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小狸原本正閉目養神,聽到聽的問話,才幽幽說道:“我在想你腦子是不是有坑。”
納尼?大金主,你開玩笑呢!你那麼長時間不說話,就是在想著怎麼黑我嗎?!我到底哪裡又得罪你了?她的開黑說來就來,完全沒有一絲絲防備!金攸寧聽到之後,直接咳了起來,臉有些微微紅,我果然是欠虐體質,剛剛安安靜靜的多好,為什麼要嘴賤?為什麼要嘴賤!
待心情稍稍平複了些,金攸寧才慢慢開口,哭笑不得地問道:“為什麼突然會想到這個問題?我腦子到底怎麼得罪你了?你這麼黑它。”
薑小狸一本正經地看著他,眼神嚴厲,目光專注,險些把他看得滑出車道。就在他快要崩潰的時候,她才幽幽開口,“你腦子要是沒坑,為什麼會看上白洛英那種女人?世界女人千千萬,找哪個不好,怎麼偏偏找了個那樣的?你自己說說,你腦子是不是有坑?你們當初到底是怎麼在一起的?其實我很好奇,純粹是好奇,彆無其他原因。”
金攸寧再次被她直白又粗暴的話震驚了,原來批評一個人可以如此直接嗎?我不要臉的啊!原來開黑一個人可以如此粗暴嗎?我不要繼續活下去啦!可是有什麼辦法呢?麵前的人可是大金主。
他低低歎息一聲,眼睛看著前方,人卻好似陷入了回憶中,聲音低沉暗啞,在車裡回蕩著,“我和白洛英是大學的時候認識的,我們在同一個學校。至於為什麼會在一起,估計說出來你可能會不信,因為連我自己都覺得有點扯。我們在一起並不是因為一見鐘情,也不是兩情相悅,純粹是因為一隻狗。”
what?因為一隻狗?你確實不是在開國際玩笑?薑小狸一腦門的黑線開始起舞,心裡想著,這家夥果然腦子有坑啊!潔癖就算了,居然還是個神經病潛在患者啊。
金攸寧轉頭瞄了她一眼,果然在她的臉上看到了預想中的表情,突然就笑了。笑完之後才覺得自己有些傻,但還是繼續說了下去,“對,就是因為一隻狗。你還記得你第一次去我家看到的那張照片嗎?就是我和一隻狗狗的合影。”
薑小狸聽到“狗狗的合影”時,眼裡閃過一抹複雜的光,但她微微低著頭,根本看不到她的目光。她抬起頭看了他一眼,好奇地問道:“你的意思是,你和白洛英在一起,跟那隻,額,就是那隻狗狗有關?”
金攸寧好似想到了什麼有趣的回憶,唇邊帶笑,就像春天裡的風,可以讓人感受到他的好心情。他的聲音依舊低沉,卻帶了少有的柔情,“對,之前告訴過你,那隻狗狗是我十年前在外婆家附近的山裡遇到的,但我當時沒告訴你吧,我和那隻狗狗相處了很短的一段時間,當時我上高中,整個暑假都待在外婆家,就是為了多看它一眼。我還給它取了個名字,叫金元寶,跟我一個姓,是不是很酷?可是,等我寒假再去外婆家的時候,金元寶就消失了,我去山裡找過幾次,都沒有找到它。”
金元寶?你咋不叫金條呢,我感覺這個更配啊!薑小狸聽到“金元寶”的時候,心裡忍不住吐槽了一句,似乎這句話憋在心裡許久了,終於能一吐為快一般。她十分嫌棄地搖了搖頭,才問道:“那後來呢?”
金攸寧聽到她的問話,再次陷入了回憶中,緩緩說道:“後來啊,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幾乎快把金元寶忘了,直到幾年後,我在大學裡遇到了白洛英,當時她正牽著一隻雪白的狗狗,看起來跟金元寶一模一樣。就在那時,原本已經快消失的記憶,突然就全部複蘇了。
我忍不住上前跟白洛英搭訕,就是為了摸一摸那隻狗狗。那隻狗是她家人帶來的,看完她以後,就跟著家人回去了。為了得到更多的消息,我跟白洛英互換了電話,慢慢地就成了朋友。等我們熟悉以後,我才跟她打聽了一下,那隻狗是從哪裡得來的。
白洛英說,那是家裡幾年前買回來的一隻意大利狐狸犬,那個時候我才知道,原來金元寶是隻意大利狐狸犬,我一直以為它就是一隻普通的白色狗狗呢。無意中我又得知,白洛英家裡買狗的那一年,剛好是我見到金元寶的那一年,具體時間又剛好是金元寶消失之後!”
薑小狸聽完,嘴角微不可察地抽了抽,神色有些複雜,眼裡閃著妖異的光,忍不住繼續問道:“所以,你就斷定,白洛英家的狗就是你認識的金元寶?為了接近你的金元寶,你就跟白洛英交往了?”
這不是妥妥地腦子有坑是什麼!為了一隻狗找了個女朋友,這個世界也太瘋狂了吧?都說有些男人,會為了前女友或是心中的白月光,找一個類似的女朋友,也就是替身女友。但還從未聽說,有人為了一隻狗,找了個女朋友!
尼瑪,白洛英要是知道這個真相,會不會哭暈在廁所裡啊?估計再也不會糾纏他了吧,說不定還會拿個斧頭砍死他!說好的因為潔癖才分手呢?原來你不願意親我抱我拉我的手,根本不是因為潔癖,而是因為你愛的根本不是我,而是我家的狗!
薑小狸腦補了一下白洛英知道真相後的反應,然後把自己逗笑了,好吧,白洛英以後要是再敢提以前的那點事,就不要怪我手下不留情了!人不如狗什麼的,殺傷力絕對五顆星!
金攸寧聽到她的笑聲,還有些奇怪,這有什麼好笑的,哼唧了一聲,才繼續說道:“嗯,理論上可以這麼理解。可當時剛在一起的時候,我並不是很明白自己心裡怎麼想的,我還以為真的是情竇初開了。畢竟都二十多歲了,已經算是晚竇了。
人家都說,喜歡小動物的女孩子肯定有一個單純善良的心,那時候我覺得白洛英肯定就是那樣的女孩。兩人在一起後,每到周末還可以見到金元寶,我覺得還挺滿足。唯一的美中不足是,金元寶好像完全不記得我了,對我一點也不親,哎,虧我對它牽腸掛肚的,它居然忘記了我,真真是個白眼狼。
至於我是什麼時候發現,我並不愛白洛英的,大概是兩人第一次牽手的時候吧。你知道的,我有潔癖,平時很少跟人接觸,更彆提手牽手了。當時我真的是做了好久的心理建設,才鼓起勇氣牽她的手,結果就吐了。哎,我果然還是不能跟人親密接觸。
白洛英也被我的反應嚇了一大跳,她也知道我是個潔癖,但完全沒想到會如此嚴重。當時她還開玩笑說,她連隻狗都不如,我心裡就想,額,好像還真是那麼回事。第一次牽手失敗之後,我們並沒有分手,白洛英說以後會好的,可以慢慢適應,一點一點來。
雖然當時我已經隱約發覺了自己的心意,我可能真的不愛她,但聽她如此說,也就信以為真了。或許日子久了,真的就好了。誰也沒想到,這一適應就是兩年,最大的進展就是戴著手套可以牽手。哎,真是一段刻骨銘心的戀愛啊,都是一隻狗引發的血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