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秋十一 賣隊友(2 / 2)

這會兒手上拎著林煜文遞過去的兩隻半大小公雞翅膀,兩隻小公雞感受到生命的威脅,拚命在秋十一手裡掙紮。

沒一會兒,圍裙旁邊露出的淺綠色麻群上,就掛上了生動飄揚的雞毛。

這樣一個文藝小姑娘被自己謔謔成這樣,林煜文也不覺得慚愧,看她手裡似乎還有力氣,便往她右邊的手裡又塞一隻小公雞。

秋十一對現在落魄的自己也很無奈,可她更想讓自己左手再拎一隻!

回去路上,秋十一終於得空,能問這件讓她好奇許久的事情:“怎麼總感覺你家的雞,味道更好呢?”

一聽這個,林煜文樂了。

要不是他手裡拎著四隻雞,完全騰不開手,林煜文還真要手舞足蹈跟她比畫兩下。

“我這兒的小雞也就虧在到現在還沒能給它們搞個散養走地的場地出來,要不然味道還能更香呢!”林煜文說起這個來,眉飛色舞。

都說農村土灶燉出來的肉香,那其實也得看燉的是什麼肉。

要是天天蹲養殖場吃飼料照燈光的肉豬肉雞,那味道肯定淡,要是天天在臟亂差的窩裡吃潲水的,那怎麼去腥都除不了打骨子裡的那股子腥臊臭味。

但要是在草地裡散養,吃山泉水和蟲子草籽,時不時再飛起來跟其他雄雞鬥鬥威風的那種正宗走地雞,雞肉又香又有嚼頭,年歲大的肉質老得小火煨著燉上三四個小時。

要是一隻還不到兩個月的半大小公雞,那就輕省得多,隨便燉燉煮煮,肉味香不說,肉質還嫩乎。

秋十一之前都是在超市買的食材,之前也都是按其他網紅做菜的套路做的視頻,頂多風格更文藝些。

但現在聽了林煜文說起不同出處食材本身味道的不同,秋十一這才注意到之前自己並沒關注過的這方麵來。

她甚至還想跟林煜文達成長期合作:“那回頭我一直在你這兒買土雞土鴨怎麼樣?”

一般回去了,都是雙雙大萌子她們三人在一塊吃飯,偶爾再有幾個鄰居一起聚餐。她們每月餐食費當中,光是買各種肉都要花上一千多,關鍵還是超市那種普通肉。

算算林煜文這邊土雞土鴨賣給餐館老板價錢也沒貴多少,但味道卻翻倍的好。

這樣算下來,倒不如直接在林煜文這買。

林煜文聽後,起初直接乾脆地拒絕了。

畢竟家裡就他一個,每天都要忙著種菜賣菜,本身養這些雞鴨純粹就是打算留著自己吃,順便招待客人時能省點錢。

更何況他現在已經答應每周給正合作的三家餐館,送去十來隻小公雞了,要是再管上個秋十一,倒是勉強能應付過來。

但林煜文擔心的是,到時鎮上其他那些青年們得知後,也跑來要跟自己買雞買鴨怎麼搞?

“伺候不過來啊。”林煜文頭一次發現,他竟然還有擔心賣不夠這件事的一天。

秋十一歪歪頭,道:“你不是打算圈出一塊地,專門散養雞鴨的嗎?那還有什麼要伺候的。”

一聽這姑娘就是比自己還小白的存在,林煜文逐一跟她計較:“小雞小鴨買回來,得先給它們打疫苗吧,每隻都要打,來回抓兩遍都是個大工程。還有,這麼多雞鴨,總有那麼一些體弱,爭不過彆家雞鴨,到時也不能完全放任不管眼睜睜看它們餓死不是?況且就圈那麼一塊地,蟲子草籽總會被吃完,而且不喂糧食它們長肉也慢呐,雖說是散養,你問問哪家散養雞不喂糧食麩皮?”

秋十一完全不懂農業,聽得是一個腦袋兩個大,她看向菜地方向,點頭示意林煜文看過去:“喏,這麼多人都在呢。”

林煜文腳步頓了下,差點被崴到腳。

在林煜文的直白目光中,秋十一告訴他:“最近幾天大家吃你家小雞小鴨吃嗨了,都嚷嚷說今後打算一直在你家買雞鴨吃呢。”

這也太驚喜了!買家都上門求他賣,這還是他回村創業頭一遭,林煜文眼神一下就亮起來。

對於一個正在創業中的小老板來說,不用花心思找銷路是件多麼幸福的事情!

