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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崇禎六年,四月二十三日,日近正午,天氣良好,從附近海上刮來的輕風拂過人的臉麵,非常舒服......真是一個殺人、放火、打黑炮的好日子!
除了兩支產自神聖羅馬帝國漢堡府的轉輪打火槍之外,沒有攜帶任何武器的朱由檢,這個時候已經騎著他的波斯大洋馬,走到了兩軍陣前和大金國鑲黃旗的旗主貝勒豪格見麵了。
豪格和朱由檢一樣,也是赤手空拳而來......他連轉輪打火槍都沒帶,隻是暗藏了一隻流星錘!
雖然雙方都約好不帶兵器,而且也安排了人檢查,但兩邊都是大人物,也不能搜身啊!
所以就隻能粗略的檢查一下,那些暗藏的小號兵器是查不出來的。
不過豪格和朱由檢都披了甲,豪格是一層鏈子甲加一身棉甲,尋常的兵器根本傷他不了,但是轉輪打火槍可不是什麼尋常的兵器!
而朱由檢則是一身板甲,同樣堅固異常......好像挨一下流星錘也夠受的!
不過現在兩人還沒有要互相傷害對方的意思,豪格和自稱袁公子的朱由檢看來還是挺談得來的。
兩人是用蒙古話交談的,自我介紹和寒暄了一番之後。豪格就說出自己和阿敏、索尼二人商量出來的條件了。
“錦州和營州前後屯衛還有義州衛,都可以交給南朝,雙方在錦州、義州一帶可以以大淩河為界。但是南朝也必須將金州衛、複州衛交給我方!同時還要從朝鮮撤兵,承認我方是朝鮮的宗主。
在燕山以北,大致可以以千裡鬆林為界,但是我放必須全有千裡鬆林,並且還得在西林河邊保留城堡。
南朝皇帝和我汗阿瑪都不能自稱蒙古大汗,也不得召開庫裡台大會選汗......
另外,南朝還應該送交我方黃金10萬兩,白銀100萬兩,緞匹100匹,布(毛青布)1000匹,作為和好之禮。雙方和好之後,我方每年以東珠10顆,貂皮1000張,人參1000斤交給南朝。南朝以黃金1萬兩,白銀10萬兩,緞匹10匹,布匹30萬匹,交給我方,作為雙方的饋送。”
豪格提出的“和好之禮”和“饋送”之禮,其實在天啟年間的那場和談中就提出過,後來一番討價還價,又減少了一些。如果不是後金出兵朝鮮,也許就真的談成了。
對於上輩子的崇禎而言,這樣一個花錢買平安的議和,其實是最佳的選擇......因為大明從崇禎元年到崇禎十七年,各種各樣的天災實在太多了!
所以大明的頭等大事,就是撐過天災!
等到崇禎十七年後,天災減輕,國內的老百姓緩過氣兒了,再撕毀議和去開戰也不遲啊!
可惜當年的朱由檢年輕氣盛,又被袁崇煥忽悠,壓根沒想過利用寧遠大捷後的有利局麵,再開和局,以避免後金繞道入關。
不過這一世的朱由檢特彆能打,武功天下第一,已經用不著議和了。
想到這裡,朱由檢就笑著問豪格:“豪貝勒,營門處那人,真的是令尊黃台吉嗎?”
“是啊!”豪格說這話的時候,就是好一陣的心虛啊!
朱由檢又抬起拿著馬鞭的右手,揚鞭一指營門,“就是那個騎在馬上的胖子?”
豪格點點頭,“對,就是他!胖胖的那個!”
朱由檢歎了口氣:“豪貝勒,請節哀順變!”
“節哀順變?”豪格一愣,“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