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第四十七章 相隔的重逢(1 / 2)

第三天, 是布魯斯和提姆都提前準備去田納西州,見提摩西的日子。

阿爾弗雷德已經提前給蝙蝠俠和羅賓定了鄰座的機票。

但是,壞消息:因為殺手鱷造成的那些傷口, 提姆半夜發燒了。

阿爾弗雷德給他準備了特效退燒藥、清水,同時順手關掉了提姆床頭的鬨鐘。

這就導致提姆錯過了早晨的機票, 沒能和布魯斯同一班機出發。

早晨五點, 布魯斯起床, 在蝙蝠洞裡給自己做了需要的麵部偽裝,拿起了火柴馬龍的相關材料。

沒錯。“火柴·馬龍”這個名字, 就是蝙蝠俠此次出行的假身份。

早晨八點鐘醒來, 提姆猛然俯臥撐起——他的傷幾乎都在背上, 昨晚是趴著睡的。

一看床頭鬨鐘,提姆匆匆跑下樓。

“阿爾弗雷德,幫我追加一張今天去田納西州的機票……”

老管家沒有回答,他在見到提姆第一麵的時候, 就不急不忙地往他手裡塞了一個愛心三明治、一盒牛奶, 還有一個收拾妥當的背包。

“這是您的早餐, 包裡是您的偽裝身份,背包夾層裡有您的退燒藥,如果感覺不舒服,就吃一顆。”

見提姆拆開三明治的包裝, 乖乖咬了一口, 老管家這才滿意點頭。

他變戲法般莊嚴地拿出一張機票,放在提姆手上。

“這是今天上午前往田納西州的機票,背包裡還有今天的返程票。等您吃完早餐以後,我開車送您去機場,時間上正好來得及。”

提姆頓時鬆了一口氣:“謝謝你, 阿福,你至少幫我節省了三天時間。”

他未來半個月的時間表都是滿的,任何一個日程安排被打亂,都會麵對一係列連鎖反應,牽一發而動全身。

所以,今天前往田納西州,就是提姆的最優解。

可靠的老管家點了點頭,神情矜持。他把托盤放回櫃子,然後拎起了門口掛鉤上的車鑰匙。

“這沒什麼,提摩西少爺。我們現在就出發吧。”

