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人最初的字和最後的字相差特彆大,簡直不像是一個人寫的。
李秀才百思不得其解,找來朱尋淼詢問。
“他胳膊受了傷。”朱尋淼隻能這麼說。
“原來是胳膊受了傷……他胳膊受了傷,竟然還能將字寫得這般好,當真不錯!”李秀才又問:“他將這書給你,是想讓你爹將之呈給縣令大人?”
李秀才學生多,人脈也廣,他知道在朱尋淼跟洪暉上過公堂之後,朱前跟苟縣令,就有了來往。
“是的。”朱尋淼道。
“他是個聰明人,”李秀才道,“等你找人將這兩本書謄抄一份之後,就交給我,我也找人謄抄一份出來,放在學堂裡供人傳看。”
李秀才是個為了賺錢能拉下臉的人,他能理解這個為苟縣令寫書的人。
至於他為什麼要讓自己學堂裡的人看……這書若是從他的學堂傳開,苟縣令肯定會對他的學堂有好感!
朱尋淼恭恭敬敬地應下。
李秀才又問:“這寫書的人是誰?”
“他叫黎青執。”朱尋淼道。
李秀才沒聽過這名字,麵露疑惑,朱尋淼見狀解釋:“先生,他就是中秋與我一起去洪家參加詩會,不慎受傷的那位。”
“是他?他的胳膊不是斷了嗎?他還能寫?”李秀才驚訝。
朱尋淼道:“先生,這是他用左手寫的。”
李秀才:“……”
朱尋淼讓徐啟飛和另一個人幫忙謄抄。他們兩人在接下來的時間裡都不乾彆的,隻專心抄書,可即便如此,也一直抄到第三天傍晚,才總算將書抄完。
等終於抄完的時候,徐啟飛覺得自己的胳膊都已經抬不起來了!
黎青執那麼瘦,卻在那麼短的時間裡寫了四萬字,著實讓人敬佩。
朱尋淼也不耽擱,拿著謄抄過的文章,就去找了朱前。
朱前對這書很重視,朱尋淼把書帶回來的那天,他就已經看過了,現在看到謄抄過的文章,他叫了一聲好,然後就對管家道:“老宋,你去把我之前讓你準備的白玉鎮紙拿來,和這文章一起給苟縣令送去,就說黎青執感激苟縣令,為苟縣令寫了書,請縣令大人評鑒。”
“是,大人。”宋管家應了一聲,立刻就去辦事了。
不久之後,苟縣令就在自己家中,迎來了宋管家。
聽完宋管家的話,苟縣令笑道:“我一定好好評鑒。”
之前朱前給他送點心,但那送的真的是點心嗎?不是的,那送的分明就是裝點心的金盒子!
這次說是給他送文章,送的肯定也不是真的文章。
苟縣令打開宋管家送來的盒子,看到裡麵裝了個白玉鎮紙,就有種果然如此的感覺。
他將那鎮紙拿出來把玩,喜歡到不行。
不過玩了一會兒,他就注意到了盒子底下裝訂好的紙張。
明明是給他送鎮紙,還附帶了文章……苟縣令將之拿出,看起來。
這一看……
苟縣令越看越喜歡!
之前朱前說是給他送點心,其實送的是盒子。
但這次……朱前要給他送的,恐怕真的是文章。
沒想到那個瘦巴巴的讀書人還有這本事!
等等,這不太對勁……那人的胳膊不是斷了嗎?在公堂上,那人還說他平日裡是用右手寫書的。
那時他的胳膊,其實沒斷?
苟縣令正不解,就看到盒子裡還有一封信。
信是朱前寫的,朱前在信裡說,黎青執對他非常感激,因此堅持用左手寫了兩篇文章……當然,朱前送來的,是謄抄過的。
這兩本書,竟然是黎青執用左手寫的!
苟縣令很清楚,他在公堂上其實沒做什麼,黎青執對他的感激,不至於這麼深。
黎青執寫這些,應當是為了得到他的賞識。
可即便知道原因,他卻也不可避免地對黎青執產生了好感。
黎青執將他寫得這般好,必然是很敬仰他的!
與此同時,李秀才家中,他的幾個兒子正在謄抄文章。
李秀才兒子很多,但這些兒子的讀書天分都很一般。
隻是他們到底是李秀才的兒子,字都寫得不錯。
現在他們一邊抄書,一邊感慨:“我們這位縣令大人,斷案還真厲害!”
