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回來了也說不定】
Livehouse裡的燈光有些暗,手機上的字看著重影,需要微微眯起眼睛。
頓了頓,他發:
【你們那兒大概什麼時候結束?】
過了幾首歌,才有人回複:
【結什麼束,才開始】
程煊熠的手指在屏幕上輕輕滑動,回:
【那我結束了來找你們,發個地址給我】
就這樣,兩個人一個清醒一個不太清醒,總算能拋下一開始束手束腳的狀態。唐岫到後來幾乎快和他走散了,在高潮迭起的後半段完全融入到人群當中,大聲地對著暗下燈光的舞台尖叫“encore”,成功喊回樂隊的伴奏,聽了一首之前從沒公開發行的歌,叫《hiding you》。
演出一直到十點左右才結束,唱了兩個半小時不帶歇,完全值回票價。
唐岫散場出來時,才發現程煊熠不見了,轉頭四處找他的身影,直到快被人流推出場館,才感覺到有人拍了一下她的肩膀,他不知道什麼時候又找到了她。
更讓她意外的是,等出了門,程煊熠居然還給她訂了一束花,從花店派送員的手中簽收後,沉甸甸地遞給她。
這可能是為了今天的萬聖節特意推出的花束,整整九十九朵大紅玫瑰,上麵鋪了一層釘著珍珠的黑紗,像新娘臉上覆著的華麗麵紗,削弱了紅玫瑰的豔俗感和單調感,設計得很漂亮。
對於程煊熠這樣的直男來說,這樣的審美已經很不錯了。唐岫雖然不喜歡紅玫瑰,但收到花時,隻顧感慨他的心意,根本無暇欣賞花是不是真的漂亮,匆匆忙忙地說了好多句“謝謝”。
這束花光是包裝就精致又繁瑣,顯然不是臨時能買到的,至少要提前半天以上,他可能在中午確定他們要一起來看演出的時候就下單了。
但他要是能提前預料到今晚會是這樣的氛圍,不知道還會不會想送她花。
唐岫彎了彎唇,有些自嘲地想著。程煊熠接下來的話幾乎驗證了她的想法,對她道:“跟我就不用說謝謝了吧,你覺得好看就行,我幫你叫出租車。”
唐岫聽出他的潛台詞,幫她叫出租車,意思是不送她回去了,這還是他第一次放棄送她回家這件事。
也好吧,他不要把男朋友做得這麼好,還能讓她的負罪感稍微減弱一些。
她現在徹底認清了,身體的本能反應是騙不了人的,不喜歡就是不喜歡,怎麼培養也沒用。
就像玫瑰隻向往溫室,不管怎麼照料,也不會在凍土裡開出花。
……
一個人乘出租車回家時,身側的玫瑰散發出濃鬱的香水味。唐岫被香水熏了一會兒,最後確定自己還是不喜歡花香調,伸手降下車窗,把整張臉朝向窗外,酒勁被風一吹,倒是越乘越清醒了。
到家時,玄關和廚房給她亮了好幾盞燈,宋修筠已經回房間睡了,在餐桌上給她留了一張便箋:
【給你燉了雪梨銀耳湯,潤嗓的
喝完記得把燉盅的保溫功能關掉】
潤嗓的……是怕她在livehouse裡把嗓子喊破嗎。
唐岫的嘴角很淺地彎了一下,但提不起太多力氣,很快就漣漪一般消失。把那束沉重的玫瑰放到桌上,轉身去廚房盛了一碗湯。
隻是低頭喝著,清甜的雪梨香氣也會被花上傳來的脂粉氣所混淆,唐岫放下勺子,歎了口氣,重新抱著花到客廳,把它放到茶幾上,打開一側的窗戶通風。
晚風微涼,闖入室內時幾乎讓她打了個寒顫。唐岫抱了抱手臂,準備重新坐回餐廳時,才瞥見茶幾上擺著一大盒巧克力,下午回來的時候還沒看見,也不知道是誰送來的。
宋修筠不愛吃太甜的零食,之前看他吃三星堆巧克力的時候她就發現了,所以下意識以為是朋友送來的禮物,不可能是他主動去買的。
等一碗暖洋洋的梨湯落肚,胃裡翻騰的酒精被化開,整個人都熨帖起來。唐岫原本的心情不算太好,靠在餐桌上發了一會兒呆,又起身去盛第二碗。
直到整個人都被甜津津的糖水治愈,才輕吸了吸鼻子,覺得自己今晚能睡著了,起身關掉保溫,把碗洗乾淨,回到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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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
宋修筠起床後,甚至來不及洗漱,第一件事是咬著牙刷開門出來,到廚房檢查燉盅,
桌上的便箋已經被拿走了,梨湯也喝了不少,還把保溫給關掉了,顯然都是唐岫昨晚回來做的,看得他微微彎起眼睛。
隻是還沒高興多久,才一轉頭,他就見到客廳茶幾上那束大得毫無美感的玫瑰花,猩紅地紮成一捆,上麵還覆著黑紗,詭異又刺眼,像是西方宗教中某種不吉利的征兆。
“庸俗至極。”宋修筠下意識冷嘲了一句,笑意全無。
天氣一天比一天更冷,今天早上已經跌破十度。宋修筠出門前給莫奈穿了一件淡紫色的小毛衫,才牽著她一起下樓。
菜市場再往北走就是花鳥市場,宋修筠買完菜,隻一打眼,便徑直拐了進去。
沒走幾步,就被不遠處一大蓬雪白的芍藥吸引了注意力,在店主麵前停下腳步,問:“這芍藥是什麼品種?”
