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1 / 2)

朕,不咬人 林笑 9131 字 11個月前

嚴春把兩副鎧甲放到鋪蓋卷兒上。

儼四把紗布一圈圈從頭上繞開,越貼近瘡口,滲出的血越多,待取下紗布,他才適應光亮,忍不住眨眼睛,這一眨眼,就扯到傷口,板著臉,“嘶嘶”抽冷氣。

一條黑紫的蜈蚣般的砍傷擦著眼角伸到太陽穴。

隨軍醫正手裡展開一包藥粉,“這是好東西,吃下去,就不疼了!”

儼四放下紗布,抓過藥粉,當著醫正的麵,抖落掉白色的藥粉,他把包粉的牛皮紙隨意丟到鋪蓋上,“小爺不嗑/麻/粉,怕疼,就不來這個鬼地方了!”

嚴春才弄明白自家公子生氣的原因。

隨軍醫給儼四服用的是軍中兵士常服的五石散。久戰之後,兵士身心壓抑,大多酗酒成癮,他們受傷後,為了止疼,也大多服用麻粉。

嚴春跟著儼四的時日足夠久,了解他的為人——他家公子斷然不會折服於區區傷痛,他在軍中,甚至滴酒不沾。

醫正打錯了算盤,想用麻粉換公子的錢,是斷然不可能。

隨軍醫正如發蔫的果子,鬱鬱離開了。

儼四坐在鋪上,折起膝蓋,一手放在膝蓋上,一手摸著空蕩蕩的脖子根,凝眸沉思。

嚴春翻出下層的鎧甲,湊上去,“哥,你瞧瞧,這是京中貴女繡的鎧甲,可軟和了,你試試?”

儼四的目光向下略略一瞥,瞥見了一個卍字符,淡淡說:“好蹩腳的針線,穿上一定倒黴菩薩附體,上陣,就中箭!”

嚴春笑道:“我也想給哥留下這件好針腳的鎧甲,誰讓天上不知從哪裡飛來一隻鳥,拉了顆屎蛋子在鎧甲上,隻能委屈哥穿這一件了!”嚴春翻出有汙跡的那一副鎧甲。

儼四斜乜那兩副甲。

算了,發臭和出醜之間,他選擇出醜。

王卒長從帳外走進來,嘴裡啃著一塊牛骨頭——骨頭上並沒有肉。他撞上儼四的目光,冷哼著撇過頭,坐下,加入其他兵士們的賭局。

王參將被降成了王卒長。

這源自武卒試煉後的某一日,石場子尼姑庵庵主被人領進春申軍帳。王參將一見到老尼姑就慌慌張張把她拉到角落裡,質問她為何冒失進入軍中。

老尼姑一口咬定,是有人以他的名義喊她來的。正當兩人交頭接耳之時,有人嚎了那麼一嗓子:“王參將在軍中約見相好!”

事情很快鬨到都尉潘玉那。老尼姑交代了自己的出身和行當。潘都尉喚來那一隊武卒,命他們一個個列陣於主帳,逼他們交代當日的情景。

起先,沒人敢出聲。

儼四說:“王參將把我們領到尼姑庵,丟下我們,狎/妓!”

眾武卒:??

武卒們相互盯一眼,把頭點得和小雞啄米一般,“沒錯,王參將自己去的!我們作證!”

儼四踩準他們的尾巴——眾人好不容易被選上武卒,怎肯輕易丟了美好前程?

王參將想喊冤叫屈,卻又不敢真的喊出實情——獨人狎/妓,比帶手下行軍時一起狎/妓的罪責要輕得多。

王參將本以為是罰不責眾,料定沒人敢把事情抖摟出來,才橫心去縱/欲。

他儼四和嚴春兄弟兩個本是異類,如今他王某人卻成了異類,這苦蓮子得他自己吞下。

潘都尉說:“小王啊,你也太糊塗了,縱情酒色也要看是什麼時候。受三十軍杖,降為百夫長吧。”他擼一擼王參將的頭,意味深長說,“菏澤裡有那麼多條魚,你怎麼偏揀菩薩簍裡逃出來的那一條撈?哎,你還是太年輕啊!”

