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市的確有那麼一兩個硬茬——不知道抽了什麼瘋不當神仙當妖怪的鳳凰,和立誌把家族嫁皇帝的優良傳統傳統發揚光大的塗山氏九尾狐。
除此之外,還有誰能敵過她朱三娘?
總不可能這兩位今晚同時出現在她的幽靈旅社了吧!
她看著蘭青青身後跟著的兩個男人,心裡失笑。
若真是那兩位,那眼前的這人,來頭該有多大啊。
總不會是帝星的女兒吧!
“您要先進哪扇門呢?”
朱三娘問道。
蘭青青想了想:“我已經足夠有錢,不需要利。而其他幾樣,都可以輕而易舉地用錢買到。唯有真正的愛情是用金錢買不來的,所以,我願入‘情’部。”
“那就如您所願。”
朱三娘推開了貼著“情”字的大門。
和大廳展櫃琳琅滿目的商品不同,“情”部裡隻有小小的一張桌子,桌上擺著十幾個手指大的小瓶子。
朱三娘的手指輕輕從小瓶子上掃過:“這是情緣、情孽、情纏、情癡、情恨、情怨……無論客人想與所愛之人體驗什麼風格的愛情,我這裡都應有儘有。”
她拿起那個叫做“情纏”的粉紅色小瓶:“好比這個,隻要和愛人同時服下,兩人從此就能纏纏綿綿,甩也甩不開,放也放不下,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過‘情纏’。”
“原價需要6999 ,現在我做主,給到您2999的價格,還附贈‘情癡’試用裝。”
“怎麼樣,客人,要來一瓶嗎?”
蘭青青沉吟:“唔……情纏?可我卻不想情人纏得太緊。有時候,情人太粘人了,也很麻煩。”
話音剛落,她隱約聽到塗靡輕哼了一聲,小聲嘀咕什麼“有其母必有其女”。
她假裝聽不見。
“呃,不喜歡糾纏嗎?”
朱三娘眨了眨眼睛:“好……好吧,還有不同風味,任君選擇。”
蘭青青指了指深紅色的瓶子:“那個……情孽,拿來給我看看。”
情孽?
朱三娘放下情纏,揀起情孽,遞給蘭青青:“客人,我可不推薦您選這一款。”
蘭青青接過情孽,仔細打量。
比起粉紅色的情纏,深紅色的情孽,看起來就有些不詳的色彩了。
濃稠的深紅液體在玻璃瓶中翻滾,好似濃縮的血漿。
“為什麼?”
蘭青青問。
“情孽,顧名思義,因情造孽,情不儘,孽不止。”
朱三娘欲言又止:“用了情孽的人,原本的愛侶,也要變成怨偶。原本的陌路,也要變成冤家。唯有那些有特殊癖好,不想讓自己的愛情太過順利的人,才愛用這個。我看客人並不像是這種人,因此不做推薦。”
“那我便不拿來給自己用。”
蘭青青說:“我拿來,給看不順眼的人喝。我要讓她愛上一個癩蛤蟆醜八怪,再為他造孽,為他痛苦。想到這些,我就開心。”
朱三娘有些愣怔。
蘭青青瞥了她一眼:“怎樣?你疑心我買不起麼?告訴你,姑奶奶家財萬貫,彆說這小小一瓶情孽,就算把你們整個店都買下來,也輕而易舉。可彆瞧不起人了!”
朱三娘忙陪笑:“我沒有疑心客人的意思。隻是覺得,真巧啊,之前也有人和我說過類似的話。”
“哦?天底下竟有這麼巧的事?”
