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番外:鄭爸爸重生1(2 / 2)

他不悅的喝斥道:“你給我實話實說,究竟那個小姑娘是不是雨成XI的女兒?這可不是開玩笑的。”

先不說鄭雨成這樣的大勢演員鬨出私生女的事情會有多難看,再則,知道有女兒,但女兒卻已經不在人世,即使是無緣的父女,這種事情叫誰受得了,更彆提是像鄭雨成這樣重情義的人了。

如果小記者是耍他們的話……

金昺善難得的露出了一絲狠戾。

鄭雨成微微皺眉,主動給小記者倒了杯水道:“慢慢說,這是怎麼一回事?”

他頓了頓道:“如果是需要幫忙的話,我可以──”

“雨成!”金昺善急道:“你這爛好人的性子什麼時候肯改啊!”

鄭雨成還沒來得及說話,隻聽小記者大聲道:“我說小琳是鄭雨成前輩的女兒,並不是假的。”

小記者嘴裡的一個小琳,其實已經說明了一些事情。

金昺善還想喝斥,隻見小記者紅著眼,從懷裡拿出一張照片,冷聲道:“這張照片,鄭雨成前輩應該有些印像吧?”

那是一張不知道是什麼年代拍的照片,雖然被揉的亂七八糟的,上麵還有一些臟汙,但可以看得出來是年輕時的鄭雨成和另外一名穿著華夏少許民族服飾的年輕女子,親密的摟在一起的合照。

乍見那張照片,鄭雨成眼眸微縮,心臟碰碰直跳,他終於明白聽到莫琳這個名字時,那一瞬間的熟悉感。

莫!是莫姐的姓氏!

小記者指著照片背後道:“小琳在上麵寫了,那是她父母親的合照。”

鄭雨成顫抖著手,緩緩將照片翻過來,上麵寫著:媽媽和忘了她和媽媽的壞爸爸。

字是用華夏文字寫的,但鄭雨成拍過這麼多的合拍片,自然也懂得一些華夏文字,況且爸爸、媽媽這幾個字也不難認得。

看著‘爸爸’這二個字,鄭雨成忍不住眼眶微紅,他不知道,原來……他曾經有一個女兒。

金昺善也略識幾個華夏文字,看著鄭雨成的反應,和那張照片,他心裡已經信了七成,但就算這樣,也不能就憑一張合照就輕信一個小記者的話。

他冷聲道:“就憑這樣你就說那女孩是咱們雨成XI的女兒也太牽強了。”

要真這樣就能說是雨成的女兒,那每年少說可以有好幾百人前來認父了。

小記者苦笑道:“我也希望她不是鄭雨成前輩的女兒,那她就不會傻呼呼的被騙到韓國來!”

雖然如此一來,他就永遠沒機會認識小琳,但他寧願一輩子都不曾認識小琳,也希望她一直快樂幸福的在華夏跳舞唱歌。

鄭雨成眼神在瞬間變得犀利,“你說什麼?”

什麼叫被騙到韓國來?

小記者並沒有多做解釋,隻是淡淡的道:“我查過了,小琳的母親叫莫依,在二十四年前,是《九尾狐》的CG工程師之一,在韓國期間因為企圖墮胎,又沒有胎兒父親的同意書,犯了墮胎法,被當時的撤查私人墮胎診所的警方逮捕。”

他犀利的看了鄭雨成一眼,“其實《九尾狐》的劇組是知道這件事的,但卻沒有試過保釋莫依,莫依這才被驅逐出境。”

說到此處,他忍不住露出了幾分鄙視的眼神,這世界不負責任的男人可多了,但是不負責任到像鄭雨成這樣的,還真是少見。

鄭雨成心中微沉,啞著嗓子道:“我不知道,我以為……我一直以為莫姐是有事回香港了。”

金昺善按住了鄭雨成,犀利的眼神直盯著小記者,半信半疑,“你怎麼知道?”

這麼遙遠的事情,就連鄭雨成自個都不太清楚,區區一個小記者又怎麼會知道?