潘都尉受杖責、降職成板上釘釘。

儼四很滿意這結果,誰讓潘都尉害他丟了一枚假銅錢呐!

王卒長因此怨毒了儼四。

北境上將軍高晴為這事頗看不慣儼四,他警告儼四:“罔顧軍紀是該打,但兵反將,是不聽軍令,更該打。你小子,小心些好!”

被選為武卒之後,儼四已經跟著春申軍打了五場大戰。春申軍共一萬餘眾的兵士。這四個月,響應江南道總兵府詔令,一路向西北行軍,邊掃平零散的撚軍據點,邊與各軍合圍桃州——兩京之間的一塊腹地。

儼四每日都比其他武卒早起兩個時辰。嚴春教他刀法。儼四不喜歡用刀。他給了嚴春兩個選擇,要麼選劍法,要麼學高家祖傳的長戟。但嚴春再視儼四為親兄長,也不敢沒爭得父親同意,就擅自教儼四祖傳絕技。

嚴春選擇授予儼四刀法。

儼四妥協了,每日練刀兩個時辰,食過朝食,再上校場,與其他低等武卒一同被高將軍死命虐。

在軍中,其他的他儼四都還能適應,但唯有一條——軍中吃主食的時候多,很少能吃到肉。儼四不怕傷痛,隻覺得肚子餓。嚴春就想著辦法給他掏鳥蛋、獵野兔,實在沒吃的了,把紅薯三蒸三曬,製成香甜的薯乾,給儼四當零嘴吃。

嚴春的身上好像長了百寶袋,總能掏出些稀罕東西塞進儼四嘴裡,讓他解一解公子哥兒的挑嘴。

撚軍東西南北王被各地兵府如同小雞崽子一般聚趕到這處最後的陣地,四萬多雜牌軍將桃州擠得滿滿當當。

天啟十年,冬,正月二十日。

春申軍營帳駐紮在桃州外,等著晨鼓一響,就要與撚軍殊死一決。

咚咚咚——

嗚嗚嗚——

號角響起,軍旗獵獵。

箭矢在前頭開路,騎兵如同楔子一般列成一個個尖銳的角,衝鋒,突襲,破開重重盾林與槍林。步兵如同浪一般,黑壓壓向城門湧去。

桃州城垛上,撚軍架起一輛輛拋石機,轆轤分秒必爭地轉動,牽引,發射,將火球與石塊如雨點般砸到兵府士兵的頭上、臉上、脖子上、腰上……

儼四身邊倒下了很多人,死的時候都不是全屍,骨肉、鮮血、手腳筋、焦炭從視覺和嗅覺上壓迫著他,他渾身浴血——卻都不是他的。

石塊與火球之後,又是箭林!

更多人□□脆利落地射中,悶聲倒下。

儼四此刻,正一手抓起撚軍士兵的頭發,一手橫刀剌刺,一刀破吼,溫熱的血噴出來,他砍下頭顱,隨手丟到屍山血海中。

殺人——沒有想象中那麼容易,卻也不難。

有了第一次,後麵就是水到渠成。

儼四在第一次殺人之前,總是研究自己要怎樣出刀,才能輕易擊破敵人的弱處。但真與人搏鬥,處在生死攸關之際,他才發現,對於初習武之人缺乏的並不是技巧,甚至不是武藝,而是經驗和勇氣。

招式會亂,刀子會卷刃,他第一次殺人,是和對方在赤手相搏時,扭斷了對方的脖子。頗為諷刺的是,到精疲力竭時,人就是會聽從本性,根本不管什麼招式,就是無所不用其極地想要弄死對方。

儼四記得他殺人的數——兵府還延習舊秦地的野蠻規矩,以人頭數量封軍功。

儼四殺人,越來越順手,他的那顆勃勃跳動的心也越來越麻木。

儼四剛又殺了一人,嚴春卻用身子撞開儼四,讓他與一支矢箭擦肩而過。

“哥,小心頭頂!”嚴春言畢,又砍了一個撚兵的脖子。

儼四閃身,閃過一支箭,一個撚兵騎兵朝他衝了過來,高大的馬匹揚起前蹄,駿馬長嘯,一柄明晃晃的大刀從空中揮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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