蘭青青轉了轉眼睛:“竟然有人和我不謀而合,看來我在這世界上還是有一二知己的。你把那人的姓名住址告訴我,我要登門拜訪,交個朋友。”
朱三娘搖搖頭:“客人,這我卻做不到。”
見蘭青青就要發怒,她連忙解釋:“不是我對客人有所隱瞞,而是我也不知道這人究竟是誰。”
“您知道,我們這個幽靈旅社,不是正規店鋪,僅有的一些主顧,都是一傳十、十傳百,互相介紹著來的,因此我們也就格外在意數據宣傳。”
朱三娘甚至特意注冊了人間的社交帳號,定期發布幽靈旅社的產品列表、宣傳內容,還帶領手下員工開著幾個號同時點讚,爭取能給讚上熱門。
當然,他們不知道,現在人間的網絡技術發展得日新月異,他們這種平時不發內容,也不綁定實名身份的賬號,一律被判定為僵屍號,權重非常低,點再多的讚也上不了熱門。
再加上宣傳內容實在奇詭,僅有的一些活人粉絲,一大半都把他們當成了專門創作都市怪談的作家賬號,天天在下麵評論:太太今天更新嗎,嗚嗚,我的寶藏太太怎麼還不火。
因此,幽靈旅社的宣傳內容一直都在小圈子裡打轉,沒有真正出過圈。
每晚通過朱七的旅行大巴到來的旅客,還不到二十個。
朱三娘甚至需要用紙片變作假人,放在大廳裡,憑空製造人氣,營造出一種客滿的假象。
每次想想,都挺唏噓的。
宣傳內容不出圈,新顧客也寥寥無幾。
是以,某天,朱三娘在一個例行宣傳帖下麵看到那條評論時,心裡是熱淚盈眶的。
“現實世界裡也有情孽這種東西該多好啊,我一定要給那個女人和她的男朋友灌上一瓶。”
那是一條“情”字部商品的詳細介紹。
朱三娘立刻私信評論的人:您好,親親,寶貝還在。
這是她從某購物軟件客服處學到的應對客戶的方式。
她自認為運用得很好。
那個賬戶是一個頂著默認頭像、昵稱為L的人。
L:?
幽靈旅社V:親親,情孽還在,原本一瓶需要900元,這邊給到您200元優惠,隻需700元,是史低價格了,入手不虧哦[愛心][愛心]
L:???
一番驢唇不對馬嘴的交流後,雙方終於搞清楚了狀況。
原來L並不是真心實意想買情孽,她也以為幽靈旅社的內容是什麼都市傳說,那條評論也隻是想發泄一下心中的鬱氣。
不過,在得知幽靈旅社真的存在、情孽的療效也是貨真價實的後,她真的動了心思。
L:你能保證,喝下情孽的兩個人,最後會變成孽緣糾纏的怨偶,相看兩厭,形同陌路,又不得不因孽緣糾纏在一起,痛苦一生嗎?
幽靈旅社V:親親,寶貝是正品哦,療效貨真價實~
L:好,給我來一瓶。我要讓他們兩個從神仙眷侶變成互相憎恨的怨偶,想到這些,我就開心。
幽靈旅社V:親親,這邊是來旅社的方式,到了旅社,記得找客服三娘對暗號領優惠哦[愛心][愛心]
L:知道了。
L:700是最低價了嗎?我是學生,能便宜點嗎?
幽靈旅社V:你是畜生也不可以。
L:。
L:行吧,過兩天我叫兩個人去取。
幽靈旅社V:好的哦,等您~
“……事情就是這樣。”
朱三娘說:“剛剛您的話,讓我想到了她。不過,這些天過去了,L也沒有過來,興許是不來了吧。”
蘭青青沉思。
依她推測,這個L,就是李瑾榮沒錯了。
不過,關於李瑾榮買情孽的目的,朱三娘的說法,和黎蘇、甘寧的說法有些不同。
黎蘇說,李瑾榮為了報複一個討厭的人,要讓對方愛上一個癩蛤蟆。
朱三娘卻說,李瑾榮嫉妒一對神仙眷侶,要破壞對方的感情,讓兩人從眷侶變成怨偶。
雙方誰在說謊?
還是說,她們誰都沒有說謊,而是李瑾榮有所隱瞞?
“她既不來了,我也不會特意為她留著貨品。”
朱三娘說:“這瓶情孽,您執意要買,我當然會賣給您。不過,如果您的目的是要讓討厭的人愛上一個醜角,借此讓她出醜,那麼,您應該買的不是情孽,而是情癡。”
……沒錯。
蘭青青暗暗讚同。
情孽,重點在於孽字,是要讓陷入愛情裡的人受罪,而不是讓人瞎了眼睛,愛上一個不值得的人。
李瑾榮對黎蘇撒謊了。
她要情孽的目的,不是為了撮合一對不相配的人,而是為了讓一對眷侶變成怨偶。
她為什麼要對黎蘇撒這個慌呢?
這個謊言,沒有掩蓋她的惡意,隻是讓她把嫉妒粉飾成了討厭。
有什麼必要麼?
嫉妒是很正常的情感。
為什麼寧肯讓同學覺得自己是個惡棍,也不願意讓同學覺得自己在嫉妒某人呢?
蘭青青暫時想不明白。
但眼下掌握的這些情報,已經足夠了。
“決定好了嗎,您要買哪一樣商品?”
朱三娘問:“還是全都要?”
蘭青青放下情孽,搖了搖頭。
“我哪一樣也不想買,我不是來買東西的。”
朱三娘有些疑惑:“什麼?”