他又聽秋十一繼續說:“而且楊多寶還想建議你再養幾頭豬,幾頭羊,牛的話可以考慮了。”

林煜文聽得那叫一個渾身起勁兒,恨不得把她剛說的什麼豬啊羊啊牛的,都趕緊養起來。

秋十一是個美食博主,她現在每天也就是跟著銀朱嫂子煮煮飯,然後拍拍自己的視頻就可以了,菜地裡的活兒,她是半分鐘都沒乾過。

她才不管幫林煜文養雞養鴨有多累,反正今後隻要能長久穩定地買到品質優秀的肉食,多說幾句話的功夫而已……

楊多寶還不知道他們被秋十一賣了個徹底,隻是在菜地裡澆水時接連打噴嚏。

回到銀朱身旁,林煜文一把抱上兒子,扭頭就跟老婆聊起擴大養殖這件事。

誰知錦書正稀罕人家的寵物犬呢,被自家老爸抱起來他還老大不樂意,雙手直直伸著要摸狗狗。

也不知是誰家的金毛,林煜文隻是印象裡感覺它好像賊能吃,一次就要吃兩盆飯菜和肉,比一般年輕小夥子都吃得多。

銀朱把兒子從他老爹懷裡拯救出來,放在金毛身旁。

小錦書一下就興奮起來,口水嘩啦啦往下淌,兩手摁在金毛後背上,兩個小腿兒在地上來回蹬蹦,嘴裡發出“啊啊”的興奮聲。

“他最近喜歡扶著金毛學走路。”銀朱看著前方的兒子,滿臉都是慈祥和溫柔。

林煜文有些擔心:“這麼摁狗身上,狗不會吃痛咬他吧。”

銀朱:“沒事,我在旁邊看著呢。最近幾天錦書一直跟它玩,瞳瞳脾氣很好的。”

林煜文知道了,這隻飯桶叫桶桶啊,這名字起得還挺貼切。

瞧兒子喜歡,狗狗也時不時回頭看看背後的小孩,還偶爾跟著他輕微挪動身體,總之,是讓它後背最高處的脊背時刻都能被錦書扶著。

琢磨著房子主體已經蓋起來,剩下工程也就三五天的事兒,林煜文道:“過幾天等這隻走了,我去六爺爺那把咱們定的狸花貓抱回來。”

接著林煜文還比畫個高度,表示小貓脊背更低,肯定更適合兒子學走路用。

銀朱一聽就頭大,忍不住把兒子抱離他爸更遠些,道:“拉倒吧你,金毛這種狗天生就親人,而且脾氣還好,有靈性。你抱回來那狸花貓本身就是專門用來抓老鼠的,彆把咱們錦書臉給抓破。”

林煜文卻給自己親自選中的貓貓辯解:“人家小貓到時也是剛上任,對業務不熟悉也正常。就算把臉抓破了小孩子恢複快,要不了兩天就長好了。”

說著,林煜文還指著臉上不存在的疤,表示他小時候還從樓梯上骨碌著摔下去呢,滿臉都是血,現在也沒留印。

銀朱都懶得理他,那哪兒能是隻是單純怕貓把錦書臉抓破?萬一劃到眼睛怎麼辦?

“男人啊,從上到下都是鐵直鐵直,腦回路輕易都轉不過來彎。”

林煜文扭頭,就見媳婦正在跟九婆吐槽他。

還在說呢,銀朱:“事實證明,沒有危險的時候,當爸的就是最大的危險。”

林煜文扭頭看去,九婆正衝他笑呢。

得!老婆不樂意跟他商量家裡擴大養殖這事,林煜文隻能自己操心。

把七隻小公雞殺好,林煜文又背手往菜地去,他打算跟董千行他們商量一下,問問他們接下來願不願意每周過來那麼兩天。

董千行一聽,警惕極了:“那能是每周隻來兩天的事兒嗎?”

林煜文笑著打了個哈哈,避重就輕:“要是正好趕上,那陣子地裡蟲子多,估計一周都不用來一次。”

還沒被林煜文坑過的莫墨還很天真,道:“要是今後穩定從文哥家裡買土雞土鴨,每周來兩次也正常嘛,打理什麼的,那都是順手事。”

董千行一聽這話,就知道他最近心疼女孩沒舍得給她們布置重活,這是還沒吃過虧,直接就把沉甸甸的鋤頭掛她肩膀上,叫她見識一下社會的險惡:“去!幫我除兩畝地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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