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 範大門,你要有契約精神啊!(2 / 2)

搶救大明朝 大羅羅 4166 字 2024-03-24

“可以。”範.迪門又點點頭。

朱慈烺看著範.迪門,又接著說道:“迪門總督,在正式會談開始之前,我想先了解一下東印度公司的性質......你們到底是一個可以獨立自主的國家?還是一家商業性質的商行?又或者是得到尼德蘭聯省共和國的授權,可以代表國家在東方進行軍事及外交活動的商行?”

這個問題大出範.迪門的預料——這位大明太子殿下對東印度公司和荷蘭共和國的了解,怕是超出他原先的想象了!

範.迪門皺著眉頭,正琢磨著要怎麼忽悠對方的時候,朱慈烺又開口道:“迪門總督,我國在不久之後,會向歐羅巴大陸派出外交使團,使團將會到訪阿姆斯特丹,拜會尼德蘭聯省共和國議會,到時使團會當麵向尼德蘭議會詢問東印度公司的性質,還會將今天會談的備忘錄副本交給尼德蘭議會和東印度公司的十七人董事會......我想,迪門總督是一位誠實可信的商人,而不是以國家名義招搖撞騙的騙子吧?”

還不好欺騙了......範.迪門心說:打不過,又不好騙,這生意要怎麼做呢?

範.迪門如實回答:“皇太子殿下,東印度公司是得到尼德蘭聯省共和國議會授權的,可以代行國家職能,可以在東起好望角,西至南美洲南端麥哲倫海峽的範圍內,代表尼德蘭聯省共和國進行軍事和外交活動,並擁有貿易壟斷權的商業公司......”

朱慈烺說:“我希望得到書麵的解釋和東印度公司的公司章程。”

“沒有問題,”範.迪門說,“我們可以提供。”

“那麼,”朱慈烺道,“我就先假定東印度公司可以代表尼德蘭聯省共和國。”

範.迪門很肯定地回答道:“我們當然可以代表!”

朱慈烺點點頭:“好的......也就是說,你們在西曆1640年時,是代表尼德蘭聯省共和國同我大明福建總兵鄭芝龍簽訂貿易條約的?”

“不,不,不......”範.迪門連忙搖頭,“1640年的條約,僅僅是東印度公司和鄭芝龍將軍之間的商業合同。”

朱慈烺點點頭,思索著道:“根據這份合同,東印度公司的商船不得直接進入任何一處大明所擁有的港口進行貿易,東印度公司所需要的大明貨物,一律由鄭芝龍代買。另外,所有從福建附近海域通過的東印度公司商船,每年必須向鄭芝龍繳納3000兩白銀的船稅......這些款現在還在履行嗎?”

“還在履行......”範.迪門站起身,向朱慈烺鞠躬行禮,然後又道,“皇太子殿下,這是不公正的條款,不僅不利於東印度公司的自由貿易,而且對大明帝國的海外貿易也相當不利!我代表東印度公司,懇請殿下廢除這些不公正並且有礙自由貿易的條款。”

朱慈烺看著範.迪門,眉頭微皺:“總督,你們東印度公司既然是商業性質的公司,那麼就應該有商人的契約精神!既然簽訂了合同,就應該要嚴格履行。即便想要更改,也應該通過協商,而不是請求本宮降旨。”

什麼......契約精神?範.迪門真有點雲裡霧裡了,這位大明皇太子什麼意思啊?

朱慈烺笑著:“過去大明閉關鎖國,是不許西夷商人進入長江口貿易的,而你們一直試圖突破我們的限製,給我國沿海地區的穩定造成了威脅。所以鄭芝龍和你們簽訂的條約,是非常恰當的。

但是現在,本宮決定開國貿易,在南北洋和長江的交彙之處開辦上海商埠,將準許一切外洋商人自由出入貿易和長久定居。尼德蘭聯省共和國的商人,當然在一切外洋商人之列,所以你們和鄭芝龍所簽訂的商業合同,就必須要進行修改。鄭芝龍的損失,應該得到相應的補償。”

“那我們應該怎麼補償鄭芝龍呢?”範.迪門連忙問。

朱慈烺笑了笑,“這個問題,應該由你們和鄭芝龍去商量......畢竟你們雙方達成的是一份商業協議,而不是兩個國家之間的協定。本宮隻能從中撮合,不能強令鄭芝龍同意對他不利的修改條件。”

怎麼那麼繞呢?範.迪門都快給朱慈烺繞暈了!這位真的是中央王朝的皇太子嗎?怎麼有一種狡詐的阿姆斯特丹銀行家的氣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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