提姆忽視了阿爾弗雷德笑容中的一抹深意。

好消息:儘管錯過了和布魯斯當鄰座的機會,但管家俠還給他的老爺和提摩西少爺準備了其他驚喜。

***

田納西州,湖畔。

此時正值上午十一點,就任於BAU的提摩西探員獨自一人坐在湖邊。

他穿著最簡單的襯衫西褲,外麵罩了一件寬大的風衣。

他腰間隨時帶著一把上膛的配槍,非常謹慎地關閉了保險。

五天之前,當地警方接到報警,在湖畔發現了若乾屍體碎塊。

經過痕跡檢測的細節對比,警方認為這是一起連環殺人案。凶手疑似為最近臭名昭著、手段異常冷酷殘忍的殺人魔“粉碎鬣狗”。

之所以這麼稱呼,是因為“粉碎鬣狗”的作案現場非常具有標誌性。

他像草原上的鬣狗一樣,把受害者分解成無數肉塊,有時候連骨頭也要砸碎折斷。

“粉碎鬣狗”每次下手,都是在荒無人煙的郊外。

這保證了屍體將在幾日甚至十幾日後才會被發現。

提摩西看過案發現場的照片,說實話,那讓人作嘔——殺手把那個男孩的內臟扯成無數碎片,警方趕到現場時,屍身血肉已經發酵,烏鴉當著他們麵,叼走了一塊血糊糊的……

警察裡有人剛調入刑警隊,當場就沒忍住吐了出來。

案子被轉交到BAU後,小組全體人員飛往田納西州。

瑞德和摩根去找受害者的家屬調查線索。

而提摩西留在湖畔,檢查現場,並且試圖模擬出凶犯的心理反應。

根據法醫科給出的屍檢報告,殺人犯應該身高兩米以上,肌肉虯結,因為很多時候,他是憑借雙手把受害者撕成碎片的。

這名殺手的心理狀態極不穩定,拿走了受害者身上所有財物。

按理來說,行事風格如此簡單粗暴、外貌特征又這樣顯眼的殺手,應該很好找。

但截止到目前為止,這已經是“粉碎鬣狗”犯下的第五起案件。田納西州警察依然沒能鎖定犯罪嫌疑人。

這也是為什麼案子會被呈遞到BAU的原因。

提摩西認為,在排除了團夥作案的可能以後,應該適當放寬對於外貌或體態的硬性標準,考慮變種人因素。

所以,加西亞如今正在用電腦搜查境內所有能查到記錄的、能力和犯案現場近似的變種人。

正在提摩西對著湖水沉思的時候,他聽見身後傳來一陣腳步聲。

提摩西的手掌無聲地滑到腰間的槍匣上。

片刻以後,一個落魄的流浪漢蹲在他的旁邊,有些疲倦地打了個招呼。

“今天天氣真好,是吧。你是來釣魚的嗎,先生?”

提摩西看了看眼前支起的魚鉤,非常從容地答道:“是的。”

他確實是來釣魚的。

調查顯示,百分之七十的連環殺手,都會在殺人以後重返現場。

他們甚至以其他身份和調查人員打交道、提供虛假口供,就為了享受警方被他們愚弄得團團轉的陶醉感。

所以BAU小組的成員們,每當在拋屍/案發現場附近遇到“正好路過”的市民,都會下意識提高警惕。

流浪漢似乎沒察覺到提摩西的心思。

他的目光在提摩西心口處彆著的胸針上停頓了一會兒。

那是一枚蝙蝠形狀的藍寶石胸針,一隻銀色的胖胖小蝙蝠作為主體設計,白金材料在光芒的照射下流轉出富有質感的光輝,一看就知道價值不菲。

對於提摩西來說,這枚胸針具有非凡的意義,是他的幸運物品。

每當遇到難以偵破的疑難凶案時,他都會取出蝙蝠胸針,隆重地為自己佩戴上。

注意到對方的視線,提摩西心中的警惕又攀升了一個等級。

粉碎鬣狗拿走了所有被害人的財物。

眼前的流浪漢,他一上來就朝著最值錢的寶石胸針看。

而且,還不止如此。

儘管流浪漢佝僂著肩背,身上穿的也是比身材更大一號的外套,掩蓋住了身上結實的肌肉,隻有在動起來時能從衣服皺褶的走向上窺得一二。

但據提摩西目測,如果對方站直,身高至少在一米八五以上,體重或許可以達到兩百磅。

……非常符合鬣狗殺手的前置條件。

提摩西按在腰間的右手不動,左手則伸向身邊的快餐籃子,從裡麵拿出一個牛肉三明治遞了過去。

“上午好,你也來釣魚嗎?”

他可沒看見對方手上有漁具。

落魄的流浪漢渾身上下都寫滿疲憊。他接過三明治,一口就吞掉了半個。

直到狼吞虎咽地把整個三明治都吃光,男人才不舍地舔著手指上的麵包渣,長長地歎了口氣。

“我在找我的孩子。”

“你的孩子?”提摩西不動聲色地打探,“我剛才確實看見有幾個孩子從這裡經過,他多大,長什麼樣?也許我正好見過。”

“他大概十四五歲,藍色眼睛,脾氣有點固執。”

流浪漢焦慮地搓著手掌:“我聽說附近有殺人魔在遊蕩,我很擔心他。”

找孩子?

一些痕跡表明,受害人在遭遇“粉碎鬣狗”的起初,並沒有對這個殺手太過防備。

BAU推測,“粉碎鬣狗”一定有什麼方式,能讓人在他看到他的第一眼降低戒備心。

一個急需幫助的男人、一個尋找孩子的父親,聽起來確實是個好方式。

提摩西繼續追問:“你的孩子,他叫什麼名字?”

