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章 新品上市(2 / 2)

我在異界有座城 寒慕白 5541 字 10個月前

機械手表買到手裡,絕對是穩賺不賠,彆看現在花費不少,轉手一賣能賺得更多。

上前一問才知道,每個人竟然隻限購一塊。

甭管你有多少錢,是什麼樣的身份,一次就隻能夠買到一塊。

這樣的銷售規則,頓時引來很多迷失者的不滿,甚至覺得賣貨的腦袋有病。

一個賣貨的商家,竟然怕貨賣得太多,當真讓人無法理解。

麵對眾人的質疑,負責銷售的人員卻堅持不改,並表示這是唐震的命令。

對於這樣的回答,很多人覺得不理解,同樣也有人心存懷疑。

見到唐震此前的表現,有很多人都在懷疑,他可能又要搞出什麼事情。

懷疑歸懷疑,但是並沒有證據,更沒有辦法讓唐震改變規則。

即便是心中不甘,也隻能按照規矩行事。

其實這也不算問題,隻需要讓同伴和手下幫忙,便能夠一次性購買許多。

等過一段時間,或者稍稍偽裝一下,又可以再重新購買。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受限於環境,銷售者很難確定是否有人重複購買。

唐震清楚這一點,並沒有想著真正杜絕,限購規則是避免有人打包購買。

這些機械鐘表,並不僅僅是為了賺錢,同樣也是為了宣傳聚集地。

當外人看見懷表,就會想起唐震的聚集地。

唐震要做的事情,可不僅僅是建立聚集地,過上好日子那麼簡單。

他想要離開迷失之城,搞清楚事情真相,必須要有足夠的幫手才行。

讓外人知道自己,並且選擇主動加入,這也是唐震的目的之一。

利用煉器手段,唐震還會製作更多的物品,拿出來換取更多的靈石。

將自己的聚集地,打造成為一個名牌,成為人儘皆知的勢力。

除了機械鐘表之外,唐震又上線了一種商品。

在迷失之城的室外,絕對不能離開火焰,否則根本沒有辦法生存。

迷失者在點火時,一般都使用火鐮,通過金屬與打火石的撞擊來點燃火絨。

用這樣的方法取火,其實非常麻煩,有時候忙活半天都無法將火點燃。

針對這種情況,唐震推出了一款煉器打火機。

構造並不複雜,卻需要銘刻符文陣法,還要使用一些靈石顆粒。

造價不算太高,賣的也不貴,每一隻打火機就賣五枚靈石。

這一件商品擺上櫃台,引來了很多迷失者關注,有人覺得非常精巧,有人覺得沒多大用途。

火鐮照樣能點火,價格也不是很高,遠比打火機更有性價比。

還是有一些迷失者,喜歡精巧好用的打火機,便花費靈石買了下來。

有錢的迷失者不少,打火機也賣了許多。

賣到手裡之後,仔細擺弄一番,才發現這一款打火機並不簡單。

它的可以調節火力,最高檔能夠噴射一尺多長,短時間內就能夠將木板燒穿。

若是有需要時,完全可以充當近戰武器。

不過這樣一來,靈石會極速消耗,隻能用幾分鐘時間。

發現了打火機妙處,迷失者們連忙去複購,生怕速度太慢被人搶光。

沒過多長時間,打火機也和機械懷表一樣,被一群迷失者搶購一空。

通過機械懷表和打火機,讓迷失者見識到了唐震的本事,對於接下來的商品越發期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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