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折騰人!”朱和幸評價了一句。
丁玉英笑道:“不是折騰人,而是要把川中能折騰的人,都用一場考試誑到朝廷這邊來,隻有這樣平川之役才能事半功倍。所以今天父皇決定先辦科舉,後清田土,最後再分田地......而科舉則先試辦,後大辦。試辦是取一州辦一州、取一縣辦一縣。先把州縣小吏都取出來,讓他們試官。試官期間要一月一考,三月一汰。等到全川平定後,父皇才會舉行全川大比,但是隻有試過官並且沒有被淘汰的州縣小吏,才有資格參加全川大比,大比得中者,可授州縣長官或同等官品的省府部院屬官。”
朱和幸好像沒聽明白,問了一句:“試辦科舉取的都是州縣小吏?”
“是啊,”丁玉英道,“鎮、鄉、坊的父母官,緝盜捕寇的警巡官,征糧收稅的稅務官,教化百姓的學官,管水利河道的營造官,都得是本地人才能做好的,所以得用試辦科舉把川中各州縣的能人都搜羅出來,為國家所用。”
鎮、鄉、坊三者都是現在大明朝最基層的政權,三者都是平級的,隻是在功能和布局上有所不同。鎮一般是指戶數在1000以下的小城鎮(在人口密集的東南地區,許多戶數超過1000的小城鎮也稱鎮),鄉當然就鄉村了,坊則是大城市(縣級,稱為市)下的區。
這三個基層政權下,還有裡和社這兩個居民自治的單位。裡在鄉之下,通常以百戶為一裡。社則在鎮、坊之下,戶數不定,而是劃定區域,通常一鎮一坊下麵都有十個裡。裡長和社長,都由居民推選而任,這些裡長、社長通常也兼任地方的議政官。
而鎮、鄉、坊的父母官既可以由裡長、社長在當地通過官考的官員中推舉,也可以由上級指派——以何種方式選擇,通常看當地的完稅完租(官田的租)情況。由上級委派的鎮、鄉、坊則不兼任議政。
而鎮、鄉、坊的上級官員的選擇方式則有三種,一是地方議政在符合條件的官員中推選,前提是該地方不大重要,而且完稅完租和治安情況良好;二是由省府(直隸州)選擇,凡是完稅完租和治安不好,同時也不是重要地區的州(屬州)、縣、市官員,都是這樣選拔出來的;三是由內閣委派,凡是重要地區,大明最富的東南十一府再加上武漢、天津、天河三府的州、縣、市長官,都是內閣提名的,不過原則上也會從當地人中選擇官員。
當然了,州(屬州)、縣、市這一級的官員,包括同級的屬官,無論用何種方式進行選拔,最後都需要天子通過內閣下達詔令,正式委任,所以天子擁有最後的否決權。
這一套地方官員的選拔任命方式,隻適用於大明的直省,而四川還是戰區,即便完全收複,也會先設置藩鎮,然後再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改為直省——藩鎮並不等於自治,而是以軍府治理地方。這種治理模式從明朝初年開始就一直存在,比如施州軍民指揮使司就是這麼一個軍府治理地方的機構,但它從來都不是半獨立的割據政權。
而四川因為會暫時以軍府治理,所以基層自治的空間很小,鎮、鄉、坊的父母官全部由上級任命,也不會設置議政官。
“那四川各地的州縣官呢?”朱和幸笑著問,“老爹想讓誰去乾這個苦差事?”
丁玉英輕輕一歎:“父皇沒有說,但是奴卻已經猜到一些了......”
“猜到什麼了?”
丁玉道:“猜到了你這個太子千歲早晚也得下去當一任縣官了......因為父皇今天和奴說了,等到了永安,你我二人就得去縣衙聽政一個月,以便熟悉地方政務。奴猜想,這一個月過後,你就得去當一陣子縣官了!你可得好好當啊,當不好可就糟了!”
“什麼?我一太子當縣官?”朱和幸一愣,“這不是瞎胡鬨嗎?自古哪有太子當縣官的?而且我也不會啊!要真當不好怎麼辦?他還能換太子?”
是啊!真當不好怎麼辦?丁玉英看了丈夫一眼,心說:當不好就裁汰啊!你是太子,當然不能裁汰,要不然父皇早就把你換了,也沒我什麼事兒了!現在有了我,當然就可以裁汰了......你當不好縣官,就把我裁汰了,而且還是風光大葬一級的裁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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