流浪漢明顯地猶豫了一下。

“……比利,他叫比利。”

“我剛剛確實見過一個和你形容非常相似的男孩,但他不叫比利,他叫傑克遜。”

流浪漢飛快改口:“那就是他,他叫傑克遜。”

微不可查的“哢噠”一聲,提摩西的右手在外套的遮掩下,輕輕撥動了配槍的保險。

“先生。”提摩西沉下語氣,“你的孩子究竟叫什麼名字?看你的表現,實在很難相信是個好父親的樣子!”

“……”

聽見這話,流浪漢像是被抽乾了渾身的力氣,頹唐地把臉埋進掌心裡。

“被您看出來了,先生,他確實不是我的孩子。”

男人的聲音悶悶地從手掌的縫隙裡傳出來,甕聲甕氣,聽不出是否在哽咽。

“您知道,我是個流浪漢,那孩子也是。他原本是個孤兒,寄養家庭對他非常糟糕,他才從家裡逃了出來。”

“……哦。”

麵對這個出乎意料的發展,提摩西一下子梗住,過了一會兒,才吐出一個單音節作為回應。

“粉碎鬣狗”的作案現場,有很多難以造假的細節,都表明他是一個低智商的家夥。

而眼前這個流浪漢,就算是在故意表演,側寫也有很多不相符的地方。

更何況,流浪漢口中對於那個逃跑男孩兒的敘述,非常巧合地觸及了提摩西內心深處的秘密。

流浪漢終於把頭抬了起來。

他眼眶微微濕潤,抓著提摩西這個不認識的陌生人,對他悲傷地喃喃嘟囔。

數不清多少次,提摩西從受害者家屬那裡看見過類似表現。

當人的情緒和壓力積累到一定閾值時,說話是很難顧忌場合的。

就像是麵前的這個男人。

看起來,他對那個和他一起流浪的男孩感情很深。

“我第一次見到那孩子時,他身上有很多鞭傷。他像是受過傷的流浪犬,警惕、戒備、稍有風吹草動就草木皆兵,不肯告訴我他的真名……”

每說出一個形容詞,流浪漢就在暗暗窺掃著提摩西的表情。

男人那對不修邊幅的眉毛,恰到好處地為他的觀察提供了掩護。

在提摩西不自覺繃起肌肉時,流浪漢又拋出一個如同炸.彈般的驚人消息。

“那孩子跟我說,他寄養家庭裡的男主人很喜歡孩子……你知道的,那種喜歡。”

“!!!”

提摩西的瞳孔猛地擴張放大!

此刻,他眼角肌肉鎖緊,皺起鼻子,嘴唇拉長的同時抿緊。

這樣的微表情,說明他此刻的憤怒裡,帶著感同身受的深惡痛疾。

流浪漢悲哀地說:“我不知道你能否想象出那副場景,先生,我撿到他時,他身上到處都是血……”

提摩西語氣硬邦邦的。

明明隻是個簡單的短句,每個單詞卻都被他說得像是砸向湖心的石頭。

“我知道。”

他沒有回答“我能想象”,而是說“我知道”。

“……”

聽到這個答案,流浪漢,同時也是披著“火柴·馬龍”馬甲的蝙蝠俠,反倒不再發出聲音。

從提摩西的角度看過去,男人的側影仿佛一尊石像,臉上的每一道皺紋,裡麵似乎都刻畫著引而不發的哀傷。

在查出斯坦利以後,蝙蝠俠曾回顧起西奧多的各種表現。

他能從中窺得許多蛛絲馬跡,都在隱隱暗示著了那座莊園裡曾發生在男孩兒們身上的可怕暴行。

而現在,這個猜測被當事人提摩西一錘定音。

“……”

……斯坦利,他確實對自己的養子們做了那些事。

流浪漢盯著自己的手指,他看了好一會兒,才語氣乾巴巴地提起了那個和自己一起流浪的孩子。

“他是個很懂事的孩子,但跟著我,隻能打各種零工。”

“我很抱歉,隻能儘量保證每周給他五美元,讓他買些想要的東西。”

“萬聖節快到了,我想送這孩子一點禮物,又不知道送什麼合適。”

“試試撲克牌?”提摩西建議,“我以前有個朋友,他就很喜歡玩撲克牌,也喜歡拋硬幣。”