蘭青青拿出一張名片,遞給她:“重新自我介紹一下,我叫蘭青青,是朱七先生的代理律師。朱七先生稱,幽靈旅社利用他的旅行大巴運送客人的行為,已經給他的工作生活帶來了嚴重的困擾,希望你們能夠停止這種行為。”
“而我本人在調查走訪中發現,幽靈旅社還存在著製假售假、售賣違禁藥品的行為。希望你方能夠改過自新,及時止損,停止這種行為,否則我將訴諸法律手段。”
朱三娘:?
她幾乎被氣笑了:“哈?朱七那小子,我肯讓他幫我運送客人,就已經是給他臉麵了,他竟然敢叫人來對付我?還有,人間的律師?人間的律法,什麼時候管得到我們妖怪的頭上了?”
“你這個凡人,虧我還將你當個人,磨破嘴皮子和你說了這麼多話。既然你不識好歹,那就彆怪我不客氣了!彆以為姑奶奶修身養性幾百年,你們這些貓三狗四的東西,就能騎到我頭上了!”
她從袖子裡抽出一柄亮閃閃的劍:“既然不願意當我的客人,那就當我的劍下亡魂吧!”
蘭青青隻看見寒光一閃,劍鋒還沒劈到眼前,就已經被一股巨力打飛,朱三娘“哎呦”一聲,跌倒在地。
她定睛一看,隻見塗靡放下手,對著朱三娘綻開一個充滿惡意的微笑:“你說要誰當你的劍下亡魂啊?”
“你這小蛛兒,倒是有些本事,比你那個傻嗬嗬的弟弟強些。你弟弟見了我,隻知道求我不要吃了他。你卻勇敢,當著我的麵,敢對我的孩子喊打喊殺。”
他撿起朱三娘的劍,對著她的喉嚨比劃著:“你說,我要怎樣殺你才好?是一刀給你個痛快,還是……”
“停。”
蘭青青連忙阻止:“法治社會,我們不搞私刑。”
塗靡“切”了一聲:“那怎麼辦?把她扭送到人間的派出所,就說這是個意圖用情孽害人的蜘蛛精,要求政府對她嚴加懲處?”
你看派出所信你不信?
蘭青青摸摸下巴:“人間的派出所,當然沒辦法關押她。不過,難道天庭沒有駐人間辦事處,專門管理妖怪的相關事宜嗎?”
當初白素素案之所以歸了閻王管,蘭青青推測著,可能是由於原告齊氏孝子搶先一頭撞死了,變成了個鬼,此身已屬於冥界居民,根據原告屬人原則,閻王獲得了本案的管轄權。
但朱三娘是在人界開辦的幽靈旅社,造成的損害都歸於人界,按照損害發生地原則,管轄權應當歸於人間。
但朱三娘是個妖怪,是個特殊的個體,人間不承認她的身份,所以,應該有個適用於此案的特殊管轄——說白了,有個專門管妖怪的機構來負責這個案件。
“專門管理妖怪事務的機構……”
鳳君思索著。
要說天庭有沒有設立什麼機構為妖怪服務,他敢打包票說沒有,否則,他就不會專門成立了個山海俱樂部,致力於庇護一方妖怪。
但要說天庭有沒有成立個機構,專門負責壓著妖怪,那的確是有,而且有很多。
畢竟天庭人員太冗雜了,為了安排冗員,創造了許多冗差,其中自然有負責給人間妖怪添堵——咳,管理人間妖怪的職位。
“那就是城隍與土地了。”
他最後說。
城隍與土地,原則上負責管理所轄境內的一切事宜,妖怪犯法,自然也在其管轄範圍內。
很久之前,城隍土地甚至也會管理人類社會的大事小情。
不過如今人界科技發達,凡人不太相信這些封建迷信的東西,連城隍廟都改造成了博物館,城隍和土地們也就樂得享清閒,白拿著天庭的俸祿,天天摸魚不乾活兒。
天庭那邊問起來,就說是在無為而治,且是清淨的無為。
鳳君這才發覺,自己成立山海俱樂部以來,這麼長的時間,竟然連本地城隍的一麵都沒有見過。
妖怪都在他頭頂拉幫結派這麼長的時間了,這城隍居然還能保持如許清淨的無為,實在不容易。
難怪有蜘蛛精組織詐騙團夥,他也不管。
鳳君有些生氣。
他雖然不當神仙了,但從前畢竟也掌管著神仙謄錄仙籍、升遷黜免。
管人事的神仙,見不得人這麼摸魚!
他立刻說:“蘭律師,你放心。”
“我這就將城隍請來,讓他處理朱三娘一案。”
在他的地盤上,不許有神仙摸魚!