“這是荷蘭進口的,您拿回去醒一醒,花瓣就全展開了,每一支都碩大,名字叫白月光,多好聽啊!”對方給他介紹。
“白月光?”宋修筠的心頭微動。
腦海裡快速閃過那束礙眼的紅玫瑰,閃過張愛玲的名句。
末了輕輕頷首,對他道:“那就這個吧,您挑幾支長得最標致的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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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岫昨晚睡得遲,又喝了酒,但早上還有課,鬨鐘響到第三次,還是強撐著爬了起來。
在這種慘絕人寰的早八時刻,唯一值得感恩的是家裡有人給她做早飯。一開門出來,滿屋子奶油意麵的香味,宋修筠穿著柔軟的淺色針織外套,正把意麵從平底鍋裡盛出來,整個人在晨光中顯得格外明媚。
唐岫看到這一幕,不知道多少次感歎他實在是駐顏有術,居然能做到奔三了還有這樣精致的臉蛋和清爽的氣質,完全不受坑裡的風吹日曬和身邊那些中老年人的影響。
尤其他最近似乎越來越注意起形象來,三天兩頭出門健身不說,這周末還買了一大批新衣服,提著購物袋進門時,被當時在家畫畫的她看個正著。
按照正常的邏輯思維來看,一個男人對自己的外表重視到這種程度,八成是在孔雀開屏。
可眼下這個人是宋修筠,唐岫不會往那個方向去想,琢磨半天,問他:“你最近是打算留校任教了嗎?”
所以想好好拾掇形象,力破文博學院“遠看像逃難的,近看像撿破爛的”刻板印象,好提升他們這個專業的研究生報考率。
宋修筠聽她這麼問,有些意外,頓了頓道:“學校有這個意向,但我這邊還沒確定。”
唐岫聞言,慢慢抿了一下唇,問:“如果不留校的話,你打算去哪兒?”
但不管他打算去哪,隻要不在A大,都至少意味著,他今後不會再待在知春花苑了。
那他不是又要一個人了嗎?
明明之前還說不想這樣,想跟她住在一起……
唐岫心裡一下子酸溜溜的,直到他又開口:“順利的話,還是會留在北城,不會離得太遠。”
她不知道他口中“順利的話”指的是什麼事,但憑宋修筠的能力,應該都能做到吧。
那就意味著,至少周末回家的時候,是可以看到他的。
唐岫略鬆了一口氣,然而坐下吃飯時,卻發現他並不坐下跟她一起,隻顧擦拭手裡一尊釉色明淨的天藍色花觚。
直到擦得光亮如新,才盛滿水,修剪了那幾支白芍藥的花莖,錯落有致地插入瓶中,在晨光下一映,風雅極了。
唐岫看清那幾支花後,咽下嘴裡的意麵,輕聲開口稱讚:“這白芍藥開得真好,我好像沒見過這個品種,是你早上剛買的嗎?”
“是剛買的,”宋修筠說著,抬指在柔軟的花瓣上輕撫了撫,一邊道,“你看得順眼就太好了,我看你昨晚帶了紅玫瑰回來,還怕你會不喜歡白芍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