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6章 以富官換窮紳怎麼樣?(2 / 2)

搶救大明朝 大羅羅 3274 字 10個月前

而本朝自秀才起便有待遇優厚,免稅、免徭役,還可以用詭寄、投獻和庇護商人之法,將讀書人的優待折色,實則就是分潤國家的稅款。因此本朝書生,隻要有個秀才就不是窮酸,如果中了舉人,三兩月間就是一方富豪了。能夠清廉以自守著,萬中而無一啊!至於入仕為官......如果一點都不貪不腐,實際上就是圖個身後之名,錢是賺不到幾個的,沒準還得往裡麵貼錢。

不過地方上給官戶的優待又遠高於舉人,所以即便是那些明麵上的清官,絕大多數還是能通過分潤國稅多少撈上一點的。如果這官員來自東南富庶之地,那麼不是貪官也能當上豪富。隻是這錢不是來自天子,而是取自地方......本朝的吏治中最大的敗筆,就在此處了!”

官員們替皇上家打工,但是皇上家的俸祿微薄,在絕大部分官員的家庭收入中占比微不足道!

即便丟官,隻要不削籍,或者削籍後士林名望更上層樓,在經濟上就不會蒙受損失。

這才是大明文官敢於對抗皇權的根本原因——他們的經濟基礎,壓根就不是皇上的俸祿,而是對國家稅賦的分潤之權。這不是官俸,而是紳權!

羅大公接著說:“如果太子殿下想要收東南紳權,就必須高薪養官,讓實心用事的官員能從朝廷收回的紳權之利中分肥。這樣一部分士紳出身的官員,才會為朝廷去奪其他士紳的財權。”

“言之有理!”朱慈烺笑了起來,這是人才啊!將來可以當羅閣老的!

“說說看,”朱慈烺笑著又問,“本宮應該如何高薪養官?”

羅大公道:“殿下,晚生的想法是什麼地方多交稅多納糧就多養官!朝廷應該從每個州府的田租和商稅中提出一部分,比如十中取二,作為養官之資。養官之資越多,該地的官也就越多!以臣所隸籍的鬆江府為例,鬆江土地肥沃,賬麵田土總額約在200萬畝,實數當在330萬畝上下。其中官、軍、隱田近半。如果能清查完畢,那麼有165萬畝土地可以隸屬軍屯衛。朝廷可以拿出其中的30萬畝作為鬆江籍官員的職田。

那麼單是職田收租一項,鬆江籍官員至少就能得到二十多萬石白米。其中一半發給在朝廷或外府任職的鬆江籍官員,另一半發給本地任職的低級官員、吏員、捕快、鄉兵等員。有了這樣的優厚待遇,自然可以拉攏到許多願意為朝廷效力,而且又能任事的鬆江士紳。”

明末米價高昂,二十多萬石白米相當於四五十萬兩白銀,這可是極大的利益啊!提出這個價碼的羅大公心裡是有點忐忑的——會不會要的太多了?

“但是官田十取其二怎麼夠?”朱慈烺的回答,卻出乎羅大公的預料,“本宮是不差餓兵的,要讓人實心用事,當然得給足俸祿了......除了兩成的官、軍、隱田,鬆江本地的商稅也可以分成!商稅中的關稅、鹽稅皆歸朝廷,但是過稅、住稅、酒稅、契稅,都由地方和朝廷分成!以鬆江之富,一年分到一二十萬兩白銀,當不在話下!

此外,在朝或是在彆府任職的鬆江官員,自然另有一份厚祿可以拿!”

朱慈烺目光灼灼,看著滿室的東林君子,“諸君覺得,這樣的條件可以在鬆江府尋到足夠多的士大夫和壯勇之士,為國所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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