獬豸 一名敬業的書記員(1 / 2)

還有人比司命仙君更適合接受她的二審申請嗎?

沒有了!

現在隻要寫一紙上訴申請,就可以請司命仙君受理此案。

這份申請裡,需要寫明上訴的情由。

她們究竟因何上訴,是對定罪不滿還是量刑不滿,這些不滿有什麼依據,她們希望得到什麼樣的改判……

而這一切的陳述,都是對一審判決的駁斥。

蘭青青的手指輕輕敲了敲桌子:“既然咱們要針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就要深入分析一審判決的錯處。”

她不能去駁斥一個根本不了解的東西。她需要深入地了解一審判決,抓住它的每一個漏洞,狠狠地攻擊,直至對方丟盔棄甲。

她問白素素:“當時有裁判文書留檔嗎?”

白素素不知道什麼是裁判文書,但顧名思義,推測應該是記錄閻王下對她的判決的文件,思考了一下:“閻王金口玉言,判我三世曆劫,判官將閻王的話記在了生死簿上。”

那就是有判決書留檔。

“不過,判官的生死簿,卻不是我們這等妖怪有資格查看的東西了。”

這倒沒關係。

蘭青青想。

妖怪沒資格看,司命仙君總有資格看了吧?

到時候,當庭申請調取證據,讓司命仙君親自去看生死簿就好。

反正那上麵白紙黑字地寫著,不怕一審法院不認。

“雖然看不見生死簿,但我卻記得那判決的內容,一字不差。”

白素素說。

畢竟那是讓她陷入無儘劫難的判決,她永生永世都無法遺忘。

蘭青青立刻道:“那你背一遍我聽聽。”

隻有聽過判決的原文,她才知道應該從哪裡找漏洞。

“狐女白氏,”白素素幽幽地說:“放縱口腹之欲,盜竊齊家母雞兩隻,致齊母鬱憤而死,齊子不得全其孝道。著齊子入輪回後三世為人,與白氏三世孽緣糾纏,皆有小人作祟,以至蘭因絮果。及第三世,白氏所食二雞轉世為其二子,受白氏懷胎生養、哺乳撫育,以償白氏殺生之孽。繈褓之中,遭妖道擄掠,剝皮拆骨,魂飛魄散,使白氏領受至親命喪之痛。”

聽完判決之後,蘭青青沉吟道:“這樣嗎……”

不得不說,這份判決,從頭到尾都是漏洞,漏洞與漏洞連成一片,竟然邏輯自洽了起來,讓人第一眼看上去,還以為這漏洞是什麼特殊的設定一般。

如果這是一份由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判決書,她早就拽著委托人把整個司法係統都告上一遍了——這麼極品的判決書,看一眼造成的傷害都值得她為委托人爭取國家賠償!

不過,這卻是一位完全不了解現代法治精神的法官出具的判決,她要讓另一個,或許也對法治精神一竅不通的法官明白,這份判決是極其扯淡的。

所以,她不能僅僅在上訴申請中寫上一行大字:已閱,狗屁不通!火葬場文學在晉江發發就行了,不要寫進生死簿裡。

雖然她很想這麼做。

她得掰開了揉碎了,仔仔細細地、一字一句地把這份判決的不合理之處解釋給那位司命仙君聽,並且說服他,讓他同意改判,或者至少發回重審。

刑事辯護的精彩之處,就是律師說服法官的過程。

不過,根據法係不同,說服的方式也不儘相同。

“冥界與天界,是大陸法係,還是海洋法係呢……”

她喃喃自語。

白素素疑惑:“什麼?”

蘭青青回過神來:“哦,就是以成文法為法律淵源和以判例法為法律淵源的區彆。”

白素素更懵了。

見自己已經說得這麼清楚明白了,白素素依然不懂,蘭青青於是拿出了自己對委托人的敬業態度,耐心地解釋:“也就是說……”

也就是說,在大陸法係裡,法官心中的“法”,是從法律條文中來的。法條怎麼規定,他們就怎麼判決。

而在海洋法係裡,法官心中的法,是從判例——用入鄉隨俗的話來講,XX案例精神——裡來的。因為某法官曾經在某案中做出如是判決,所以我也效仿他的作為。

蘭青青覺得,天界和冥界遵循的,未必是大陸法係。

因為大陸法係需要一套周密嚴謹的法條作為依托,而天冥兩界,顯然是不會存在這種東西的。

但凡是個上句接得上下句的法典,都不會允許法官做出判盜竊犯三世勞改的判決。

連約法三章都隻是說“殺人者死”,傷人及盜者抵罪就可以了。冥界的法製建設連約法三章都不如!

蘭青青嚴重懷疑,由於管轄權的混亂和法律人才的缺失,天界和冥界至今都沒有一套明確的成文法!

大陸法係走不通,那就隻好走海洋法係。

她不能一條條地引用法條駁斥一審判決,那就隻好借助過往的判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