小記者嗤笑一聲,“你們所謂的過去,對我們而言也不過是一項記錄罷了。”

貓有貓道,狗有狗道,做為記者,自然有著自己的門路。

小記者坦言,“時間不夠,我隻能調查到這麼多,但究竟是不是,鄭雨成前輩不是已經心裡有數了嗎?”

“當然,我說再多也沒用。”小記者苦笑,“但你們要知道是不是還不簡單?小琳的屍體就在警察局,你隻要以父親的身份要求認屍,警方自然會幫你們驗DNA。”

說再多,道再多,還不如直接去驗DNA,是與不是,隻要一驗就知道了。

金昺善沉默了一下,小記者說的倒輕巧,如果去驗DNA的話,是與不是自然就一翻兩瞪眼,可這件事怕是就暪不住了。

一想到外麵的媒體知道鄭雨成的私生女的這件事會鬨成什麼樣子,金昺善就頭皮發麻,可是如果是,哪怕隻是萬分之一的可能性,他們也得把這件事給弄的清楚明白啊,總不能讓孩子就這樣死在外麵。

小記者頓了頓,“要去就快一點,再過幾天,小琳的屍體就要被集體火化當成無名屍處置了。”

小琳是外國人,但她在華夏也沒有親屬,要是死亡一個月後仍無人認領,就會被當成無名屍處置,他不希望小琳就這樣無聲無息的來一趟,就連她的父親都不知道她的存在。

在知道小琳自殺的事情之後,他曾經想要去警察局裡認屍,把小琳送回華夏安葬,但做為非親屬人員的他,沒有資格認領小琳的屍體,所以他隻能來找鄭雨成,希望他能幫忙認回小琳的屍體。

聽出小記者不自覺的流露出對莫琳的特殊情感,而且說是要來賣新聞的,從進來到現在,從頭到尾都沒說過半點錢的事。

鄭雨成忍不住問道:“你……是莫琳的什麼人?”

如果他是莫琳的男朋友,為什麼在莫琳傷了腳時不陪她?

如果要是有人陪著,那個孩子……會不會就不會自殺了?

小記者沉默了一下,“我什麼都不是。”

他不是小琳的男朋友,小琳可能連他叫什麼都不知道,甚至就連小琳這個名字,都是他私底下叫的,他從來不敢當著她的麵,喚她一聲小琳。

他隻是一個記者,一個專門拍著桃色腥聞的記者。

小琳……在娛樂圈子裡其實是有名的花蛇,Y公司不是個走正常路的公司,小琳一個愛豆能進電視圈子裡,靠的也是她背後的金主──趙大公子。

為了新聞,他沒少跟蹤小琳,有一次,他在跟蹤小琳時被趙大公子發現了,就在他差點被趙大公子打死的時候,是小琳救了他,勸趙大公子放了他,不然以趙大公子的性子,他即使不死也會被剝一層皮。

在那之後,他就喜歡跟蹤起小琳了。

他默默地跟著小琳,拍著小琳,業界裡有不少人知道,小琳身邊有一個瘋狂的狗仔,總是喜歡拍著她的私生活。就像打不死的小強一般,讓人厭煩,卻又拿他沒辦法。

久而久之,趙大公子便少來找小琳了,畢竟娛樂圈裡的美女這麼多,犯不著因為一個女人而上了D社新聞頭條。

雖然沒了金主的扶持,但看得出來,小琳很高興,甚至還有一次突然給了他一份七彩糯米飯做早餐。

他記得……那時候小琳好奇問他,“你為什麼一直拍我?”

小琳眼波流轉,秋水似的眼眸間帶著幾分盈盈的笑意,“你就那麼喜歡拍我嗎?”

他當時紅著臉,一句話也不敢說,隻是低著頭扒飯。

但他一直很後悔,為什麼在那時候什麼都不敢說,如果他要是說了,要是再勇敢一點,會不會有一個不一樣的結局?

可惜他不知道,永遠也不會知道了。

他所能做的,隻是在Y公司清理小琳的遺物的時候,跑到垃圾堆裡,把小琳的遺物一件一件的找出來,然後把小琳的存在告訴她的生父,讓她的生父將她認領出來,而不至於和其他的無名屍一般隨意被丟棄在那個小角落裡。

這是他唯一能為小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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