跟蹤到,她出現在自己身後給自己塞了一根棒棒糖, 她甚至都沒察覺。
她抬手將棒棒糖扔了,太可惡了。
回頭看了看商場,她去找保安, “兩千……隻要拷貝一份監控錄像就行。”
很順利的就拿到了。拿回去就點開一幀一幀的往過看,可這個臭丫頭選的角度實在是刁鑽,總是在身高比他高的男人中間閃, 然後鏡頭裡要麼是一個肩頭,要麼是一個戴著帽子的頭頂, 連身影也因為攝像頭的高度的問題,看著不像她了。
她心裡頓時就有了不好的預感,那就是童童必然大概率就是野哥哥的女友。
為什麼呢?
因為她這種躲避監控的能力絕對不是憑空來的!想想她的作品《片警》,她看了,不是很了解這一個群體的人, 是絕對寫不出那麼多小細節的。這就可以確定,她家裡一定有人是警察。看那個故事的時間線,一定不是平輩誰是警察。至少該是父母裡誰是警察, 甚至於連爺爺那一輩,也有警察。
若是出身警察世家, 那她從小就該是學過這些的。躲避個攝像頭而已, 對於專門訓練過的人就不難了。
所以, 拍不到正臉,跟蹤不到她就有了解釋。
可這種事能在野營裡說嗎?
正糾結呢,手機響了一聲,是野哥哥發了WB了。
打開一看, 這是一條普法的wb,她還想著,難道哥哥做公益,成了義務普法員了。可一看內容,她心裡就咯噔了一下。
普法的內容是關於侵犯彆人隱私的,包括跟蹤他人、偷窺他人,以及賄賂他人非法取得彆人的相關資料,都屬於違法行為。
這些法律條文陳述完之後,放了兩張照片。一張是法槌的圖片,一張是棒棒糖的圖片。
ana頓時倒吸了一口氣,自己被人反抓了把柄了。自己沒找到她,她不是走了,而是藏在自己看不見的地方,把自己的所作所為全給拍下來了。
沿路有行車記錄儀可以記錄,之後有手機拍攝記錄。她沒露臉,但自己全程都在她的視線和鏡頭之下。
她沒直接報警,而是回去了。回去之後隔空跟自己喊話,意思就是:適可而止!
一邊是法槌。你若再這麼糾纏,那就隻能法院見。
一邊是棒棒糖。到此為止,你我便算是和解。你喜歡我,我請你吃糖。
ana一把將電腦合上,眼淚一滴一滴接著一滴的掉下來。本來覺得很哥哥很無情的,可最後那一根棒棒糖,卻又叫他覺得哥哥還是念著情分的。
回頭又一想,其實粉哥哥也沒粉錯。哥哥是個很有魅力的人,辦事很有分寸。先禮後兵什麼的,其實就是這樣。
此時再去看網上剪輯出來的兩人神同步的視頻,她再捶了一次,他的女友肯定是童童。因為那個臭丫頭其實當時完全可以報警的,那時候自己就騎虎難下了。可她也沒有,隻帶著證據走了。為什麼的?就是為了給的教訓的。
先教你,後警告你,再安撫你。
這個時候就覺得恨也不是,愛……又滿是複雜。
她氣的又哭:你們就那麼愛嗎?就真的那麼愛嗎?
這邊哭著,那邊在野營裡發了一段文字:哥哥普法,我想他想讓我們都做個合法的公民。不談道德,隻講法律的話,我想作為他的粉絲,還是更應該理性。窺探隱私,是違法的。我們不僅不該過度得到窺探哥哥的隱私,更應該保護哥哥的隱私。哥哥有女友,他從不曾隱瞞。喜歡他,跟他是否有女友無關。從今天開始,從我做起:凡是哥哥出席的活動,所有的作品,我都會關注,且我會繼續給大家分享公開視頻中不同角度的哥哥。營地是大家的家,來去自由,謝謝!
寫完一發表,又去哥哥的WB下留言,隻留下一句話:我克製不了喜歡你的心,但我可以克製想見你的心。喜歡你,與你無關;想念你,也隻與我有關。
完事了就一個勁的看著手機屏保上才換上的安裝空調時候的哥哥,素顏、滿臉的汗珠子……這樣的哥哥更真實了。
桐桐看著吳英發來的截圖,鬆了一口氣。她記得那姑娘就二十三四歲吧,也不大。家庭優渥,土豪任性,把追星當成一個營生在做。你要說她有什麼惡意,那她真沒有。她上頭了,尤其是在粉圈裡確立了自己的地位之後,凡是偶像的所有事情,粉絲都會問她。她應該是覺得她跟偶像的距離更近,更想探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