“若我有縣令大人的斷案本事就好了!”
“這書當真好看。”
……
苟縣令很喜歡黎青執的書,第二天就約了朱前見麵,和朱前聊了聊。
聊著聊著,苟縣令還問:“這位黎姓學子才華不錯,他可有意來縣衙給我幫忙?”
“他在家中養傷,想儘快將傷養好,以便參加明年的縣試。”朱前道。
苟縣令那麼問,就是想知道黎青執想要什麼,現在聽到朱前的話,他立刻就明白過來,黎青執想要縣試有個好名次。
苟縣令笑了笑,繼續和朱前喝酒。
等朱前說朱尋淼學堂裡的人都很喜歡這兩本書……苟縣令的心情就更好了!
李秀才學堂裡的人,確實都很喜歡這兩本書。
破案的故事,天然的就抓人,讓人想要知道事實真相!
黎青執上輩子看了很多寫破案的書,更是將這兩個故事寫得非常引人入勝。
李秀才讓幾個兒子輪流抄書,花了三天將書謄抄好,放在學堂裡供人借閱之後,學堂裡的學子,便開始爭著搶著看這兩本書。
“我們縣令大人辦案,當真是觀察入微!”
“縣令大人太厲害了,他在那老吳進入公堂之時,竟然就通過老吳身上的細節,看出了老吳是做什麼的!”
“原來人身上藏著這麼多秘密!”
……
學堂裡的人都在誇苟縣令,可實際上……苟縣令壓根沒有這樣的本事。
是衙役提前跟他說了,他才知道老吳是乾什麼的!
不過他覺得書裡寫得東西很有道理,他可以學一學,以後就這麼用!
苟縣令這麼想著,將之記了下來,還覺得將來黎青執若是做了官,破案一定比他還厲害!
其實黎青執這麼寫,單純就是想到了他以前看過的那些破案書。
書裡的偵探都擅長從細節入手,獲得嫌疑犯的種種信息,他就將之寫了進去,將苟縣令描述得厲害一些。
苟縣令……應該不會討厭。
學堂裡的人敬佩苟縣令的斷案方法,也對書裡的一些句子非常喜愛。
黎青執熱愛生命,下意識地寫了幾句雞湯在裡麵,而這被那些學子反複誦讀,摘抄下來。
“我將來,一定要成為苟縣令這樣的人!”
“苟縣令說他身為縣令,就應該要照顧好百姓……這樣的官員,當真少見!”
“我最喜歡書裡這句話……”
……
李秀才看到自己的學生那麼喜歡黎青執的書,滿意地摸了摸自己的胡子。
他的學生喜歡苟縣令,苟縣令肯定也會喜歡他的學生!
這個時代沒有複印機,一部作品想要傳開就比較麻煩。
一篇文章大概有兩萬字,想要抄完怎麼都要兩三天。
因此,黎青執都把這文章交出去十多天了,看過這兩篇文章的,也就是李秀才學堂裡的人。
而這個時候,廟前村的人,又迎來了農忙。
他們種下的第二茬水稻在炎熱的夏日長得很快,眼下已經可以收割了。
這幾天,隨著水稻成熟,每天都有無數鳥兒來偷吃,廟前村的人即便努力驅趕,也還是被那些鳥兒吃了很多穀子,黎老根就天天在家裡罵那些鳥,恨不得將它們逮住全吃了。
黎青執散步的時候來到自家水田附近,就見個子很矮的黎老根一邊罵罵咧咧,一邊蹦跳著趕鳥,一副氣急敗壞的樣子。
農村人是真的很討厭那些偷吃糧食的鳥,麻雀甚至被認為是四害之一。
當然這時候的鳥兒,也真的很多就是了。
黎青執扯下幾顆穀子,放在嘴裡咀嚼。
黎老根瞧見忍不住道:“黎青執,你的肚子是不是通了海,都填不滿的?那些鳥兒偷我的穀子吃就算了,你也來偷!”
黎青執糾正他:“爹,吃自己的穀子,不叫偷。”
說完,他又摘了幾顆,放進嘴裡。
稻子的殼有點糙,但裡麵的米粒帶著糧食的香味兒,挺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