不怪提摩西放鬆心防。

流浪漢原本出場的時候,提摩西以為他就是那個殺手。

但在一番交談以後,男人身上的嫌疑被解除。

提摩西不由得放鬆神經,又產生了一點懷疑錯人以後正常的愧疚心理。

就在此刻,男人又忽然拋出小流浪兒過去的經曆,重新牽動了提摩西的心臟,攥住了他的注意力。

兩個回合下來,就連提摩西自己都沒注意到,自己已經被對方牽住了對話節奏。

每當流浪漢提起“那個男孩兒”時,他便用自己記憶中關於西奧多的片段來回應。

不知不覺間,提摩西就和流浪漢聊了很多。

他提起西奧多的愛好、西奧多的某些小習慣、也在不經意間透露出西奧多過去生活的影子。

“聽起來,您的孩子是個勇敢的人。”提摩西喟歎,“我的朋友也是。”

說到這裡,提摩西仿佛開啟了塵封依舊的話匣子。

如果不是今天和他聊起西奧多,就連提摩西自己也想不到,居然有那麼多的記憶被自己壓在心底,不曾褪色。

“從前我們住在一起的時候,他勇敢,而我怯懦。我曾經因怯懦搞砸了一切,辜負了朋友的期望。”

“我時常想,假如我當初就是現在這幅樣子、假如他能看見我現在的樣子……”

流浪漢說:“我想他會擁抱你的,先生。”

“……”

提摩西彆過了頭,一時間,流浪漢隻能聽見他深深吸氣的聲音。

再過一會兒,等BAU的探員轉過臉來時,在他藍色的眼睛裡,仿佛倒映著一抹晶瑩的淚光。

據說,人的第二次死亡是被遺忘。

而流浪漢全程都聽得很認真。

提摩西喜歡跟他聊起西奧多。

看著對方傾聽時的表情,就像是他年輕朋友的存在又被複製了一次,被另一個人在腦海裡好好地記住。

他們一直聊到中午,毒辣的日頭照射在頭頂,提摩西才依依不舍地支起陽傘。

他把自己的午餐籃子打開分享。流浪漢顯然有點不好意思,他在自己油膩膩的大包裡翻了一陣,才拿出一罐花生醬推了過去。

“我帶了那孩子最喜歡的花生醬,如果你不介意……”

“哦,花生醬很好。”提摩西笑著說,“我和朋友都很喜歡,雖然平時不太吃——我還記得他當初最喜歡覆盆子醬,他喜歡所有酸甜口的東西。”

他們一起享用了一頓愉快的午飯,中間時不時夾雜著幾句插科打諢。

直到開始收拾午餐籃子,流浪漢就著湖水,洗淨了手上沾著的醬汁。剛剛發生的一切像是暗室中衝洗的膠片,快速在提摩西的腦海裡打了個轉。

提摩西的動作頓住了。

“我還沒有問,你叫什麼名字?”

“火柴馬龍。”

提摩西站在傘下,右手又一次探入外套,按住配槍:

“那麼,火柴馬龍先生,你有過在軍隊服役的經曆,而且還當過自由雇傭兵?”

流浪漢把最後一隻洗乾淨的盤子放進籃子裡。

他慢條斯理地站起來,甚至還衝提摩西笑了笑:“為什麼這麼問?”

直到這男人起身,提摩西才意識到,對方身高足有將近一米九。

自己剛才的推測,居然還是低估了。

提摩西麵無表情地快速說道:“你之前開花生醬罐頭前,先用小刀在卡扣處挑了一下,然後才用開罐器擰開——這是派出在外的軍方士兵的習慣,軍糧罐頭為了防止變質,往往會比市場上普通罐頭多一層密閉焊接劑。”

流浪漢露出欣賞的眼神,點了點頭:“還有呢?”

“你臉上皮膚共有兩種顏色,額頭比下半張臉更白一些,痕跡像是兩塊毛巾交疊——這是阿富汗本地的包頭打扮。據我所知,雇傭兵往往會仿照當地的裝束。”

火柴馬龍翹起嘴角:“隻是這樣嗎?那可有點草率了。”

“還有。”

提摩西的語速越來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