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聯邦,如果一個罪犯被判入獄十年以上,這就代表著他是重刑犯。
要關押在特殊的,專門關押重刑犯的監獄裡。
如果有人超過五十年,那麼這輩子都沒有再出去的希望了,他們會在監獄裡度過一輩子。
在聯邦的司法體係中,監禁是沒有上限的,它沒有一個準確地可以達到的上限。
比如說一百年,明明這個人應該判一百二十年,最後也隻判一百年,因為這是上限。
沒有。
沒有這種說法,所以在聯邦有些人的刑期可能會有幾百年甚至是幾千年那麼久。
至於為什麼他們沒有背叛死刑,可能是因為陪審團或者法官們認為他們的罪行雖然嚴重,但不至於要了他們的命,所以就會給他們一個很誇張的刑期。
當然如果他們有錢也是可以的,明明是死刑,判了一個長期監禁,然後轉到有單獨房間,有浴缸,有電視,可以點餐,每周四還可以打電話應招的私人監獄裡服刑。
十年,和十五年,其實也沒差多少。
從現在納加利爾正在發生的情況來看,有不少人都符合了執行死刑的標準。
有人在沉默之後輕聲問道,“會不會太重了,我們會因此結束很多人的生命。”
大法官的反駁很快,也很有力量,“但是因此我們拯救了更多人的生命安全和他們的財產安全,在混亂的社會裡,我們應該主張使用嚴苛的量刑標準。”
“隻有提高了犯罪成本,才能從根源上,減少犯罪事情的發生!”
這個說法的確沒有問題,有人曾經用猴子做過一場社會性實驗,製定了非常嚴格的執行標準。
很快在一些猴子受到懲罰之後,其他沒有受過懲罰的猴子也開始遵守這一標準,並且始終沒有人觸犯。
哪怕有新猴子進入這個社會裡,他們也會被其他猴子警告,從而減少“犯罪”概率的發生。
人類的社會也是一樣,甚至進化程度更高。
當人們發現搶一塊錢有可能會判死刑,但是工作隻需要一天就能賺到一塊錢時。
他們會儘可能的工作賺錢,而不是用自己的命去換一塊錢。
一名法官接著說道,“這麼說來我們需要很有彈性的量刑標準,從簡單的處罰,到死刑。”
另外一名法官已經開始工作,他笑說道,“這就是我們在這裡的原因,我們擅長這些。”
從這天開始,每天王宮都會向外公布有關於新編修的法律的進度,非常的快。
因為先編修出來的是一部臨時的法典,它隻是一個大的框架,更細節的內容還需要更細致的工作,這可能需要幾年的時間才能慢慢的完成。
注意,是完成,而不是完善。
法律永遠都不可能是“完善”的,因為社會始終在進步,它就永遠會慢社會一步,就還有修改的餘地。
一百年前在聯邦盜竊一塊錢的下場是被吊死,但是現在在一些地區盜竊不足十塊錢的東西甚至都不算犯罪!
隻要你能說明你需要這些東西,那麼就不算是犯罪!
好吧,有時候有些地方的政客為了迎合當地的民眾,真的一點下限都不要了,但這也說明了法律的彈性問題。
每天,都有新的法案被確定,聯邦的司法工作者們憑借著出色的“經驗”快速的完成了各類的工作。
或許,這就是納加利爾人需要聯邦人幫忙的原因吧!
但是社會上的一些問題,卻並沒有隨著納加利爾新聯邦第一部法典即將誕生,而穩定下來。
這裡的人們已經習慣了犯錯,犯小罪不受懲罰,犯大罪不怎麼受懲罰的習慣。
可能對他們來說犯罪就像是一種生活的方式,就好像內爾剛到這邊來,他們的營地就被本地人洗劫一空,連一塊鐵皮都沒有給他們留下。
所有能賣錢,或者有一丁點價值的東西,都被搶走了。
這是犯罪嗎?
這顯然是犯罪,但是沒有人認為它是犯罪。
不過是“路邊撿了一點東西”沒有還回去,這也能算是犯罪?
這種對法律,對犯罪摸不清的認識,就是納加利爾社會總是出現問題的核心。
他們不敬畏法律,不分辨是非黑白。
甚至阿庫馬力的小弟子,還領著一群人衝擊力當地外國人居住的社區。
他們雖然沒有像是以前那樣殺死誰,但不少外國人受傷,甚至是重傷。
他們的財產也被掠奪了,不斷有相關的相片和材料向社會公布。
人們再一次看見了這種洶湧憤怒的民怨給這個社會秩序造成的可怕破壞,也看見現在社會發展的必須邁過去的一個坎。
不能什麼事情,都由那些統治者說了算,也不能讓有錢人說了算。
由阿庫馬力這個精神支柱突然倒下引發的騷亂乃至動亂,一直在持續。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